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一處人跡罕至的幽靜山穀。
清晨的陽光透過薄薄的霧氣,溫柔地灑落在草地上,露珠如同碎鑽般閃爍著光芒。
溪流淙淙,鳥鳴清脆,空氣中彌漫著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草窩鋪著曬得蓬鬆的乾草,帶著陽光曬透的暖香。
蕭峰眼皮動了動,睫毛上還沾著點晨露,慢悠悠睜開眼時,視線裡的穀口老樹似乎都比昨日矮了些——不是樹矮了,是他自己長高了。
蕭峰伸了個懶腰,動作舒展得像剛醒的猛虎。
手指先是輕輕蜷起,再猛地張開,骨節“劈啪”作響,從指根傳到肩頭,一連串脆響如同炒豆,帶著股說不出的爽利。
脊梁骨“哢”地一聲輕響,仿佛有什麼東西徹底舒展開來,他下意識挺了挺背,原本略顯單薄的肩背竟已撐出寬厚的輪廓,領口的布帛都被繃得緊了些。
坐起身時,草窩簌簌落了些乾草屑。
他低頭看向自己的手,掌心的老繭似乎又厚了些,指節比昨日更分明,虎口處因常年練掌磨出的硬皮泛著健康的淡紅色。
再看手臂,原本少年人略顯纖細的線條早已不見,肱二頭肌隨著抬手的動作微微隆起,皮膚下仿佛有活物在湧動,那是日漸飽滿的筋肉。
他試著握了握拳,能清晰感覺到力量順著手臂奔湧,比昨日又沉了幾分,仿佛一拳頭下去,能輕易砸碎溪邊那塊最大的青石。
目光往下移,原本稍顯寬鬆的褲管現在正合適,膝蓋處的筋骨輪廓愈發清晰,小腿的肌肉線條像老樹的盤根,紮實而充滿爆發力。
他屈起腿,腳底板踩在乾草上,能感覺到足底的筋膜拉伸時帶著股強勁的韌性,這雙腳,似乎能踏得更穩、跑得更快了。
最讓他心頭一震的,是丹田處那股暖流轉。
往日裡如同溪流般的內力,此刻竟已彙成奔湧的江河,循著經脈緩緩流淌時,帶著沉甸甸的質感,每一次循環都比昨日更凝練幾分。
他深吸一口氣,氣流從鼻腔灌入,順著喉嚨直抵丹田,那股內力竟隨之輕輕震顫,仿佛在回應他的呼吸,與天地間的清氣隱隱共鳴。
“嗬……”蕭峰低笑一聲,抬手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掌心落下時,能感覺到肌肉在皮下緊實的回彈。
褲腰處的係帶似乎又鬆了,他伸手係緊時,指尖觸到腰側,那裡的贅肉早已不見,取而代之的是緊實的肌理,像藏著座隨時能爆發的小火山。
站起身時,他比昨日又高出小半頭,原本稍顯稚嫩的臉龐輪廓愈發硬朗,下頜線繃得更緊,眉眼間的英氣也更盛了些。
他活動了一下脖頸,轉頭看向溪邊的倒影——水麵裡的青年,肩寬腰窄,身形挺拔如鬆,眼神裡的沉穩比昨日又深了幾分,早已不是剛入穀時那副半大少年的模樣。
內力在體內靜靜蟄伏,筋骨在陽光下舒展生長,這具身體仿佛被春雨滋潤的幼苗,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拔節、壯實,而那身功力,便藏在這副日益強悍的軀殼裡,如同蓄勢待發的雷霆,隻待一個契機,便能轟然爆發。
“十六天了……”蕭峰低聲自語,聲音雖還帶著一絲少年的清亮,卻已有了往昔的低沉雛形。
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一抹笑意。
十六年的北冥真氣精純功力,配合他冠絕天下的武學境界和戰鬥本能,放眼江湖,能威脅到他的人已然不多。
隻要不倒黴到立刻撞上天山童姥、李秋水或者慕容龍城這種層次的頂級高手,天下之大,自己儘可去得。
這段時日,對蕭峰而言,是穿越以來從未有過的奢侈享受。
無需勾心鬥角,無需浴血廝殺,無需背負家國重任。
每天的生活簡單到了極致,卻也快樂到了極致。
吃!
這是蕭峰每日的頭等大事。
日頭爬得老高,穀中晨霧散儘,他才慢悠悠地拍了拍草屑起身,信步走出山穀。
腳下踩著被陽光曬得暖融融的石子路,不多時便到了最近的市鎮。
哪家酒樓幌子最招搖,哪家灶台飄出的肉香最勾人,蕭峰一眼就能瞅準,徑直便邁了進去。
不必藏頭露尾,不必思前想後,從幾個不長眼的毛賊身上“借”來的銀子沉甸甸揣在懷裡,足夠他敞開肚皮吃喝。
“小二!”蕭峰往臨窗的方凳上一坐,少年身形尚未完全長開,卻自有股穩如泰山的氣度,清朗的聲音穿透大堂的喧鬨,“五斤熟牛肉,切得厚實些!再打十斤上好的燒刀子,配上你們這兒的拿手菜,揀快的上!”
他那雙眸子深邃如潭,偶爾掃過周圍食客時,不自覺流露的睥睨之氣,讓店小二不敢有半分怠慢,連聲應著“好嘞”,轉身便往後廚跑。
不多時,托盤“哐當”一聲擱在桌上。
油光鋥亮的熟牛肉堆得像座小山,泛著琥珀色的燒刀子裝在粗陶海碗裡,還有幾碟炒得噴香的時蔬、燉得酥爛的豬骨。
蕭峰壓根不用筷子,大手一伸便抓起塊牛肉,醬色的肉汁順著指縫往下淌,他也渾不在意,隻張大嘴狠狠撕咬,牙齒切斷肌理的脆響混著滿足的喟歎,在喧鬨的大堂裡格外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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嚼得興起,他端起海碗,仰頭便灌。
辛辣的酒液“咕咚咕咚”滑過喉嚨,在胸腔裡炸開一團熱流,順著四肢百骸蔓延開,連帶著毛孔都舒張開來。
“好酒!痛快!”他放下碗,手背胡亂一抹嘴角的酒漬,放聲大笑起來,震得窗欞都嗡嗡作響。
周圍食客紛紛側目,有好奇,有驚訝,蕭峰卻眼皮都不抬,隻顧著埋頭吃喝。
待到酒足飯飽,他摸出一錠銀子往桌上一拍,響聲清脆,起身便走,連找零都懶得要。
有時走在半路,聞見街邊烤雞的焦香,興起了,便買上一隻油光鋥亮的肥雞,再拎一壇新開封的米酒,慢悠悠踱回山穀,找塊乾淨的石頭坐下,一邊撕著雞腿,一邊抿著酒,看夕陽把溪水染成金紅色。
喝!
蕭峰的喝法,素來帶著三分江湖人的野氣,七分英雄漢的豪邁。
酒樓裡的烈酒最對他的性子。
上好的燒刀子裝在粗陶大碗裡,酒液晃出琥珀色的光,未及入口,那股子辛辣醇厚的酒香已先鑽進鼻腔。
他從不屑用小杯淺酌,總是大手一抄便將海碗穩穩托在掌心,手臂微揚,碗沿便湊上唇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