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間,李謙已經翻到了下一頁,演員表。
然而,看到第一個名字,他就愣住了。
抬起頭來,他看著金漢,彈彈手裡的演員表,臉上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老金,金哥,你是真的假的?她能行嗎?”
金漢聞言一臉正色,認真地道:“當然了!不管是從個人形象上,還是從表演功底上,我都很欣賞她,而且,我已經找她談過好幾次了,她自己也挺感興趣的!怎麼,她沒跟你說?”
李謙笑笑,張口欲言,卻又很快露出一抹尷尬顏色,無奈地聳了聳肩,道:“還沒有,最近老是忙著到處跑,跟人喝酒,我們倆……得有七八天沒功夫聊天了,我回去了也是倒頭就睡。”
金漢聞言愣了一下,旋即挑挑眉毛,似笑非笑。
演員表的第一行,寫著——小花(女主角,名字暫定):王靖露。
…………
滾過床單之後,關係相比以前單純的相戀,自然是又進一步,自那之後,即便不是周六周日,隻要李謙回來住,王靖露就也會回來。
晚上一起吃過飯,王靖露衝上一壺茶,兩人悠閒地坐在沙發上喝茶看電視時,李謙主動問起了這件事——聽李謙主動提起來,王靖露竟是一副鬆了口氣的模樣。
她說:“金大哥找過我好幾次了,我看完劇本之後,也跟他討論過好幾次,對這部戲,我倒是挺感興趣的,尤其是小花這個角色,單純,固執,既好演又沒那麼好演,金大哥給我解說了很多,我覺得眼界都跟著開闊起來,所以,既然他覺得我適合這個角色,那我就想試試。”
他們兩個人之間的熟悉,是已經達到了很多話都不用明說的程度的,很多時候,一個眼神兒、一個動作,就已經足夠心領神會了。
於是,等她說完,李謙沒說話,隻是繼續看著她。
然後,她果然就微微有些作難地繼續道:“就是,前幾天你老是喝醉嘛,我還沒來得及跟你說,就先跟我爸媽說了,我媽好像……不太支持我去演這個角色。”
李謙挑挑眉毛,點了點頭,問:“然後呢?”
頓了頓,他又道:“然後,你怎麼想?想演,還是不想演?”
王靖露猶豫了一下,道:“我當然想演,但是我媽說……我媽說……”
李謙笑笑,見她吞吞吐吐,直接就開口道:“我不管你媽怎麼說,我隻關心你想怎麼樣。”頓了頓,不等王靖露開口,他又深吸一口氣,緩緩地、略帶著些苦惱地道:“回頭吧,回頭找個時間,我想跟你媽聊一聊,年前齊老師就跟我說過,你媽請她吃了頓飯,她的意思是……嗨,回頭找機會,我跟她聊聊吧,彆讓她為難齊老師了。”
說到這裡,他拍拍王靖露的大腿,笑道:“你媽是個聰明人,我想,隻要我把意思說明白了,她會知道該怎麼做的。有些事情……我不希望她攪和進來太深。比如,你和你姐的工作,再比如,公司那邊的事情,她是我的嶽母,但這些事情,我不希望她插手。”
頓了頓,他見王靖露要開口說話,就打斷她,笑道:“不過你放心,那是你媽媽嘛,我知道的,我會掌握好分寸的。隻是最近太忙了,我實在是抽不出功夫來。但是這些話,一定要我去說,你跟你姐,都不要提,畢竟,那是你們的媽媽,在她麵前,你們天生就不是對手。”
王靖露想了想,抿嘴笑笑,似乎有了李謙的這番話,她的心裡一下子就安定下來了,於是,那眼神兒如水波般挑過來,她問:“那……我就偷偷接了?”
李謙笑笑,道:“隨你。我支持你去做自己愛做的一切事情。”
…………
美國,洛杉磯,詹姆斯·卡梅隆的個人工作室內。
音樂舒緩,喬治·西蒙斯正悠閒地看著文件,開門聲一響,哐當一聲,嚇了西蒙斯一跳,抬起頭來時,見是老板到了,他趕緊站起身來,“Hi,Boss!”
