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僅僅隻是一瞬間的羨慕,當時跟現在的條件不同。
如果她跟蔡澤陽是在現在的條件下結婚,她相信蔡澤陽給她的,肯定也是好的。
除了方婉怡羨慕,她的弟媳們也羨慕蔡於飛的新房條件。
“回想起當年結婚。彩禮中最值錢的,就是拿了一床六斤重的棉被!”鐘曉燕感慨地說著。
那時的棉被,價格可高了。
畢竟要布票,還要棉花票。買回來還得找師傅,專門做一床新的棉被,得給師傅加工費。
七七八八加起來,也花了十來塊錢。
“嫂子,現在哥有給你送其他的東西嗎?”
蔡瀚陽的媳婦兒喬以彤整理著客廳桌麵上的東西,問道。
鐘曉燕點點頭,“他拿上個月的工資,給我買了一件新衣服。”
喬以彤豎起大拇指,能買一件新衣服,就說明蔡建良真的用心了。
鐘曉燕看向方婉怡,她更好奇蔡澤陽現在賺錢,會給方婉怡買了什麼東西。
畢竟以前他們一家過的是什麼日子,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之前倒是聽說蔡澤陽,帶方婉怡和他們的女兒們一起去星火公社的百貨大樓,買了衣服。
還籌備了拍照的事情。
但這些都是比較集體的,他們更好奇蔡澤陽單獨送什麼東西給方婉怡。
“大堂嫂,大堂哥有給你買什麼嗎?”
方婉怡第一件想到的物品,就是蔡澤陽給她買的黃金鐲子,價格昂貴。
但因為價格昂貴,她就不打算把這個禮物告訴她們。
不過,她倒是說了一件大家都知道一部分的事情。
“他買的房屋裡,有一些寫的是我的名字。”
簡簡單單的一句話裡,透露了非常多的東西。
蔡澤陽買的二十套房屋裡,有五套是方婉怡的。
她們不知道方婉怡名下有幾套,但不管有幾套,每個月能收租,就已經足以成為她們羨慕的事實。
試問,每個月什麼都不乾,在家裡坐等收錢的感覺,誰會不羨慕呢?
“真不錯!如果我有大堂哥這樣的條件,我肯定也會給我對象買房子!”
林靜香重重點頭,她平時跟方婉怡走的近,所以知道在方婉怡名下有房子,也知道,方婉怡每個月都能到公社收租。
有一次,她們一起去公社,她也跟著一起體會了一次收租的快樂。
錢不是到她的手裡,但是收租的過程,她感到非常的激動。
“真好,我也不要求太多,我希望手裡有錢時,可以給我買一個金項鏈,金耳環,或者金戒指,我都可以接受。”
林靜香美滋滋的想著,當下的金價並不貴,如果真心想買的話,一個月也能買小一點點的黃金項鏈,更小的話,也能買耳環。
“可以啊,現在的黃金價格還行,我覺得可以買一點。不過這東西買回來了,最好不要帶出去。萬一被我們村那幾個不務正業的人看到,說不定會來偷。”鐘曉燕誠懇地說道。
她明確的知道,錢財不可外露。
方婉怡看她們真心想買,提議道:
“如果真的想買,不如自己去公社買。靠男人,不如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