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大吳會典?軍法》載:"臨陣之際,前軍退者,後軍斬之;後軍退者,前軍斬之。若主將怯戰,監軍禦史可先斬後奏,傳首九邊。勳貴犯法,罪加三等,雖免死,亦奪爵沒田,子孫永不得入仕。"永熙四年六月廿三,平叛大軍的"吳"字帥旗在暴雨中獵獵作響,謝淵的監軍禦史纛旗分立轅門兩側,旗角浸滿血漬——那是三日前前鋒營遇伏時濺染的匠人血,此刻正與他腰間"如朕親臨"的銀印相互輝映。
千軍易得,一將難求
永熙四年六月廿三,申時初刻。暴雨如注,平叛大軍的輜重車陷在泥淖中,前軍斥候策馬回報:"啟稟監軍,魏王府伏兵據守隘口,我軍死傷慘重!"左將軍李通的皂靴碾過濺起的泥花,甲胄上的磚窯殘跡在雨幕中若隱若現:"賊兵勢大,不如暫退三十裡......"
"退?"謝淵的繡春刀出鞘三寸,刀柄上泰昌帝親刻的獬豸紋刮過旗杆,"《軍法要略》第二卷第五條:臨陣退縮者,斬!"他踏過積水,衣擺掃過轅門前的"吳"字帥旗,旗麵的血漬在暴雨中暈染,恰如七年前磚窯匠人血書的殘痕。
李通的瞳孔驟然收縮,手按劍柄卻見謝淵已仗劍立在轅門:"今日退的是旗,明日丟的便是社稷!"刀光閃過,"吳"字帥旗應聲而斷,斷裂處的木紋新鮮如匠人剛刻的錢範,"再退者,旗就是爾等頭顱!"
三軍皆震,謝淵的聲音混著雨聲傳來:"太祖定軍製時,在帥旗旗杆刻"死戰"二字,"他踢開斷旗,露出旗杆底部的朱砂刻痕,"爾等手中兵器,皆是匠人斷指鑄的刃;腳下土地,儘是百姓捐軀護的疆——今日誰退,便是踩碎匠人白
酉時初刻,雨幕中的中軍帳燭火搖曳。謝淵捏著李通的家書,火漆印在醋碗中顯形,磚窯紅土混著金粉簌簌而落:"黃金萬兩,換的是魏王府的免死鐵券?"他的鐵尺敲過案頭的《軍法要略》,書頁間夾著的匠人骨殖碎末隨之跳動。
李通的妻族代表闖入帳中,腰間玉牌刻著"勳貴免死"四字:"我族世代功勳,按《皇明祖訓》......祖訓?"謝淵冷笑,翻出《大吳會典》中頁,"洪武二十三年增補條款:勳貴通敵,罪加三等,其罪當誅!"他抖出家書內頁,"李通收魏王府黃金,私改軍糧押運路線,與磚窯案中貪墨銀兩對不上的數目,恰好吻合。"
戌時三刻,斬將台的積水映著血月。李通盯著謝淵手中的斷笏——那是當年謝承宗血諫時的遺物,裂痕裡嵌著的磚窯紅土,與他甲胄內藏的魏王府密令殘片如出一轍:"蕭烈許我事成後掌宗人府......"
"宗人府的金印,能大過《大吳律》?"謝淵的繡春刀抵住對方咽喉,"你可知宗人府的造冊金粉,混的是匠人骨灰?七年前磚窯滅口,你監守自盜的二十萬兩銀,都鑄了魏王府的甲胄!"
李通忽然慘笑:"你以為斬了我,宗人府的爛賬就清了?蕭淥的私印,還刻著當年襄王的磚模紋......"話未說完,謝淵的刀已落下,血珠濺在斷笏裂痕處,將"匠人按名領糧"六字染得通紅。
片尾:
亥時初刻,監軍帳內的《勳貴罪案錄》新增三頁。謝淵望著李通供詞中"磚模紋私印"的記載,忽然想起父親手劄裡的畫圖——那是二十年前在磚窯地道發現的宗人府密印刻痕。
"大人,"蕭櫟的腳步聲驚落燭花,"李通妻族在京中廣布流言,說您"苛待勳貴"。"謝淵合上案冊,指尖劃過"罪加三等"的朱批:"他們忘了,當年太祖斬宋國公時,也有人說苛刑。"他望向帳外,雨中隱約傳來匠人後人的哭聲,"等他們知道李通拿匠人血錢買田產,便會明白——軍法如爐,不化貪金,隻鑄忠骨。"
子時三刻,謝淵獨坐在斷旗旁。雨水衝刷著旗杆的"死戰"刻痕,卻衝不淡旗麵上的血漬。他忽然明白,這場陣前斬將,斬的不僅是李通的頭顱,更是懸在所有貪腐者頭頂的利劍——當勳貴們以為金印能擋律法,當逆賊以為錢萬能買通軍將,旗杆上的斷口與斷笏上的裂痕,便是最鋒利的回答。而那些被刻進《軍法要略》的條文,那些混著匠人血的朱批,終將在曆史的長風中,成為永不褪色的軍魂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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