詹姆斯·卡梅隆滿臉暴風雨即將到來的節奏,神情有些猙獰。
呼的一下坐在沙發上,沙發隨即發出“嘎吱”一聲——拍了一年多的戲,他瘦了七磅,但拍完了回到洛杉磯,儘管後期的工作依舊繁重,但他的體重卻神奇地迅速反彈回去了。
西蒙斯不敢問、也不敢說話,乖乖地起身給老大接了一杯咖啡,小心翼翼地放到茶幾上。
片刻之後,開門聲再次響起,又是哐當一聲。
這一次進來的,是約翰·戴斯,同為《泰坦尼克號》的製片人之一,毫無疑問,也是西蒙斯的頂頭上司。
而且,他的臉色似乎也不太好。
於是,西蒙斯乖乖地滾去又接了一杯咖啡端過來。
約翰連看都沒看西蒙斯,進門之後“嘎吱”一聲坐到卡梅隆身邊,拍拍他的肩膀,“Comeon,body!他就是這個脾氣……你知道的,他真的就是最合適的那個人了!兩次奧斯卡提名,一次得獎,他是最頂級的音樂人!而且應對這種愛情題材,他才是內行,對不對?”
頓了頓,見卡梅隆的表情連點變化都沒有,他又道:“其實我覺得,這首歌非常好了,我們可以找一位頂級歌手來演唱,效果肯定會非常好的!”
卡梅隆突然扭頭,盯著他,聲音不高,但氣勢懾人,“NO!”
頓了頓,他做出一個標誌性的動作——揮舞起自己的手臂,就好像是在麵對著數萬人演講一樣,大聲地道:“這是我的電影,我說不行,就是不行!我一再跟他說,我希望主題歌能夠更有力量一些,我不要那麼軟塌塌的愛情歌曲,OH,你聽聽那首歌,NO!絕對不行!他會毀掉這部電影的!”
約翰攤攤手,雖然也已經很煩躁,卻還是耐下性子勸說,“OK!OK!這是你的電影,這是你的電影!沒問題,我們讓他重寫,OK?”
卡梅隆聞言,越發憤怒,“重寫?OK!可以重寫!但是你聽到了的,他堅持他的想法,他認為他那首屎一樣的作品,是跟我這部電影最搭的!但這是我的電影,隻有我才有資格判斷他那****一樣的作品是不是能夠配得上我的電影!”
麵對片場暴君的怒吼,約翰下意識地身子後仰,被他吼得無法直視。
然而,其實他也已經壓了一肚子的怒火了。
好不容易等到卡梅隆吼完了,他一扭頭看到傻乎乎地站在那裡的喬治西蒙斯,不由得心裡的那股邪火就竄出來了,“OH,Comeon,喬治,關掉這該死的音樂!它難聽死了!”
喬治·西蒙斯已經完全被兩位大佬的怒火給驚住了,因為此前一段時間,他們手上的這部電影,雖然進度不快,但一直都在有序的前進,兩位大佬的心情也都在水準線以上,比起拍攝期的表演來說,已經算是和風細雨了,誰知道,今天居然突然就雷霆大怒起來。
被約翰這麼一吼,西蒙斯愣了一下,然後才趕緊道:“好的,BOSS!馬上!”
然而此時,另外一個BOSS卻突然道:“等等!”
恰在此時,房間裡正在播放的這一段音樂已經結束了剛才那一段優雅而婉轉的旋律,迎來了自己的高.潮段落。沒人說話了,西蒙斯的腳步也遲遲疑疑地停下,房間內突然很安靜,於是,大家都清楚地聽到那個高亢而極富力量的女聲在高歌——
“You\"re–here,there\"snothingIfear(隻要你在,我將無所畏懼)
AndIknotlon(我知我心永恒)
e\"ll–stayforeverthisay(我們將相愛至地老天荒)
&nyheart(你安全地往在我的心裡)
&nylonandon(我心永恒不移)
……”
簡單的鋼琴伴奏,讓這首歌聽上去更像是一首歌曲小樣,而不是一首製作成熟的音樂作品,但那華麗而高亢、極富力量感的女高音,卻讓這首歌變得一點都不簡單。
“OH,.!”卡梅隆眼神兒已經直了,喃喃地道。
歌曲很快結束,卡梅隆眼睛一亮,道:“再放一遍!”
喬治·西蒙斯早就被徹底嚇呆了,聞言他甚至沒有說話,跑過去按了重新播放,很快,那個熟悉的鋼琴聲又響了起來。
就是這個旋律!
