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鋒的動作很快,用了很短的時間就完成了這首新作品《放開》的創作,隨後就通知了張雪梅。
這就是一次很正常的商業合作,張雪梅是帶著自己的經紀人過來完成了一係列的手續,雙方簽訂完畢了合同之後,這首新作品的演唱權就歸屬了張雪梅。
當然,陳鋒依舊擁有作品的版權。
這一首作品的簽約價格是700萬元!
這個價格在圈內也是請曲神出手的常規價格偏高一些,當然,就這個作品的和質量來說,作為給一線歌手寫的新作品來說,綽綽有餘。
甚至這首作品就算是給天後的話,也是足夠的,隻不過可能不夠專輯主打歌的程度。
但是總的來說,這首歌的質量還很能打的。
更主要的一點是,這首歌是陳鋒和張雪梅兩人一起演唱的,這就無形中會給張雪梅帶來很大的熱度和流量。
接下來的幾天就是讓張雪梅去熟悉這首歌曲。
此時,陳鋒則是正在聯係新人部的經理,了解楊鑫的情況。
終於,在楊鑫加入公司的第17天,他被帶到了陳鋒的辦公室。
此時的楊鑫內心隱隱地很激動,他已經意識到這段時間陳鋒沒有找自己的原因很可能是在等,在觀察。
一方麵是觀察自己的表現,另一方麵則是在觀察自己的心性如何。
從今天的這次會麵來說,楊鑫得出了這兩個結論。
很快,陳鋒的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在得到了陳鋒的允許之後,陳鋒的助理就帶著楊鑫進入了辦公室。
“請坐吧!”陳鋒對楊鑫語氣溫和地說道。
楊鑫就坐在了陳鋒辦公桌對麵的椅子上,“楊鑫同學,我們又見麵了!”
“陳老師,您找我有何吩咐?”楊鑫的話說的還是很漂亮的,一點問題都挑不出來。
“今天的事情對你來說是好事。你應該知道,我這個人寫歌的話一般都是我主動找歌手,隻要遇到合適的歌手,就會寫出了很不錯的作品。”
一聽到陳鋒這般說話,楊鑫感覺自己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速了起來,這的確是一件很讓他激動地事情。
來到公司十幾天,他已經對整個娛樂圈的基本規則都了解的很通透。
總之作為新人練習生,在整個娛樂圈就是最底層的,地位甚至比新人作曲人都要低。
對於新人練習生來說,每一個能真正唱歌的機會都很難得的,萬一要是一次唱得好,就很有可能被作曲人看中,進而有出道的機會。
尤其是他的運氣不錯,趕上了這個曲神排名爭奪戰活動,雖然曲神們同意這個活動的本質原因並非是自身排名,但是這卻對他們新人很有利。
原本在麵試的時候,楊鑫就感覺陳鋒在一旁看彆人麵試應該就是在挑選合適的歌手,今天的事情再一次驗證了娛樂圈裡的傳聞,那就是陳鋒真是看中了自己的聲音。
這種事情換成誰不激動啊?
但是楊鑫把自己內心的激動控製得很好,不過臉上還是控製不住的有些激動。
這一幕被陳鋒看到了,但是陳鋒並不介意。
“感覺內心激動這很正常,人之常情,畢竟對於你們新人來說,換成我是你的話,有這樣的機會也是無比的激動地,可以理解!”陳鋒的語氣依舊是那樣的溫和。
“嗬嗬,讓陳老師見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