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熊洞?”
趙蠻終於發現了一個山洞。
他撿起一塊石頭,像甩飛刀一樣扔了進去。
投石問路。
結果沒有反應。
他慢慢靠近,小心的鑽了進去。
發現裡麵是空的,地上還有熊毛,騷的不行。
“這地方合適。”
趙蠻從空間之中取出那兩具屍體,拔出脖子上的剔骨尖刀,鮮血立刻噴出,就像剛死一樣。
“空間的保鮮功能,果然神奇。”
他在屍體衣服上,把剔骨刀擦乾淨,然後收起。
小心退出山洞。
又拿出洋鎬,對著洞口上方一頓猛刨,山洞口很快塌陷。
他取出鐵鍬修整了一下。
蓋上樹枝、枯葉、雜草。
“行了,不會有黑瞎子再來了。”
徹底毀屍滅跡。
趙蠻拿樹枝掃掉自己的腳印,快速換了一個方向。
等他轉過山頭,眼睛一亮。
“臥槽,發財了!”
“鹿茸!”
前方五百米,有一隻馬鹿,鹿角崢嶸!
馬鹿是很警惕的動物,很容易被驚嚇,然後逃走。
而且它跑的還快,堪比奧運冠軍,沒有哪個獵人能追上。
趙蠻不敢靠近,他就這麼端著槍,瞄著馬鹿。
可惜打不著腦袋,它正低著頭吃草,隻能看見巨大的鹿角。
打身上是不行的,有槍眼的鹿皮就不值錢了。
更何況,一槍打不死,就跑沒影了。
趙蠻耐心等候。
同時開始估算風速。
遠距離狙擊最難的就是測風速,因為知道自己身邊的風速沒用,這可是在山裡,五百米的距離,風速可能變好幾次。
足足過了十幾分鐘,那吃草的馬鹿似乎聽見什麼,終於抬起頭觀望。
就在這一霎,趙蠻扣動了扳機。
呯!
子彈可比聲音快。
馬鹿根本反應不過來,一槍命中腦袋。
噗通,好似馬匹一般巨大的身軀栽倒。
趙蠻大喜。
一躍而起,極速狂飆。
同時警惕的觀察四周,槍聲很容易招來其他人的注意,甚至趕過來查看。
但幸運的是,他一直跑到馬鹿跟前,也沒發現人。
他快速按住馬鹿,意念一動。
馬鹿消失!
起身再次搜索四周,如果有人看見,就隻能滅口了。
還好,半晌沒看見有人露頭。
趙蠻慢慢鬆了一口氣。
真是巨大的收獲,這馬鹿足有四百斤。
之所以叫馬鹿,就因為它和馬一樣高大,但價值可比馬高太多了。
趙蠻甚至都沒來得及摸一下鹿茸,也不知道什麼等級。
“回家再摸吧,和老婆一起摸。”
“這都是錢啊。”
剛走沒幾步,聽見狗叫,隨即發現前方一個獵人端著槍向他走來。
這是要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