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國隆仔細思考了一陣,這事吧說實在也不難,護林員好整,流動的也好說。
畢竟這就是個臨時崗位,而且王朝陽專門管這事的。都好辦!
但是那個獵人證,和持槍證,這個要到縣裡備案的。估計老叔應該也能辦!
馮國隆點點頭,“那就這樣吧,這馬鹿能出二百多斤純肉,我要一個後座,你倆一人一個前腿一扇肋巴。
前腿你倆拿回去吃,肋巴我給我老叔送去,給你倆運作一下!
剩下的心和槍,咱們賣了分錢!”
後座就是兩個後腿連在一起部分,農村人把這叫後座。
這馬鹿後座確實不小,也是出肉最多的地方,但是相比於前邊的排骨和兩隻前腿,後座的肉肯定不如前邊的活肉好吃,馮國隆這麼分也不犯毛病!
張二寶和薑天賜對視一眼,張二寶開口道:“二哥,那排骨能有多少肉啊!老叔能拿的出手嗎,用前腿吧!”
薑天賜也說道:“是啊二叔,再說獵人證和持槍證不得到縣裡辦嗎!我倆錢就不要了,你讓老爺給我倆活動活動!”
這時候的農村人可不認排骨,雖然知道排骨好吃,但是農村人講究一個實惠!還是認為腿比排骨好!
而在他倆看來,王朝陽就是林場一個組長,辦持槍證和獵人證需要走動關係,也得花錢!
馮國隆不禁一樂,“你倆快滾犢子吧,那一個心能賣好幾十,那一個槍二百塊錢也有人搶著要!你倆那份加一起一百多塊錢塊錢了!
乾啥啊用這麼多錢,你當是買編製呢!”
二人一愣,張二寶又說道:“二哥,你跟老叔關係在哪呢!但是我倆辦事可不能白用老叔啊!”
他倆的意思就是馬鹿肉給王朝陽,辦個護林員,然後讓王朝陽找人給辦個持槍證和獵人證!
村裡有民兵,民兵也可以有槍,但是獵人證和持槍證,得到縣裡備案了,批不批,都是人家一歪歪嘴的事!
馮國隆擺擺手!“你倆彆管了,到時候一人一個大腿背家去,這玩意不常見,給家裡人好好補補,排骨到時候我明天給老叔送去,今天晚上咱們還打狼呢!到時候帶兩個狼!”
狼在林區裡挺常見,也有很多人打到過!
但是在城裡,也算是好東西了了!
有的時候就是這樣,你老百姓能弄倒的東西換不了錢!而城裡人有錢卻買不到!
所以這狼肉,拿出去送禮,也夠用了!
二人對視一眼!張二寶又說道:“二哥,那這馬鹿皮就給你了,我聽說這玩意可好了,尤其是對小孩來說,給孩子墊上孩子都不願意感冒!”
馬鹿皮確實是個好東西,這玩意養人!
馮國隆這回沒再拒絕,因為這東西他確實能用到,原本他的打算是用麅子皮把新房的炕鋪上!
畢竟這時候的炕席子對小孩真不友好!都是刺!
現在有了馬鹿皮,那不更好了嗎!
研究完了以後,三人整個簡單的小爬犁,把帶著鹿角的頭也裝上,拉上馬鹿就往家裡走。
畢竟晚上狼還得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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