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她,她不是在看書工作,就是在發呆。
明輕不知道她為何會不要他,他想不通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究竟為何不要他?
她說她誤會了他們的感情,可她對他的親近告白,都是有反應的。
那些反應告訴他,她是愛他的,他不信她對他一點感覺都沒有。
而且,她如果不喜歡他,她怎麼可能那般和他親密。
他想不通,想要問她,卻不能問她。
他想起以前她總說不能嫁給他,是因為她不知道他們不是表親。
“阿因,你連以為我們是表親,也要愛我,為何這次卻不要我,你看起來並不開心,他不能讓你開心嗎?”
明輕又拿了一瓶酒,手劈在瓶蓋邊緣,手遽然變得通紅。
“哢”地脆響,瓶蓋飛出老遠,酒液入體,卻解不了半分憂愁。
他心生奇怪,為何那晚之後,他再也沒有夢見她。
他好想她,常常想得呼吸驟停、大腦空白。
“我好想你,”明輕雙頰通紅,眼部充血,傻笑道:“阿因,如果你願意要我,我可以接受他的存在,你願意嗎?”
話落瞬間,清脆的一聲“啪”響起,明輕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瘋了,想什麼呢?怎麼這樣想,你怎麼可以肖想她,怎麼可以讓她處於兩難。”
他連想都不敢想,而他對於這種事情,明明是零容忍,卻會有這樣的想法。
他愛她,愛到什麼都可以接受。
他永遠記得少女的“什麼都願意”,所以,他便什麼都接受。
但他不會讓她痛苦,他絕對不允許自己發瘋。
電話對麵的林七月在明輕這句話出現時,她便死心。
他居然可以接受做她的情人,明明他是一個驕傲至極的人。
林七月不想再自討沒趣,不想再紮自己的心,掛斷了電話。
她知道,再聽下去,也是他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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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烈的愛意,是她痛苦的深淵。
他是她的毒藥,他每說一句愛意,都是毒藥發作。
明輕太過於想她,知道不該這樣偷窺她,關掉電腦。
跌跌撞撞地前往樹的枝丫處,推開仿造樹木紋理的棕色門,滿屋都是玩具:
有城堡積木、宮崎駿動漫模型手辦、手工精致擺件………以及迷你小屋。
這裡的,僅僅是煙輕居的十分之一。
他特地騰了一間大房間給她放這些,還會照顧好她的寶貝,就像照顧她一樣。
他踉踉蹌蹌地坐到蒲團上,拿起上次他們一起做的鳳冠拚圖。
她說,等拚好,他們就結婚。
她是結婚了,隻不過新郎不是他。
淩晨五點,鳳冠拚圖完成,熠熠生輝,似真的鳳冠一般。
他也確實親手做了鳳冠,可無論真假,她都不會再嫁給他。
玩具可以重買,拚圖可以重拚,可她不會再回來。
他大腦一片混沌,拿出那天她說分手時,碎掉的陶瓷花碎片。
他親手雕刻的一對翡翠印章掛在花心裡,上麵刻著他們的名字,是她最喜歡的小篆體。
她沒有看見。
她也不想看到。
他不知道她在乾什麼,想要看監控,卻不想這樣做。
最終思念戰勝了理智,他又開始看她,她睡得很好,輕柔的呼吸聲如一曲美妙的旋律。
他曾經想過,如果他這樣看監控,不小心看到他們親熱,他簡直罪該萬死。
可是林野很少在家,就算是回來,也隻是白天,從不在這裡過夜。
她一個人睡,也能睡得很香。
以前她說,他是她的毛毯、墊子、抱枕,沒有他,她就睡不著,必須要他抱著哄睡。
原來,她一個人也可以很好。
他不明白,為何林野從不和她親密?
有一次,他忍不住看他們相處,可整整兩個小時,他們就像是楚河漢界,互不乾擾。
儘管他沒有開聲音,可他依舊確定,他們基本上沒怎麼說話,隻有林野一直在說些什麼。
他將看監控的事情,告訴了林野,林野居然同意他這種奇葩可怕的行為,還要他多關注一下南煙。
林野和南煙很奇怪,他不知道到底奇怪在哪裡?
或許,是他以前給她的壓力太大,總是抱著她親個沒完,她重新找的,才是她想要的。
所以,她才會和林野結婚,是他控製不住自己的欲望,才弄丟了她。
上午十點,慕南會議室裡,一場重要的會議正在進行。
明輕依舊心不在焉,他沒有時不時地看手機,讓底下的員工覺得新奇。
接連三天三夜,他日夜不休地工作。
他現在幾乎是在瘋狂地工作,連帶著王玢都有點吃不消。
“明哥,你是連軸轉沒問題,”王玢筋疲力儘地說道:“但再乾下去,我們就要集體升天,放過你可憐的員工吧,他們還年輕。”
明輕聽到這話,看了一眼時間,才意識到已經很晚,立馬讓他們下班,並承諾加班費翻倍。
他靜靜地坐在電腦前,心裡滿是南煙,可他卻沒有理由去見她。
門外傳來員工的閒聊聲:
“明總這是怎麼了?以前不是飛奔著下班嗎?一分鐘都不多待。”
“你沒有發現嗎?夫人很久沒來陪明總上班,怕是兩個人吵了架,明總被發配邊疆。”
“不會吧,王總都沒有說什麼,一點風聲都沒有。”
“以我的直覺,就是兩個人吵架了,明總肯定在思考怎麼哄夫人。”
“夫人脾氣好,又善解人意,肯定不會和明總生氣太久,放心吧。”
“但願吧,明總那眼神、狀態,就像是快死了似的,冷得跟冰窖,不比嚇死,也得被凍死。”
…………
阿因,你不會生氣太久,所以,很快就會回來,對嗎?
明輕心裡苦澀,他每天拚命工作,她卻依舊將他的大腦填得滿滿,讓他想得要命。
做什麼都會想到她,時時刻刻,她都占據著他的思緒。
他的世界,沒有一處不是她,全都是她的痕跡,讓他的思念發狂。
好想好想,他好想衝到她麵前,抱她、親她,問她為何不要他?
可是,此刻他站在家門前,他卻連按門鈴的勇氣都沒有。
門裡的南煙手握著把手,卻不能開門。
她知道,他在外麵,可不能擁抱、不能接吻,連說話也不合適。
他們隔著這道跨不過去的防盜門,隻能阻止內心的衝動。
明輕在門前站了半個小時,清醒過來的他,隻能灰溜溜地回到夢幻小屋。
他連站她門前的資格都沒有。
他不可以給她添麻煩。
他不可以傷害她。
不可以讓她為難。
他應該祝福她。
她幸福健康,是他初一時,就許下的願望,所以,他隻能回到自己的窩裡。
沒有她,隻有無邊的孤寂。
手機相冊裡,少女穿著淺綠色的a字連衣長裙,回眸的瞬間,奶萌青澀的笑臉被他記錄下來。
那是她第一次和他一起回明家老房子的時候,那條梧桐小路,少女的笑顏,致使他做出抓拍的無禮行為。
十二歲時,他拍下她的第一張照片,以為留住了美好。
二十一歲的他,已經和她親密無間,以為他們會有一輩子。
少年時,他就認為,他們是一輩子的相伴。
如今,還是走散。
沒有人能夠留住一顆要走的心。
手裡的玉佩,是她親手所做,按照父親留下的玉佩樣式。
它是代替品,終究不是原配。
滿屋的東西,都是她的東西,卻都是替代品。
不是她。
連她的痕跡,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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