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二年是明末農民起義第一個高潮。這一年發生了很多事,大量逃兵參與農民軍。到了崇禎三年,農民軍已經可以攻陷防守一般的縣城了。
這一章專門講講李自成——這位也是我最佩服的豪傑。關於李自成起義時間,早先流行一種說法:李自成在崇禎二年從銀川驛離開後,就去甘肅投軍,在年底勤王時隨著甘州鎮兵變,然後脫離軍隊。但這是假的不能再假的說法。
首先,這個觀點來自吳偉業的《綏寇紀略》。吳偉業搞錯了很多問題:第一,明朝甘肅沒有總督,自然沒有他書上的“甘督梅之煥”;第二,帶領兵變的人是王進才,不叫“王國”;第三,《綏寇紀略》書上還說兵變之時李自成已經是把總了,但那時李自成隻投了甘肅鎮九個月,升官哪有這麼快?結合費密的《荒書》、還有《米脂縣誌》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李自成從小給艾家牧羊,到了天啟末年投銀川驛站當驛卒。由於大明的驛將們上下其手,導致驛站的馬匹十分羸弱。一次送信,李自成騎死了兩匹驛馬,於是用了自己全部身家賠了馬匹。到了崇禎二年正月,明朝為自己的滅亡挖了第一個坑:刑部給事中劉懋上疏,稱延綏鎮已經欠餉兩年,請崇禎發內帑十萬賑濟延綏鎮士卒,不要讓他們再像固原兵一樣鬨事。崇禎沒有回複他,意思很明顯——舍不得內帑的銀子。
劉懋無奈,又上疏說,那就裁撤驛站吧,這樣就有錢給延綏鎮士卒發餉了。應該說,劉懋不是奸臣,雖然初衷是為了不讓延綏鎮像固原那樣劫掠本鎮、在陝西各地流竄,但也是真想給延綏鎮士卒補足軍餉。崇禎聽說不讓自己掏錢,自然就同意了。就這輕飄飄的一個旨意,讓一個正在為大明發光發熱的小夥子失業了。當然,這個小夥子現在也沒怪朝廷——朝廷艱難嘛,我們要體諒。於是,他回家種地,想著多打點糧食,繼續為大明服務。至於裁撤驛站到底省了多少錢,具體不清楚,反正陝西三邊照常欠餉,隻有出征前才能拿到賞銀。常年欠餉導致官軍軍紀極差。
到這裡,李自成雖然因為驛站裁撤下崗,但還是沒造反,反而是回村種地。因為出去闖過、見識過,回村後被推為裡長。明代基層稅收是委托給裡正的,相當於包稅。收稅時,縣城的小吏隻會問裡長要。前麵章節也已經說過了,哪怕沒天災,米脂也很困難,更彆說有天災,朝廷還在不斷加稅。然後,李自成就以自己的名義向艾家借了種子錢,打算艱苦奮鬥一年,來年過上好日子。
結果天不遂人願,崇禎四年又是一個災年。但是崇禎皇爺可不管這些,該交的稅一個子都不能少,欠艾家的錢更是不能少。李自成拿不出來錢,被艾家抓去上刑具、戴枷鎖。包稅人乾到自己破產,古往今來能有多少例子呢?被艾家羞辱毒打後,他被兄弟們救出來。這下是真沒辦法活下去了,隻得反了。
他拉上附近老鄉,投了當時經過綏德的“不沾泥”,編為麾下八隊,號“闖將”,開啟了他英雄輝煌的一生。從他起義到戰死,他再也沒有軟弱過。張獻忠和羅汝才都降過,而李自成被洪承疇追到鬆潘草原都沒有降。至於詐降,也從來沒有過。“起義軍澠池飛渡”有些史料寫過他詐降陳奇瑜,但是練國事的一手奏疏專門說了,澠池飛渡的農民軍沒有闖將。
就先講到這裡吧,以後隨著劇情再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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