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洋先生,我聽黃老說,您有幾件物品要放在我們拍賣行拍賣,可否有此事?”
俗話說,酒過三巡,菜過五味,正是談事情的時候。
那麼徐舒瑩自然也抓住了這個重點。
“徐經理,的確有這回事,今天約您來主要也是為了這件事情。”
“我這邊確實有幾件還算不錯的東西,想放在你們拍賣行進行拍賣。”
“不過,拍賣行的規矩不太懂,能給我簡單的介紹一下嗎?”
周洋這話說的是實話,他的確對拍賣行的流程不太懂,甚至說以前他從來就沒有跟拍賣行打過交道。
最多也就是在電視上看到所謂的拍賣行。
“周先生,情況是這樣的,在拍賣行拍賣物品時,我們主要是抽取手續費作為盈利方式。”
“這一點我相信你是明白的,畢竟拍賣行不是慈善機構,最多隻能算是一個中間商一樣的存在。”
“所以抽取手續費這個您肯定是知道的,至於抽取手續費的方式,主要依據拍賣行的規定,以及拍賣物品的類型和成交價來定。”
“通常情況下我們會以兩種方式抽取所謂的手續費,第一種固定的抽取費用,第二種,以成交價來抽取費用!”
“其實這兩種都很好理解,第一種方式就是我們預估一下這件物品多少錢,然後我們給您一個抽成的數字。”
“第二種那就更簡單了,也就是說無論這件物品你賣出多少錢,我們都會按照同等級的比例來進行收取費用。”
“一般我們拍賣行收取的費用是5,也就是說一件物品賣出去100萬,我們會固定收取5萬的費用。”
“有下限無上限。”
“另外在拍賣期間我們還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比如保管費,評估費和手續費等。”
”不過您是黃老介紹的,我這邊可以做主免去其他亂七八糟的費用,不過這5的手續費的確是不在我的範圍之內。”
周洋算是聽明白了。
這兩種方式其實都是簡單易懂的,比如某一件物品,現在市場價是100萬,那麼如果選擇第一種就是固定的手續費抽成。
他們拍賣會會進行評估,評估到這個價格屬於100萬,那麼就直接會選擇扣除5萬塊錢手續費。
你這些物品哪怕你隻賣了10萬,他們這邊也是要扣除5萬塊的,同樣的,你這件物品賣出了1000萬,最終扣除的還是5萬塊。
不過這種可能性不大,因為做評估的人都是非常專業的,基本上上下浮動都是很小的。
至於第二種方式,那就是以合作的形式了,東西賣便宜了,拍賣行少賺一點,東西賣貴了,拍賣行多賺一點。
比如同樣一件東西,還是拿100萬來計算,如果這件物品隻賣了10萬,拍賣行賺取的錢可能隻有5000。
因為這5000是屬於最下限,也就是前麵所說的有下限,無上限。
至於無上限就是這些物品,本來是100萬,但因為某種原因被人抬高到了200萬甚至300萬。
那麼這個時候,抽成的話就會跟著漲,就拿300萬來講,到時候手續費啥的就要花掉15萬。
所以說這兩種方式各有各的好處,也各有各的缺點。
按理說選擇第一種最劃算,第二種最保險,那麼之所以說第二種最保險,這也是有原因的。
你選擇第二種合作方式,拍賣行為了多拿到提成,他們會提前進行宣傳。
也就是所謂的打廣告,然後拍賣師也會找最專業的人,100萬的東西它能夠溢價幾十萬賣出去都很正常。
所以周洋稍微這麼一思考,他就明白了利弊了,想要自己賺多錢,你就要讓彆人賺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