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相互用槍指著對方。
“嘿!放鬆一點,要是一不小心,你跟我一起開了槍的話,那你那位朋友……”劉小謙指了指羅輯,“他就順利晉級了。”
福爾摩斯看了一眼羅輯,羅輯一臉無辜地聳了一下肩。
“你不要耍這些小聰明了,今天,你栽在我們手上了。”福爾摩斯淡淡地說道。
“你們想…乾嘛?”
“我們想把你這個麻煩,淘汰掉。”福爾摩斯將一捆繩子丟在地上。
“最好,是讓你把那車錢也交出來。”羅輯的嘴角微微揚起,“那輛車,一定就在附近。”
“你們也太貪心了,彆忘了,我手上也有一把槍呢。”劉小謙說道。
“所以,不如我們來玩一個遊戲吧,你贏了我們放你走,我贏了你自己把自己捆起來,並且把那車錢交出來。”羅輯說道。
“玩遊戲我很喜歡,但……”劉小謙搖頭,“一個籌碼,隻能押注一個禮物。”
“所以?”
“所以,你們贏了,我把那車錢給你們,你們輸了,你們把手上的這把槍給我。無論輸贏,我都會走。”劉小謙笑著看向羅輯,“你們攔不住的…”
“這……”羅輯猶豫了。
“不行!羅輯,最重要的是他,是他這個人!”福爾摩斯沉聲說道。
“那你有辦法讓他放下槍嗎?或者,你們兩個拚了,我走?”羅輯反問道。
福爾摩斯沉默了。
羅輯個人還是比較偏向於先拿錢的。
並不僅僅是因為他喜歡錢,更因為——遊戲對他來說,就等於“贏”。
跟直接把獎勵品送到他手上,沒有任何區彆。
所以,在劉小謙手上有槍的情況下,羅輯覺得先贏一樣是一樣。
而且,不排除有些家夥輸了以後會上頭,接著下更大的注。
眼前的這個劉小謙,看起來就是很情緒的家夥,就是那種容易上頭的人。
所以。
——一切,儘在羅輯的掌握之中。
“對我有點信心。”羅輯給福爾摩斯使了個眼色。
“……”福爾摩斯有些無奈,“那你們快點吧。”
“怎麼玩?”劉小謙一臉貪玩的樣子,“快點,不然警察來了,大家都沒得玩。”
羅輯從口袋中,拿出一副撲克,說道:“我們來記撲克。”
“記撲克?”劉小謙一愣。
“是的。”
“記幾張?”福爾摩斯好奇地問道。
“一整副。5秒內,記一整副。”
聽到羅輯這句話,觀眾們紛紛吐槽。
【我丟!我背首《靜夜思》都要搞兩日,你同我講記住副啤牌五秒搞掂?!】
【哥們,你不懂羅輯,要是彆人說這句話我肯定不信,但說羅輯…還真不能不信。】
【不行,不能玩,絕對不能玩,這就是個坑!】
【羅輯開始用自己的最強大腦當武器了!!】
【謙哥,咱避一下他的鋒芒,不跟他計較……】
然而。
聽到羅輯的話,劉小謙卻咧開了嘴。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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