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達尼婭.卡柏林,出生在西境的一處騎士家中,我從記事起,就是跟著父親四處冒險。
說是冒險,其實是為了找媽媽和姐姐。
我從來沒有見過媽媽和姐姐。
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樣的。
爸爸隻是個d級冒險者,不過他還是個商人。
我們四處冒險的過程中,父親總會注意物價,購買一些物資,然後去到賣的貴的地方賣。
我也從爸爸那裡學會了商人的知識。
在我9歲那年,爸爸在一次冒險中受了重傷,隻交代完了後事就死了。
爸爸說了,讓我好好活下去,如果姐姐和媽媽還在世上的話,她們一定會很愛我的,所以我一定要活下去。
由於跟著爸爸四處走,所以我沒有固定的住所,我也就隻能住在旅館裡。
最開始我做買賣,可是被人舉報了。
擺攤需要擺攤許可。
還要交擺攤稅。
爸爸沒錢的時候會去當冒險者,有錢的時候就去當商人。
我沒錢的時候當不了冒險者。
我一個小孩子實在不知道怎麼活下去,於是我去撿垃圾。
可是撿垃圾也是不行的,因為垃圾是有主人的。
可我實在餓的不行了。
為了防止彆人看我好看,我割掉了我的頭發,把自己整的臭烘烘的,身上帶著偽裝,每次我都很快的就把吃的帶走,大家都以為我是個男孩子。
小孩子的聲音隻要刻意去裝一下中性的音,是分不出男女的。
雖然偶爾會人神父看我的眼神怪怪的,原來好看男孩子也不安全。
不過在有秩序的地方,隻要多注意,沒有人敢明目張膽的直接動手。
加上我經常換地方,晚上在城裡是不安全的,如果住在野外的話,隻要注意沒有人跟蹤,就能保證自己的安全。
可惜的是這樣的日子沒有持續多久。
食物實在太難獲取了。
我隻能殺了我的朋友。
我以前很喜歡貓,可是在我一次餓的不行的時候,我把那隻貓殺了。
明明很喜歡的,有時候也會喂它東西吃,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樣。
可是我還是殺了它,殺了我的朋友。
後來獸人來了,於是我就跑,趁亂,我偷走了很多東西,想著這樣就能活的好好的了。
可是後麵我去當鋪的時候很湊巧的被原主認出來了。
偷東西是有罪的,我被驅逐了。
再次一無所有。
沒事的我一定會活下去的。
可是我失敗了。
我把我能想到的一切都用了。
做商人。
偷東西。
我有想過殺人,可是我沒那個實力,所以也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原本以為要死了,好在一個名叫安娜的犬亞人姐姐救了我。
她收留了我,我也算安定了一會把身上的病痛都養好了。
隻不過後來獸人入侵了。
我再一次流浪了。
這次不止是我,甚至在我眼裡無所不能的大人們都無能為力。
我跟著父親的時候學會了不少簡單的治療辦法,采集草藥,因此有一些人會聽我的話,幫我做點事情。
隻不過糧食怎麼獲得,我們真的不知道,四處都是缺糧的地方,野外的樹皮都沒的吃。
這個時候就有人選擇了賣兒賣女,他們說賣兒賣女還能給子女謀求一個生路。
安娜姐姐就自願賣掉了自己。
我早在之前就試過自己一個人活下去了,可是根本做不到。
我要活下去,不擇手段。
那麼我也賣掉自己好了,就當還安娜姐姐的人情。
好在那個大叔被人治療過,所以會聽我的話。
我提出的意見就是讓我自己選擇主人,安娜姐姐覺得我懂很多,就跟著我一起。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要買我的全部都是一些想要玩物的人。
由於我還抱有一點希望,還有時間,我想晚點再被買走,在和安娜姐姐待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