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前麵的尖頭,就是被吹出去的東西,後麵這一截,就是底火,也就是火藥填充的地方。”
說著,李承乾再次拿起槍,把彈匣抖出來說:“這個,就是裝這個東西的地方,一次可以裝六顆,這東西我稱之為子彈。”
說著,再次把彈匣裝進去,繼續道:“裝這個子彈的地方叫做彈匣,這整個叫做槍。
不是長槍,而是這種鐵槍。”
李承乾並不怕把這些東西講出去,因為底火並不是一般的火藥。
就連他能買到所有資料,都研發那麼久。
彆人拿去,根本就不好用。
再說了,還要製造出槍支來,那就更難了。
畢竟現在的工業基礎,最先進的都掌握在李承乾的手裡。
眾臣震驚的看著李承乾手裡的槍,曾經李承乾在朝堂上說的話,居然真的兌現了。
“朕閉關接近一年半,終於把這東西弄出來了。
隻要敢想敢做,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最多就是現在做不出來。
諸位愛卿覺得,這東西如何?
哦,對了!
應該說這種類型叫做槍,而這個東西叫做手槍,顧名思義。
手槍的有效射程,目前也就在五十米左右。
所謂有效射程,就是說在這個距離之內,能夠保證子彈威力和方向不會下降太多!
如果說最遠射程的話,能夠達到三百米左右,比箭矢要更遠。
至於它的威力,諸位愛卿看到木板上的洞了嗎?
小小一顆子彈,能打出如此大的洞,就是因為在推出去的同時,這小東西會使勁的旋轉。
一旦碰到的東西,它就會鑽進去。
如果這東西比較硬還好,如果是比較軟,比方說人的血肉,那它就會亂鑽。
看似小小一顆,但它能在人體內部,鑽出一個大大的洞,把周圍的肉全部攪碎。
如果打到四肢上,或許不會致命,但也多半會讓人喪失戰鬥力。
一旦打到要害部位,必死無疑!”
百官的眼神而隨著李承乾的訴說,開始變得驚恐起來。
看了小小的子彈的目光,漸漸從審視變成了恐怖。
“諸位可以想一下,若是軍隊人手一把這種槍。
然後,每人身上裝上十個八個彈匣,這可比弓箭手要厲害多了。
若是子彈充足,甚至還可以專門人運送。
哪怕對方急衝而來,如果據城而守的話,攻城戰基本是不可能了。
即便是兩軍對衝,如此殺傷力之下,足以把軍心打崩潰。
並且,這還是最初級的槍,也可以說是初級的熱武器。
所謂熱武器,就是以這種非機械的動能,驅動的武器。
諸位愛卿可以想象一下,若是有一種槍,一分鐘可以射出一百顆子彈,甚至一千顆、幾千顆,子彈還能夠輕易洞穿盔甲的話。
想想,會是什麼後果?”
百官嘴唇哆嗦著,沒有人反駁李承乾的話,沒有人說不可能。
因為不可能,已經說過了。
武將們更是勃然變色,若是出現那種情況,那再勇猛的武將,還有什麼意義?
衝鋒,就意味著變成靶子。
“多的不說了,諸位愛卿都上來試試!
這裡有二十把槍,子彈也足夠,每人可以自己裝一個彈匣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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