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魏趙三家分晉後,軍政各方麵仍保留著晉國的製度。
軍隊中地位最高的稱為“中軍將”,意為“中軍”之將。
輔佐“中軍將”的是“中軍佐”。
大軍還分為左路與右路,但晉朝不稱左右軍,而叫上下軍!
因此還有“上軍將”及輔佐的“上軍佐”,“下軍將”及輔佐的“下軍佐”。
這六個職位是韓軍中地位最高的,掌控這六人,就相當於掌控了整支軍隊。
經過一段時間的猶豫,加上高景鼓動其他官員上奏,韓王最終還是將“中軍將”的位置,交給了章邯。
但同時又將“中軍佐”的位置交給了四公子韓宇的義子韓千乘。
其餘四個職位由章邯自行任命。
“有把握嗎?”
退朝後,高景與章邯並肩而行,低聲問道:“要不要我幫你調走韓千乘?”
章邯笑了笑,道:“上卿不必多慮,章邯有把握!”
“那好,你自己注意分寸。”
高景沒有強求,沉默片刻,突然問道:“你覺得我現在跟郭開有什麼區彆?”
郭開出賣的是趙國,而他高景現在不也等於在出賣韓國?
章邯停頓了一下,正色道:“末將看得清楚,這段時間親眼所見,韓國百姓有了變化,變得更有生氣,他們依舊勞作,但神情卻完全不同
末將說不清原因,但敢斷言,右相心係百姓!”
高景微微歎息。
章邯猶豫了一下,又補充道:“右相還是秦國的上卿!”
“行了,我還用你來安慰?”
高景忍不住笑了,道:“緝捕司有人接手嗎?推薦一個,若沒人,我就讓黑白玄翦去了!”
章邯想了想,道:“末將需要帶人接管韓軍,右相隨意安排便是。”
高景猶豫片刻,還是開口說道:“等你接管邊軍後,請下令,父子都在軍中的,父親回家;兄弟同在軍中的,兄長回家;沒有兄弟的獨生子,回家奉養雙親……”
章邯微微一震,深深看了高景一眼,沒再多言,隻是行禮道:“喏!”
變法所需的政令已安排妥當,隻待新任命的官員去執行。
…
就像一棵樹,高景已經種下,隻等它生長。
但眼下還有一個問題,新法需要一個人來推行。
司寇,韓非!
高景沒有回右相府,也沒有去紫蘭軒,而是隨意走到韓非那裡。
韓非身為韓國九公子,住所簡陋,僅是一處小院。
門前連個護衛都沒有。
高景徑直走入,來到韓非所在之處。
韓非正拿著一卷竹簡,見高景來了,特意轉身背對。
高景忍不住笑道:“咱倆誰大?竟這般孩子氣?”
韓非冷哼一聲:“右相大人把韓非辛苦編寫的法典改得麵目全非,現在又來做什麼?”
“沒辦法,誰讓你的新法動不動就割鼻、去勢、剜肉……什麼車裂、磔刑、腰斬……我看了害怕!”
高景走過去,直接從韓非手裡拿過竹簡看了起來。
韓非冷哼道:“不這樣,怎麼讓人畏懼?各國刑罰都是如此!”
高景驚訝道:“李悝的法令……連聖賢莊都沒有,你居然還有?”
韓非還在生氣,但片刻後忍不住了,略帶炫耀道:“當初申不害帶到韓國的,一直保存在韓室中,當世僅存!”久。
李悝,出身魏國,是魏文侯時期的國相。
他在任期間,在魏文侯的支持下,彙集各國法令編纂了《法經》,被當時稱為近幾十年最全麵的法典,據說後來商君衛鞅在秦國為相時推行的《商君法》,很大程度上就是借鑒了李悝的《法經》。
《法經》共分《盜》、《賊》、《網》、《捕》、《雜》、《具》六篇。
當時,偷竊他人財物稱為“盜”,殺人作亂稱為“賊”,因此,《盜法》是保護個人財產不受侵犯的法律;《賊法》則是維護政權穩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
此外,《網囚)法“六五七”》是關於審判與判案的法律;《捕法》是關於追捕罪犯的法律;《雜法》是關於懲治狡詐、翻牆、、、等行為的法律;《具法》是規定定罪與量刑通用原則的法律——相當於刑法總則。
這部法經,正是李悝製定《法經》的依據和基礎。
《法經》,也就是李悝在擔任魏國宰相時推行的法令,某種程度上說,它也是隨著時代發展的。
“好!”
高景看著手中的竹簡,忍不住說道:“‘定分止爭’,李悝總結得好啊,這才是所有法令的根本目的!”
當年法家“勢”派的慎到先生曾打過一個比喻:一隻兔子跑動時,百人追逐;集市上有許多兔子,卻無人理會。並非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因為那些兔子的所有權已經明確,不能再爭奪,否則就違反法律,會受到懲罰。
這就是“定分止爭”!
見高景談起“法”,韓非忍了又忍,終究還是忍不住,道:“我更喜歡《法經》中反對禮製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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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的“禮製”,本質是“世卿世襲世祿”,說白了,就是貴族階級壟斷經濟與政治權力的製度。
儒家聖人孔子雖然打破了貴族對知識的壟斷,但自己卻提倡維護禮製,維護貴族世襲的權力。
這一點,一直被法家所詬病。
韓非興奮地講著,毫不掩飾地批評,絲毫不顧及高景的儒家身份,甚至忘了自己也出身於儒家。
高景沒有反駁,隻是靜靜地聽著。
等韓非說完後,高景歎了口氣,道:“孔子曾經自嘲,說自己被人趕得像‘喪家之犬’……你說,如果孔子在打破知識壟斷後,又打破貴族世襲的地位
他還能活嗎?”
韓非一時語塞,說不出話來。
“所以啊,不要把孔夫子看得太過神聖!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法家不是也打破了‘貴族世襲’嗎?”
高景搖搖頭,將手中的竹簡放下,道:“就像你現在這樣,你覺得‘法’是什麼?或者說‘法’的最終目的是什麼?隻是為了讓人畏懼嗎?”
韓非沉默不語。
高景繼續說道:“管仲曾經說過,商人日夜趕路,千裡不覺遠,是因為有利益在前;打漁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上,百裡也不在意,也是為了追求漁利。”
他認為“法”的本質,是基於“好利惡害”的人性,建立新的穩定秩序。
商君衛鞅也表達了他的看法:人生有好惡,所以民眾可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