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威大驚失色,趕緊勸阻道:“陛下,若是輕罪,一般都能當即找到惡徒,不會有什麼意外。
可若是重罪,惡徒要麼背後有人包庇,要麼手段奸詐,甚至能把仵作都耍得團團轉。
這其中,本就需要多方人證走訪,也需要提取物證。
在這種情況下,一般兩相結合,懷疑是誰做的案,就基本是誰做的案,幾乎沒有例外。
雖有一定可能性,作案人太熟悉辦案流程,故意嫁禍給某人的情況。
但是,這種情況畢竟是少數。
要是實行新規,是否太……”
劉德威沒有把話說下去,但意思很明顯。
就說李承乾這麼一搞,隻怕會放掉很多奸猾的重型罪犯。
“朕知曉,若是如此做,會讓某些奸猾的罪犯逃脫審判。
那朕在這裡,就再給諸位愛卿一個概念,這個概念叫做——以人為本!
當初的秦朝為何滅亡,這其中有一點不得不提的原因,那就是秦二世的苛政,比秦始皇在位的時候更加過分。
而秦朝會滅亡的危機,又是怎麼出現的?
那就不得不提——軍功製度!
軍功製在秦沒有一統六國之前,那是一把利刃。
站在我們後人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秦統一之後,軍功製就成了一份毒藥。
換到我大唐來說,朕為何要廢除肉刑,就是因為亂世有亂世的律法,盛世有盛世的律法。
至於那些六國營業,不過是隔靴搔癢,雖然煩人卻無足輕重。
若是當初能以人為本,以民為本,何至於走到最後,就連老秦人都視若無睹?
大唐既然已經進入盛世,律法就該以輕、緩、和、為主。
重罪依舊重判,輕罪就該輕判,而不是犯罪就重判。
人無完人,誰能保證自己不犯錯,誰能保證自己不犯罪?
但可以肯定的是,以人倫為基礎製定的律法,哪怕是不知曉法律的,也很難會犯上重罪。
因此,冤假錯案,要儘量避免。
若是繼續執行老一套,在人性的作用之下,未來冤假錯案必定遍地都是。
真正的平民百姓,除了家庭糾紛,都隻想安心的活著,誰會故意去犯重罪?
這是犯下重罪,一般也是因家庭鄰裡糾紛造成的。
真正會知曉律法還犯下重罪的,要麼就是自認有權有勢的,要麼就是真有權有勢的。
往後,要想定一個人的罪,動機、人證、物證、口供等至少要其中三樣。
換句話說,就是必須形成一道證據鏈,形成不了證據鏈就無法定罪。
嫌疑犯,也就是被懷疑的作案人,有資格為自己辯解。
比方,罪惡發生之時,自身不在現場,而在其他某處,誰誰誰能夠作證。
總之,雙方要核對無誤,才能定罪。
這也是朕為何,要進行三權分立的原因。
以後,從地方到朝堂,不能再是誰的一言堂。”
“轟……”
百官再次騷動,儘管從三權分立提出來,他們就知道李承乾的目的是分權。
在這一刻,李承乾卻明明白白的說出來了。
馬周趕緊問:“陛下,像這種案子,若是像您說的處理方式,如何在最大的限度上,保證真正的罪犯能夠伏法,保證平民百姓不被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