否則的話,估計至少也得拖到年底了。
好爽!
站住腳跟了。
真正的站住腳跟了。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太亢奮了,反而六七分鐘就繳槍了,爽是很爽,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爽,但就是覺得麵子上有點掛不住。
不過她也很爽就是了。
癱在那裡喘了得有兩分鐘,她才從失神中清醒過來,側身趴過來,“今天怎麼那麼猛?我都覺得……天哪……”
很好,不管這句話是真心還是假意,徐正華都覺得自己的麵子就又撿回來了。
“今天……嘿嘿,彆問了,回頭有你的好處。”
“嗯?什麼?說說嘛!”
不能說太多,事情已經談妥,但畢竟合同還沒簽,甚至隻是粗略地達成了大方向上的協議,很多細則還要慢慢談,機事不密則成害啊,“反正是好事兒,彆多問,過段日子你就知道了!”
說完這個話,徐正華推了推她的後腦勺,眼神示意。
袁維笑著乜了他一眼,返身先扯幾張衛生紙,才趴了過去。
…………
第二天上午九點,徐正華準時趕到了音樂學院附近的一家賓館。
啟明星唱片在這家不太起眼的賓館,租下了一間他們的小會議室。
徐正華孤身而來,啟明星唱片那邊,卻是由他們的帝都分部總經理邱建峰帶隊,出動了一個五人組,來專門跟徐正華談判。
邱建峰的性格,感覺很溫和,但他手底下的團隊,卻絕不簡單。
當然,這不是什麼對等談判。
直到現在,徐正華依然掌握著談判的主動權。
有了隨時都可以不談的底氣,當然就一切都好談。
細節問題他也絕對無意跟對方那專業的談判團隊去糾纏,接過對方的長期發行協議,就開始審稿,順手修改。
他隻關注大項。
結賬周期,墊資協議,分賬規則,協議限製,違約條款,對賭條款,等等。
至於這份合同裡是不是會有自己看不出來的陷阱?那不重要!
因為簽約之前,經過一再修改的這份合同,肯定還要過無數人的手,經無數人的眼,最後還要拿到專業級彆律師的背書,徐正華才有可能簽它。
現在談的,其實依然算大方向。
一個上午沒有浪費,因為雙方都有一種快刀斬亂麻的心思,所以很多地方三言兩語,就能基本敲定了。
結賬周期為六個月,但新上市的唱片,徐正華這邊有權要求滿百萬張銷量即進行一次結算。
分賬規則為55比45,徐正華這一方尚未注冊的廠牌,將獲得唱片銷售額55%的分賬,啟明星唱片作為發行方,保留45%。
當然,廠牌作為製作一方,這所謂55%的分成,在扣除掉會給歌手、作詞、作曲、編曲和製作人的分成之後,正常也就20%到25%左右到手。
而一樣的是,發行方那一邊也不可能獨吞45%,他們給下麵的渠道商經銷商,都要預留一定點數的利潤,零售商那裡更了不得,新上市期間八折批貨,老唱片七五折就走,那都是常規操作——他們到手的毛利,也在20%到25%上下。
因為有對賭協議的存在,徐正華提出要設立階梯分賬的規則。
邱建峰口頭同意。
但細節徐正華就暫時不打算跟他們談。
比如無論單曲碟還是專輯碟,銷量超過300萬張,製作方是不是就可以多拿一個點的分成?超過400萬呢?500萬呢?
這都需要談。
但那都是將來大師姐和管玉蘭他們的事情了。
徐正華才不會把大段大段的時間,用來跟他們那邊的專業團隊磨嘴皮子。
版權由徐正華的廠牌100%獨占,但所有發行期間由啟明星唱片獨家發行的作品,其版權管理權,都歸啟明星唱片獨家永久占有。
一個上午,大概也就差不多了。
把所有的大項,所有涉及根本利益的地方,都過了一遍,眼看十一點半,雙方握手,休會。
這第一輪談判,就算是結束了。
接下來,啟明星唱片那邊回去之後,會整理今天的談判進度,並擬出一份全新的合同來,供下一次談判作為底稿——但下一次的談判,是肯定會去到八月份了。徐正華必須要等到大師姐謝淑儀,以及管玉蘭都落位,他自己是不會坐在這裡跟這幫專業人員一分一毛的來回吵架的。
有失藝術家的體麵。
中午跟邱建峰一起吃個飯,倒是相談甚歡。
臨分彆時,這位似乎隨時都保持真摯而深情的姿態的邱總,拉住徐正華的手,一再地說,“那我可就等你電話了。隨時聯係!”
***
第四更!
明天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