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複的,反複,叫良寂。
此刻他心裡亂的很,用戰戰兢兢的眼睛望著她,用力的吞咽了下口水。
攥住她手腕的手越發收緊,直直捏出一圈紅色。
駱時華這時又艱難的吞咽了下口水,像一大團食物堵截在嗓子眼裡,必須用力,使勁的才能把她從喉嚨裡咽下去。
駱時華拚命的咽下她的名字,讓自己不至於再次尖叫的像抓住一棵稻草一樣,拚命的呼喚她。
他用儘力平穩的,仿若什麼都沒發生過,自認為的表情,“走廊左拐是婚紗室,那裡的設計師正在按照你的身形裁剪婚紗。”
“他們裁剪的很快,你要知道,”駱時華相當自然的補充道:“他們都是國際秀場的首席設計師,做的很快。”
“哦,”良寂相當漫不經心的應了一聲,隨意的看了一眼被捏住的手腕,並沒有任何其他不滿的情緒存在。
“你認不認識路?”
他的眼睛微微眯起來,表情自然的舒展開,在良寂發出聲音時一直用那種細微的眼角觀察著她。
“不認識,”良寂搖了搖頭,這一點的明知故問,讓良寂甚至覺得這個問題有點可愛起來。
不過在原小說裡這個家夥可是個徹頭徹尾的慫貨,把駱凝雲獻給男主的狗腿子。
在駱凝雲好不容易逃出來的時候,也是他們家為了不得罪男主選擇出賣女主換取利益。
良寂甩開他的手,駱時華居然沒鬆開反倒攥著跟著向前了一步,緊緊盯著她。
周邊的賓客也感覺到了不對勁,熙熙攘攘的說話聲漸漸變小,氛圍似乎有點不對。
新郎新娘長久的不出現讓他們也感受到溫和氛圍下的暗流湧動。
良寂被他捏的煩了,不過她又儘力維持著情緒,淡淡的抬眼,“你需要鬆手。”
“你需要去試婚紗,”仿佛某種化學反應碰撞,駱時華瞬間拔高調子,同時緊緊捏住她的手腕。
他在用這種方式逃避自己不鬆手的理由,字麵意義上的解釋,就是,我不鬆手是因為我,要帶你去,試婚紗。
你,不認路。
所以我需要牽住你的手,防止你走丟。
良寂看了他一會兒,然後,轉頭,聳了聳肩,“好吧。”
於是駱時華就握著她的手腕往前走。
十幾年來這應該是他們最大的接觸麵積,不知怎麼心情竟澎湃起來,走著路牽著手,腳踩在雲朵裡,神魂顛倒一樣。
手腳都有點發軟。
周圍賓客依然拿著香檳紅酒裝模作樣,用杯角擋住唇角,掩飾著自己談論彆人的事實。
駱時華繼續拉著她往前走,旁邊的賓客漸漸稀少,那些人用酒杯遮擋著,或者用餐巾遮掩著,微笑的談論著鑽石珠寶,或者最近的商業投資。
視線卻仿佛千千萬萬條蛛絲,若有若無的掃到他們身上。
直到身邊賓客消失,駱時華拉著良寂進入房間。
裡麵五六位設計師正在緊張的忙碌,“呲啦”撕開多餘部分,彆針扣上略大的腰封,另一位設計師拿起針線直接半蹲下去縫起來。
同時,拿著卷尺的設計師直接按上她的肩膀,從身後繞到身前,對著前麵再量。
鉛筆畫出大致圖位,直接交給下一位,接了按照尺寸再改。
這時需要手圍,設計師拿著卷尺愣了,緩緩抬起頭。他還抓著她,不安的,謹慎的抓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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