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鐘三十六響,聲傳九門。
宮闕上薄霜未化,宮人燃起晨火,青煙嫋嫋升騰,在天光未明的紫闕間繚繞如霧。
寧凡披玄衣出殿。身後隨侍的內官皆低首,不敢出聲。
政務殿外,文武百官已列。禦史台、吏部、刑部、禮部諸臣跪於丹陛之下,錦袍拖地,寒風卷起袍角,露出冰冷的石階。
寧凡登階而上,目光緩緩掠過群臣。
這一刻,宮廷寂若死水。
“律印已成,可封乎?”
沈彥出列,捧上赤金之匣。
那匣形製古樸,封口以龍漆金釘,中央鏤刻“火契”二字。
當蓋啟時,一道光從中折射而出,如火,卻不灼。
——
數月前,寧凡命禮部與禦史台合修《新律綱要》,廢舊章,去冗例,取實法。
凡涉田製、兵餉、漕運、官選、民籍、刑律者,皆納入此典。
更以“火契”為象,寓意:以火煉舊,以律為新。
此“火契”並非實物,而是象征“君不獨斷,法代人言”的國本。
寧凡站於殿階之上,緩聲而語:
“昔者以德馭民,民信其德而忘法;後以刑馭眾,眾懼其刑而忘義。今朕立此契,願以法為火,以火為心,燃國不燃人。”
他語聲不高,卻層層回蕩,壓過風聲與鐘鳴。
群臣齊聲應:“吾皇聖明!”
但聲音裡,敬畏多於喜悅。
——
內侍奉上“國律璽”。
那印由玄鐵鑄,底鐫“律存於火”五字。
寧凡抬手,緩緩按下。
朱砂洇開,火契之章,正式封國。
自此,國法不由君心改易,律典生效,凡帝令若違律,可由禦史糾駁。
百年帝製,從此裂開一道新的縫隙——也是光透進的縫隙。
——
朝會散後,群臣分列於丹陛兩側,低聲議論。
刑部尚書趙衡歎道:“此法立後,君權自限。往後聖旨需經律印,不複當言即行。”
沈彥淡聲答:“天子自縛,不是為弱己,而是為固世。”
趙衡冷笑:“世若固,臣何為?”
沈彥回望他一眼:“為民。”
——
夜。
禦書房燭火微暗。寧凡獨坐,案前攤著《新律綱要》。
他一頁頁翻過,指尖掠過那些墨痕。每一頁上都有禦史、工部、法官的字跡。
“法可斷事,不可斷情。”他低聲念著,神情微沉。
“若法能明情,則世無冤;若情可勝法,則世無序。”
他長歎,抬頭望向窗外的星河。
窗外風起,吹動案上未乾的朱砂,印痕如燃。
那正是他親手蓋下的“火契”印。
一印下去,半個王朝的舊骨便此碎裂。
——
三日後,朝堂震動。
禦史台以“新律”裁定,削三部舊例官八人,罷權相二員,充軍流放者無數。
民間傳言:自律印封國,朝廷無私。
但朝中暗流湧動。
舊臣議事於私閣,低聲交談。
“此律若行,三省權儘歸中樞,諸藩何立?”
“皇上此意,不止律法,而是以法鎖權。”
“若鎖久了,天也要裂。”
——
同夜。
寧凡召沈彥、李策入殿。
燈火長明,殿中香氣沉沉。
寧凡指向地圖,道:“律立則國清,然清後必虛。虛則生亂。諸藩舊權既削,朕需立新製,以守法而不滯權。”
沈彥拱手:“陛下欲立何製?”
寧凡言簡意賅:“設‘審議院’,以律官、文士、民吏各選三十人,凡國法、征稅、刑章、田製之事,皆先議於院,再上於朝。此為‘民議之源’。”
李策怔住,幾乎以為自己聽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