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丘新航算是在全國係統內露了大臉!
半個月前,他派機要秘書專程找了一趟江河,回去之後就大動乾戈。
晉省警察廳廳長段誌發被他親自帶人堵在了辦公室!
這廳長也是尿性,自己拒捕不說,還指揮著一群警察和複興社晉省站的行動隊對抗,槍都頂上火了!
關鍵時刻,丘新航這個新任站長衝在最前邊打了個樣,他衝圍在警察廳長四周的警察們說:“我本人與段某無任何私怨,執行的是國法!已有證據證明段某與民政廳吳某案有關!
如果你們仍然執迷不悟,可以對著我的腦袋開槍,但你們得想好,你們要的不僅是我的命,賭的還是你們的身家性命!
他身後的行動隊一看站長這麼有剛,膽氣更盛了。
最終,段某人召來的警察全部放下了槍。
丘新航此舉幾乎被傳成了神話!
這一點讓戴笠極為欣賞。
接著,丘新航又對段誌發進行了突審,並動了大刑。
段某人平日裡淨收拾彆人了,這輩子都沒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會進了刑房。
而且,複興社的刑訊室可比警察的那些“好玩”多了,正所謂三木之下,沒有硬漢。
段誌發招了!
原來民政廳的吳傑夫長得風流倜儻且言談舉止儒雅,和段誌發在一次宴會中認識了。
都是在體係內混得,都覺得“多個朋友多條路”,一來二去,兩個人就熟悉了。
之後,段誌發有一個妹妹二十大幾了一直沒有找到相好的另一半,卻意外被吳傑夫這個比他大了小二十歲、還有家室的男人給吸引住了。
等段誌發知道這件事的時候,自家這個漂亮妹妹已經給吳傑夫生下了一個孩子!
在晉省,段家是有頭有臉的高門大戶,無論如何都接受不了自家女子給人做小!
並且把這件事情視為段家的恥辱!
段家與吳家反目成仇。
段誌發可以不認吳傑夫這個便宜妹夫,卻不能不認自家的親妹子。
後來,段誌發就從妹子口中得知吳傑夫有一個多年貪墨攢下的小金庫,就動了彆樣心思:媽的,你睡了我妹子,老子抄你的家!
段誌發是從小警一步步上來的,要是沒有手段、心不夠硬手不夠黑也到不了現在這個位置。
段誌發一邊向國民政府舉發吳傑夫巨額貪墨,一邊假借妹妹的口表示願意和吳傑夫“重修舊好”:既然妹子都願意做他見不得光的姨太太,自己這個大舅哥也就不再說什麼了!都是官麵的人,以後吳段兩家就算是姻親了,有什麼事情還是要相互幫襯才對……
這些話說到了吳傑夫的心縫裡。
於是,吳傑夫就攢了一個局,邀著段誌發這個便宜大舅哥在一起“勾兌”,徹底化解之前的不愉快!
段誌發生了害人之意,吳傑夫卻沒有防人之心。
段誌發做警察,見過無數殺人於無形的案件和手段。
他在吳傑夫喝的水杯裡放了緩發毒藥。
兩個人的酒桌上,吳傑夫很為段家能原諒他的“偷家行為”而高興,茶水喝了不少,酒也喝了不少,但回去後體內毒性發作,口吐白沫一命嗚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