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人手充足,就彆再浪費時間和資源了,其餘時間也要安排場次,講其他小說。票價可以根據受歡迎程度調整,熱門的可以便宜些,冷門的也不應過高。具體還要看市場反應。”吳巨補充道。
佘信點頭:“我懂了。我想從民間搜集的小說可以設定初始價,根據三場或五場後的受歡迎程度逐步上調。”
吳巨笑著點頭:“不錯!你經商的天分還是有的。”
佘信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今後要立下規則,每位說書人隻能負責一本書,這樣既能避免混淆,也能讓每個人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吳巨說道。
“明白了。”佘信鞠躬,“但場次增多後,觀眾增加,清潔、食品飲料等各方麵都需要更多人手……”
“那就多招人唄,既然能賺更多錢,這點開銷還是得花的!”吳巨揮揮手,毫不在意地說。
佘信點頭,隨即笑著說道:“這樣安排下來,青石苑的收入肯定會翻好幾倍!”
吳巨輕笑一聲,表示認同。
“對了,還有個關鍵的問題。”佘信略作停頓後說道,“您的《西遊記》票價一向不分成,但其他作者的作品,我覺得應該考慮分成吧。”
吳巨點點頭,這確實是需要解決的事。
《西遊記》由他親自創作,青石苑也是他創辦的,沒有其他股東,自然無需分成,畢竟都是自己的收益。
但對於其他作者來說,情況不同。
既然青石苑收錄了他們的作品,理應支付報酬。
那麼,該如何分配呢?吳巨沉思片刻後道:“五五分成,我們占五成,作者占五成。”
“好的。”佘信點頭同意。
“另外,說書先生也要占一成,這部分從我們那五成中扣除。”吳巨補充道。
“啊?”佘信微微一愣,隨後疑惑地問,“您給的薪酬已經相當優厚了,為何還要額外分成?”
吳巨擺手解釋:“這是兩回事。給說書人分成是一種激勵機製。如果他們講得好、吸引觀眾,就能拿到更多報酬,這就相當於將他們的個人利益與工作成果掛鉤,能促使他們更加用心投入,對我們也有好處——他們的表現越好,我們的內容質量越高,達到雙贏的效果。”
“原來是這樣,是我思維局限了。”佘信深感佩服。
吳巨擺擺手:“彆太謙虛。”
接著他又說道:“你帶來的這兩本書質量都不錯,先試著推出一部吧。《鑄劍記》就定在下周二講一次試試,記得提前做好宣傳。”
“嗯,明白了。”佘信點頭,緊接著問,“那《西遊記之牛魔王傳》怎麼辦?”
“先放一放。”吳巨答道。
佘信一怔:“屬下愚鈍,不知您具體指什麼。”
吳巨笑著解釋:“《西遊記》還沒講完呢,現在推出這種衍生作品會不會顯得喧賓奪主?”
佘信恍然大悟,拍掌道:“正是如此!難免讓人覺得本末倒置。”
吳巨點頭附和:“不僅如此,原著與衍生作品的情節難免會有重合之處,同時推廣可能會導致聽眾弄混故事線索。”
“我明白了!”佘信點頭。
“你可以先跟《牛魔王傳》的作者簽訂買斷協議,告訴對方青石苑已接受他的作品,《鑄劍記》也是。”吳巨說。
佘信好奇地問:“買斷協議是什麼?”
吳巨愣了一下,意識到這個詞可能對佘信比較陌生:“你聽說過最近實施的《著作權法》嗎?”
“略有耳聞。”佘信點頭。
“我在著作權法裡明確了作品的多種權利,比如翻譯權、改編權以及周邊產品開發權。這些權利在作品完成後自然歸作者所有。其中音頻改編權對我們青石苑特彆重要。”吳巨從書架上取下一本書遞給佘信,這是前幾天李斯修訂後的《著作權法》。
第462章產業鏈
吳巨解釋說:“簡單來說,我們說書就是在改編原著,買斷協議則是支付作者一筆費用,獲得改編權的獨家授權。”
佘信思考後點頭:“屬下明白了。”
吳巨點頭:“這事你派個人去跟作者談,清楚說明各項條款及利弊。”
“好的。”佘信點頭,隨即問,“買斷費用是多少?”
吳巨低頭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