就是這個聲音!
“OH,.!”卡梅隆忍不住又爆了粗口。
一遍放完,他毫不猶豫地抬頭,“再放一遍。”
於是,又來一遍。
這一次,卡梅隆再次沒忍住,喜動顏色地搖晃著腦袋,“OH,.!”
第三遍放完了,卡梅隆終於沒有要求再放一遍,他扭頭看了約翰一眼,然後轉頭,目光炯炯地逼視著喬治·西蒙斯,“告訴我,這是誰的歌?這個美麗的聲音是誰?”
西蒙斯扭頭看看約翰,一臉的膽怯和尷尬,猶豫片刻之後,才硬著頭皮道:“這是……呃,這是去年我去中國,負責簽下了一對中國的歌星,等咱們的電影在中國上映的時候,他們會負責創作並演唱一首宣傳歌曲,然後,我回來之前,對方托我把這張CD帶回來,說是送給兩位BOSS的禮物,卡梅隆先生的那一份,我已經交給了您的助理,這一份是戴斯先生的,完成拍攝之後,我負責整理辦公室,就把這張CD也帶了回來,前些天偶爾聽了一下,我自己很喜歡,就……就……對不起,戴斯先生,我不該碰你的私人物品,我……”
“NO!NO!NO!”卡梅隆興奮地站起身來,“這不是你的失誤,小夥子,我要感謝你幫我發現了這首歌!OH,GOD!這簡直就是上天的恩賜!”
說完了,他忍不住繼續興奮地道:“我要把大衛炒掉,他失職了!因為我沒有得到我的禮物!”說完了又是忍不住連連感慨,“GOD!”
扭頭看著沙發上的約翰·戴斯,他近乎一字一頓地道:“約翰,我要和這首歌的作者見麵,我必須要和這個作者見麵,越快越好!”
約翰·戴斯張開手臂,攤攤手,“OK!……中國人?”
詹姆斯卡梅隆毫不猶豫地回答道:“我不管他是中國人還是日本人,或者泰國人,我要這首作品!”
頓了頓,他道:“我愛死它了!”
他站起身來,雙臂張開,這一刻,猶如擁抱了整個世界的世界之王一般,他興奮地道:“強烈的,但是克製的,克製的,但是強壯的……愛情!這就是我的電影!這就是我的主題歌!”
約翰·戴斯聳聳肩,皺著眉,撇著嘴,顯然是至今都沒有回過神來,隻是下意識地回應,“Er……OK?”
卡梅隆不再理他,隻是扭頭看著喬治西蒙斯。
西蒙斯愣了一下,隨後立刻反應過來,“OK,我馬上聯係!如果需要,我會訂最早的一班飛機飛過去!一定會聯係上他,把他請來這裡跟您見麵!”
“GOOD!”卡梅隆大加讚賞。
這個時候,約翰站起身來,無奈地聳肩,“詹姆斯……詹姆斯……冷靜一下!簡那裡怎麼辦?難道你要找一個中國人來配樂,把簡踢走麼?Comeon,body!這不合規矩!而且簡是拿過奧斯卡的大師級音樂人,他才是最合適的那個人,你不能因為一首作品就選擇換人!”
卡梅隆扭頭看著他,怒吼道:“但是他.媽.的我喜歡這首歌,我知道這才是我的電影裡需要出現的音樂,讓他.媽.的奧斯卡最佳配樂去死吧!”
約翰聳聳肩、攤手,無奈地道:“詹姆斯,彆這樣,聽我說,夥計……”
“呃……BOSS?打擾一下,據我所知,這首歌的作者,昨天剛剛登上《紐約時報》!”
兩個人聞言一愣,齊齊地扭頭看向他。
喬治西蒙斯,轉身,很快從報紙架上找出一份報紙來,遞給兩位大佬,同時還指著《紐約時報》第一版下方的那張照片上站在五個人中間的那個年輕人,道:“我見過他的,相信我,他叫李!”
兩位大佬聯手接過報紙,標題入目,兩人都是眼前一亮——
《上市十二天全球銷量七百萬張,遙遠的東方有一支神奇的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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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嗯,要推一本書,是本書的讀者寫的,叫《文青是不是種病》,作者:零度風樓。書荒的可以去看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