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國興在林場車隊這麼多年,死人傷人見了不少,而且他還親自拉過不少,比著慘的有都是。
但是被二人這麼一影響,他也感覺想吐。
但是還是強忍著,沒吐出來。撿起地上的手電筒。直接將屍體拽到車廂後邊。
今天三人隻是早上吃了一頓飯,中午在車上啃的乾糧,胃裡還真就沒有多少東西。所以吐了一會,倆人也就消停了。
林躍東不敢再看屍體,接過馮國興遞來的手電筒,遠遠的給哥倆照著。
馮國興和馮國隆二人合力,將屍體扔上了車。
隨後又來到向前衝的兩具屍體這,哥倆也給扔上了車。還有兩把五六半。
來到最後一處屍體的地方,林躍東的手電筒往上一照,這次馮國興也沒忍住,三人都吐了!
這人身上被打了兩槍,但是那張臉,被馮國興一槍噴的血肉模糊,幾乎看不出來長相了!
場麵非常血腥。
馮國興之所以吐了,是因為這個人的臉,是被他打的。雖然不是致命傷,但是間接等於殺人,這是馮國興的第一次!
吐完了以後,哥倆將屍體抬上車。林躍東已經有點挺不住了。
哥倆把林躍東扶上車,馮國興拿著手電筒,馮國隆端著槍,哥倆在兩個劫匪出現的地方又搜查了一圈。
在倒樹旁邊的壕溝裡,發現了四個挎兜子!
這應該是四人在這準備倒樹的時候留下的。準備等搶了車再取走。
馮國興夾著手電筒,打開挎兜子一看,裡邊都是整整齊齊一遝遝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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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挎兜子都裝的滿滿的,粗略估計一下,怎麼著都有十多萬了!
哥倆對視一眼,都沒說話。
馮國興拎著四個挎兜子上了車!隨後哥倆把倒樹推到壕溝裡。
後車廂裡都是屍體。馮國隆肯定不能再待在裡邊了。所以也上了副駕駛,並且把紅狼也抱進了副駕駛。放在座椅後邊的空隙裡。
人血的味道和野獸血的味道是不一樣的。
野獸血的味道或多或少會帶著一點腥臭。而人血的味道,會帶著一點香甜。對於野獸來說嘗過了人血的味道,會有一種迷戀。
畢竟好吃的誰都願意吃。
這就注定了那些傷過人野獸,會不再害怕人,再次遇到人以後,會主動攻擊。
就算是離著老遠,聞道人的味道以後,也會遠遠的追過去。
因為人肉對於野獸來說,好吃。而且人的戰鬥力與野獸相比,也是不夠看的。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野獸傷人吃人以後,老獵人必須把它除掉的原因。
不除掉,還會有更多的人,喪生於這種野獸之口。
獵狗說白了也是野獸。馮國隆怕紅狼跟屍體待在一起,會不自覺的被血液的味道吸引。
這要是添上幾口,這狗也就廢了!
這種狗以後進山打獵,培養出獵性以後。說不好就會主動攻擊人。
因為人血的味道,會一直刻在它的記憶裡。
咬人的狗,獵人是從來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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