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飯時間很快就到,蕭辰宴帶著李建意猶未儘地回來,一路上還聊得特彆投機。蕭辰宴是開過真槍的,對於這氣槍來說簡直手拿把掐。李建也是好久沒出來放鬆手癢了,所以這次他還打算飯後繼續玩一陣子。
飯桌上,簡潼洗了手開始給大家布菜盛飯,蕭辰宴就順手接過了她的活。李建看在眼裡,對於這倆人也是說不出的滿意,隻可惜……
“小潼,下午我就在酒店裡午休,你叫阿宴帶你去玩,不用守著我了。”老爺子先發話道。
“好啊,太爺爺。不過,你可以嗎?”蕭辰宴滿口答應下來,但還不忘詢問一下簡潼。
“應該沒問題吧。”隻是氣槍而已,估計也沒那麼大的殺傷力。
“那你試試,要是覺得有問題你就去玩射箭。”
“還有射箭?”
“對,傳統弓箭,那個沒什麼噪音,也沒有後坐力,你去試試看。”
“行。”簡潼點點頭,對這個還有點興趣。
“小潼啊,聽說你最近接了個棘手的案子,你說來聽聽,看看我能不能幫你。”李建也加入了談話,隻不過是工作上的事。
“父親,是一個關於工程款項結算的案子,施工合同簽訂於2019年5月,竣工日期是2020年12月,被告拿到工程量結算單時對工程量及款項有爭議,且負責驗收的被告方人員在此期間牽扯到挪用公款而被開除了,被告就以此和施工質量存疑問題抬出工程量與合同約定嚴重不符拒絕支付,雙方協商多次未果,原告於今年年初向被告發了律師函警告,被告依然拒絕支付,這才提起了訴訟。”
“嗯,那最大的爭議就是合同約定工程量與實際施工量是否符合的問題,但負責驗收的人員是被開除的,且有挪用公款的前科,事實上被告是懷疑驗收人員吃回扣而導致了工程質量受損,他們拒絕支付款項,對吧?”
“是的,父親。”懷疑吃回扣是沒擺在明麵上說的話,但是被告肯定是由此懷疑才會一直拖欠。
“工程款多少錢?”
“本應支付500萬,但合同約定逾期之後按照每日1的利息進行賠付。”
“利息就彆想了,這能把正常工程款給追回來就不錯了。原告那邊怎麼說?有沒有給回扣?”
“問題就出在這裡,他們咬死不認,但被告方沒有直接證據,畢竟當時查賬的時候驗收人隻有挪用公款這一個罪名,但是根據我掌握的資料,原告是給了回扣的,現金的形式,雖然不多,金額在40萬左右。”
“10都不到,還挪用公款,那人怕不是窮瘋了。”
“所以原告不說實話,我能查到的東西被告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查到,上了法庭對原告就成了不利因素,風險不可控。”
“那爭議焦點就聚焦在是否應支付剩餘工程款和如何支付及支付的數額上。”
“是,根據《合同法》第八條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剩餘工程款實際要支付的,還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還需履行一部分債務利息和訴訟費。當然,前提是勝訴的情況下。”
“去找過那個驗收人了嗎?還在國內嗎?”
“在,人就在上海,但他拒絕出庭也拒絕見我。”
“那你打算怎麼辦?”
“從他家裡人入手吧,看看有什麼弱點。”既然不惜挪用公款,那一定是很缺錢了。
“挪用公款隻是開除?當時沒追究他的責任?”
“是,這人是開發商的一個親戚,當時長輩出麵教訓了幾句,把錢退了回去就隻是開除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