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番仔細回想原主曾經創作過的那些歌曲和這一方世界上的那些最流行的歌曲和文娛作品,他不禁吐槽道:“這裡的文娛作品質量怎會如此之差?”
這個世界雖然也有文娛作品,但是沒有任何一首前世的經典歌曲,雖然曆史相似,但是很多經典的詩篇以及文學作品也都沒有出現在這個世界裡。
而這個世界上流行的這些歌曲,和他前世聽過的那些歌曲相比,這簡直是天壤之彆。
可以說現在的娛樂圈已經徹底發展的畸形了,各個大的娛樂公司基本都是走的流量明星路線,畢竟可以快速圈錢,還能快速培養。
哪怕有少數公司能堅持做高質量作品,賺錢的速度也遠比不上這些走流量路線的公司的。
至於說作品質量和歌手的唱功對娛樂公司來說,有個屁用?能快速圈錢嗎?
若要借用前世某部小品中的話語來形容這些人演唱的歌曲,那便是:彆人唱歌要錢,這些人歌唱要命!
話說這張倩與原主乃是大學同學,二人自大學時期便開始談起戀愛,一路走來,感情也算不錯。
不得不提的是,原主自身具備非凡的作曲稟賦,他傾儘心力,不遺餘力地扶持張倩,憑借一些口水歌居然還能把張倩推到二線歌手的位置。
當然,並不是原主實力不濟隻能寫口水歌,而是因為張倩的實力根本駕馭不了更好的歌曲,她的唱功什麼的隻能唱這種簡單的口水歌。
而他們合作搭檔的期間,原主曾經無數次指出張倩唱功方麵的不足,但是張倩已經迷失在了掌聲和歡呼帶來的虛假的榮耀之中,根本不想著提升自己的實力。
兩人為此也爆發過很多次爭吵,矛盾就是這麼產生的。
而對於皇朝娛樂來說,張倩的商業價值是遠比目前一個空有價值,卻不知道變現的陳鋒的價值大得多的。
而且原主也因為音樂創作理念的問題和總經理王總發生過幾次衝突。
最終,原主還是把事情想得過於單純了,竟然忽視了資本所蘊含的強大力量。
須知,在這個世界的娛樂圈當中,資本宛如掌控一切的幕後黑手,整個娛樂圈簡直就是資本的獵場。
可以毫不誇張地講,隻要資本有意讓某人走紅,那麼此人必定能夠聲名鵲起、大紅大紫。
正所謂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想要在行業內冒尖,必須要有公司給的資源推廣,不然的話你的作品再好,也會被資本打壓,彆想火起來。
而這個世界內地娛樂圈的規則就是這樣,沒有名氣的歌手和製作人就要和公司簽訂幾年賣身契,新人時期的作品版權歸公司所有。
當然,製作人的名氣起來之後,就有資格和公司談條件了。
注意,隻是有資格!
而原主在成功晉升為高級製作人後,皇朝娛樂便迫不及待地向他提出了要割韭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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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迫切希望原主能夠迎合市場潮流,通過各種手段來收割粉絲們的“韭菜”。
隻要陳鋒點頭答應,公司方麵將會毫不猶豫地與他簽署那份至關重要的版權變更合同。
然而,麵對如此誘人的條件,原主卻毅然決然地選擇了拒絕。
對於原主這種執著於音樂夢想的人來說,專注地製作出真正屬於自己風格和理念的音樂才是他內心深處最為渴望的事情。
在他眼中,賺錢固然重要,但也應該有底線和原則。
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因此,哪怕公司再三施壓,甚至開出更為優厚的待遇條件,都無法動搖他堅定的信念。
不出意外的結果來了,多重因素之下,原主和公司談崩了,之前的那些口水歌的版權都被公司收回了,甚至就連他的藝名星沙,這個藝名以後他再也不能使用了。
這個結局很諷刺,但是也很現實!
這就是資本的手段,有無數的辦法搞你!
.........
“陳鋒,如果你願意商業化,皇朝娛樂會考慮把你的藝名還給你的!”張倩看著陳鋒,柔聲說道。
陳鋒不屑的冷哼道,“哼,那本來就是我的,就算我回去後他們也會把我踢出局吧?哪怕我成為曲神他們也會想方設法搞掉我吧?”
陳鋒的內心很不爽,好歹前世在娛樂圈混過,他自然知道資本的力量。
在接受原主的記憶和權衡利弊之後,他決定離開皇朝娛樂。
至於這張倩,那是原主的前女友,又不是他的。
他對張倩可是一點感情都沒有,而且他也思索原主的困境,思索再三,徹底脫離皇朝娛樂才是正確的破局方式。
至於說原來的藝名,一個代號罷了,沒什麼舍不得的。
原主的那些歌曲,一些普通的歌罷了,隻要他想搞,也能借鑒來一大堆出來,質量還能更高,沒什麼可惜的。
“王總讓我和你說了,如果你不同意的話,他們就會讓王興成為星沙。”張倩喝了一口點的檸檬水之後輕輕地說道。
原主由於性格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一直在幕後寫歌,很少拋頭露麵。雖然在內娛有名,但是知道他真實身份的人很少。
陳鋒眼睛眯成了一條縫,冷笑道,“就憑他也配?”
難怪陳鋒很不爽,這就好比自己玩dnf,辛苦的打怪練級,各種打造裝備,養成了一個不亞於旭旭寶寶一樣的賬號,成為了這個遊戲的代表。
結果賬號裡的一切直接被遊戲公司給收回去了,不僅僅是收回賬號,還要用冒牌貨來繼承他的賬號一樣!
真他娘的惡心!
這時候跟隨張倩一起來的吳清月開口了,“陳鋒,星沙這個藝名還是很有和商業價值的,公司有能力搞到更高質量的歌曲。
王興雖然入行不久,但他是王總的侄子啊。以王總的位置外加皇朝娛樂的資源,王興肯定能將你這個藝名的商業價值最大化的。”
陳鋒內心對這最後一句話還是認為有道理的,雖然不爽這種做法,但是在娛樂圈,資本有無數圈錢的方法,同樣也有無數騙人的方法。
用錢在其他的作曲人手裡買歌,將版權全部購買過來,然後將詞曲人寫成星沙,再讓王興走到台前,頂著星沙的名字繼續圈錢!
這本書對於讀者的一些評論本作者解答一下。
1,主角有係統為何要簽約彆人的公司,你想自己開公司需要各種資源和資金的,同時還需要各種人脈的。娛樂圈不是你簡單的有才華就能起來的,在羽翼未豐的時候簽約彆的公司很難理解?
2,主角後麵為何會簽風險對賭協議,你們沒看到主角的要求嗎?要自己作品的所有版權,人家娛樂公司花費各種資源幫你推歌,怎麼,你還想讓公司給你白打工?
公司說要盈利的,娛樂圈公司簽約一般都是五年起步,而主角簽署的合同對他約束力不大的,他的自由度很高,他可以隨時都離開這裡,在這種情況風險對賭協議有問題?
3,主角搬運來這麼多經典作品,版權不掌握在自己手裡你們肯定又說主角不行怎麼的。
寫書得講究點基本邏輯吧,作品版權你全部掌握在自己手裡,分成也不讓步,哪個公司要你?
至於說主角有係統自己開公司什麼的,你想多了,娛樂圈資本力量比你想象的要強大的多,不給你宣發渠道你有才華有個卵用?羽翼未豐的時候隻能借助彆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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