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好奇心作祟,她還是再次打開了另一個皮箱。
好吧,果然沒讓她失望,上麵就是不穿的棉衣棉褲,她都不想翻了。
她剛拿起一件棉衣,手指不小心摸到一塊硬的東西。
咦,這是什麼,像衣服又不像!
拿來上麵的棉衣棉褲之後,就露出一塊紅色的絨布,上手一摸,硬硬的,還有一絲冰涼。
她還用手指在上麵敲了一下,發出清脆的響聲,就好像是敲在鐵皮上一樣,
左摸摸,右摸摸,找到了絨布的邊緣,快速地揭了下來,裡麵的東西露出了它的真容。
這個東西她如果沒有看錯的話是電台!
眼下這是什麼情況,周宏偉不是革委會的主任嗎?
他家裡為什麼會有電台?
李文靜想都不用想,這個時候,家裡藏著一台電台,那是什麼情況!
看來自己抄了他的家真的一點都沒有抄錯。
可是眼下這個電台她該怎麼處理?
還回去?
不行!
不還回去?
好像也不行!
明天早上周宏偉一家起來,發現自己家裡被偷了,不知道會不會報公安?
周宏偉不會,不會,我家那些東西都來路不明,肯定不能報公安。
她去舉報?
萬一舉報信被周宏偉的同夥給看到了,好像也不行。
既然有了電台,那麼那個本子真的隻是普通的手抄字典嗎?
李文靜快速地從自己的收藏裡麵找到一本常用的字典。
翻看以後,在對比手抄版,這才發現了不同。
手抄版毫無規律和順序可言,甚至跨度極大。
上一個字在第一頁,那麼下一個字可能跑到十頁,幾十頁,甚至百頁以後。
李文靜迅速地將本子上的字全都連接在一起,發現儘然沒有任何規律可以尋,最關鍵的是,這些字的後麵都跟著一個不大不小的數字。
李文靜剛開始以為這些數字是對比著字典來的,可是現在跟字典一對比,根本就對不上嗎?
李文靜說,她真的想不通,她是有了奇遇,才會有過目不忘的本領,可是這個周宏偉呢?
到底是怎麼做到,將這麼多不認識的字都記錄下來的。
看來做賣國賊,間諜也是得有一些本事的!
她想都不用想,這個本子根本就不是手抄字典,而是密碼本。
這玩意自己留著也沒有什麼用,她還是決定將東西放回去,她要寫檢舉信。
不過得在放過去之前,將上麵屬於自己的指紋都抹掉。
李文靜又折回去,將電台放了回去,還多放了十根金條。
李文靜表示,她有點心疼,那可是金條啊。
家具也放了回去,一些常用的東西都放了回去。
用左手寫了一封舉報信,直接來到公安局門口。
看著值班的警察已經趴在桌子上睡著了,李文靜敲了敲門,看著那警察有醒來的跡象,快速將舉報信夾在門縫裡麵,快速離開。
她躲在空間,看見那個警察拿到舉報信,看到裡麵的內容,麵色大變,快速走到電話跟前,去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