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愛卿,你還真不一定明白!”李承乾淡淡道。
“陛下,臣願聞其詳!”劉德威恭敬道。
“就像曾經的偷奸罪,懲罰之輕微,簡直是荒謬!
以己度人,以己度人懂嗎?
朕問你,對於買賣幼童,如何處罰?”
“回稟陛下,當區分略賣暴力脅迫)與和誘欺騙利誘)。
並根據受害者身份、犯罪情節、是否涉及幼童等細化刑罰。
若將良人賣為奴婢,主犯絞刑,從犯流三千裡。
三千是虛數,實際是流放至邊疆。
若賣為部曲,流三千裡。
若賣為妻妾子孫,徒三年。有期徒刑)
十歲以下兒童即使和賣表麵同意),仍視為略賣,適用上述刑罰。
對十歲以下童,及無行為能力者,給予特殊保護,即使同意,仍視為略賣,加重處罰。
例如:誘拐十歲以下童為奴婢,主犯仍處絞刑;
誘拐無行為能力者為妻妾,按略賣標準量刑。
若買方明知對方是被拐賣的良人,仍購買,按賣方罪行減一等處罰。”
劉德威回答很有條理,但李承乾卻皺起眉頭。
“看看,劉愛卿你看看!
什麼叫買方減一等?
若沒有買方市場,哪裡又有人拐賣?
若是非要不公平懲戒,買方更該罪加一等。
區分幼童是應該的,這是人之常情,幼童不懂事,此與人倫相和!
但是,區分略賣跟和誘,是何道理?”李承乾問。
“這……陛下,民間自古有童養媳的傳統,也有無法傳宗接代者抱養,此類不好斷啊!”劉德威苦笑道。
“不好斷,所以就糊弄過去?”李承乾冷聲道。
“請陛下示下!”
這種事情,那是全天下非常常見的,可以說大家都認為沒問題。
可按照李承乾的意思,這是要全辦!
問題是,這種事情能全辦嗎?
“自古以來,無後的確是天大的事,此事的確需要考慮民間百姓的想法。
童養媳童養夫,的確算是一種傳統,但也是一種陋習。
此類陋習,若並非拐賣,而是雙方父母間的交易,有任何糾紛,大唐律法不認,一切由當事人自身做主。
既然要買,或者要交換,那就要承擔一切後果,拐賣者不在此列。
既如此,成立全大唐範圍內的孤兒院。
以縣為核心,根據縣的大小,成立一到三家孤兒院。
每家孤兒院,可容納幼童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根據需求來。
如果整個縣需要收養的童,超過一千五了,地方官員就該問問自己,問題究竟出在何處!”
唐儉趕緊站出來道:“陛下不可,如此花銷,或將拖垮國庫!”
“唐愛卿彆急,孤兒院也是有收入的,先聽著。
這些幼童,無論男女,也無論是否有先天疾病以及殘疾。
當地官府召集心善女子,管理這些幼童,必須是女子。
若有虐待幼童者,一經發現,本人斬首示眾。
覺得厭惡了幼童,可以離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