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僅僅隻是半年之前,簽《冷酷到底》的製作人合同的時候,同樣是詞、曲、編曲、製作一人包辦,林見鹿隻拿到了5%。
那現在要是再補個六首到八首的其他作品進去,幾乎所有人都默認,會是其他的詞曲作者和製作人,從林見鹿這裡占了大便宜!
跟著人家林見鹿打造的作品一起大賣、分錢了嘛!
當然,視乎其他作品的創作人、製作人、作品成色的不同,整張專輯的分成比例還有的談,除非是老李、老羅出手,否則的話,其他的人,哪怕是滾石內部的大牌製作人諸如陳晟、小蟲,也不會認為他們的一首歌應該跟林見鹿的一首歌拿一樣的價錢!然而,身為一個藝術家,還是林見鹿這樣的超新星藝術家,他會不會很在意他打造的作品的完整性?會不會很厭惡滾石這種純商業的做法?
所以……怪不得老段這個老板來了好幾天,愣是從頭到尾隻字不提,一幫人出去玩了,故意留下一個陳舒華,也要小心翼翼地跟自己商量,“那也不對呀!你商量就商量嘛,就幾句話,也不至於非得耽誤你去承德玩吧?”
她臉色本就紅意未褪,頓時又添新媚,“你管我!”
“嗨……”
滋溜滋溜咂兩口茶,他乾脆到旁邊的躺椅上躺下,“賺錢嘛!我無所謂你們決定怎麼做的,分成要調整,你讓老段找張愛嘉再去談一下就好了。”
陳舒華好久都沒說話。
一直到林見鹿訝異地抬頭,看向她,她眸光瀲灩,“給我再寫首歌吧,可以合唱的那種,我想跟你合唱一首。”
哎呦喂……
真不錯,到底是年齡大幾歲,穩重,她居然憋到了現在才提。
不過到底還是提了。
迄今為止,她是第四個提出來想跟自己合唱的。
第一個是梁泳琪,第二個是老王,第三個是蘇惠倫。
林見鹿一個都還沒答應過呢!
反正嘴上哈哈哈哈的,說以後有機會一定,但根本不動彈。
他要真想合唱,腦子裡合適的作品一大摞,哪至於猶豫。
倒不是他不喜歡,甚至排斥男女合唱這種合作風格,他主要是懶——給陳舒華做這張EP,已經真的是他的格外“寵愛”了。
掙錢嘛,怎麼不是掙?
歌曲作品多的是,但時間和精力卻是有限的,有那個時間,自己再錄一張專輯賣不好嗎?又不缺錢了,自己往家裡一貓,歪在躺椅上吐茶葉沫子不舒服嗎?
但事情卡在這裡……
“哎呦喂,好吧好吧,你容我想想!”
主要是挑選。
一分鐘後,他起身,進到自己的臥室裡,陳舒華愣了一下,目光追隨著他,扭頭看著那臥室的門。
他很快出來,手裡拿著個厚厚的大大的筆記本。
嘩嘩嘩的翻頁,翻到其中一頁,他隨手一撕,扯下一張來,遞過來。
“就這首吧!”
陳舒華目瞪口呆。
接到手裡一看,歌名叫《屋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