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了主力部隊就在西麵,決定晚上出發,去尋找主力部隊!這時部隊己換完了服裝,有個去行軍打仗的樣兒!那些花裡胡哨的服裝都被扯了做成了草鞋!那知天剛擦黑,隊伍正準備開撥,大道上就出現一股一股從西麵而來的白匪軍,看那不成行不成隊馬嘶人叫亂烘烘的情況,一猜就知道白匪軍是戰敗而正在潰逃,這一夜大道上就沒有咋消停,還時不時有汽車轟鳴的駛過,潰逃的白匪軍向潮水一般在眼前湧過。
有人提議,衝出去偷襲一下,撈點甜頭,反正也是兵敗如山倒,都成了驚弓之鳥!′白賢弟搖著頭,說“不可!”告訴大夥這其中的奧秘!“彆看眼前潰不成軍的模樣,可這成百上千的都是白匪軍的精銳主力,就是咱紅軍主力也不敢說打贏他們有十成的把握,為什麼要偷襲?就是自己沒什麼能耐,找個敵人最薄弱最軟的地方下手,占點便宜,撈點甜頭,也就是說對方要比自己更弱,力量更差,而且還要有突然性,不能打持久戰,眼前的戰況都不具搞突襲,如果咱們衝出有,就成了被兩麵夾擊的點,咱這幾條槍?三四十個人?在這些身經百戰的正規軍麵前簡單如同螻蟻一般,想想看,咱們能打過他們,開玩笑呢?
再說,這條道兩麵是山除這條道沒處可走,眼前這些人都是敗軍,他們目前唯一要做的就是逃命,咱這一衝出去等於截斷了他們逃命之路,三麵無處可逃,這些敗軍堆聚在一起,力量就會大大增加,那麼膽也會增大,他們就會你玩命,這等於咱逼他們和自己打!就失去偷襲的意義!還有點要特注意,偷襲是不能讓敵方有還手之力,前兩次偷襲不就是突然要了它的狗命,哪容他還手?如果現在衝出去?你有能耐製服在場所有的白匪兵?讓他們都投降?乖乖地交槍?′所以咱們就在這等著,總會有落單的,掉隊的,咱們是為了占便宜,撈甜頭,不是為了去一打仗,消滅敵人,多於五個以上的,咱就不出手,要知道,這都是軍人,其中有一個二百伍,要橫的,不要命的,衝咱開一槍,咱們就賠大嘍,所以偷襲時,那貨那怕有一點不聽話,不放下槍,就毫不客氣,馬上要他的狗命!要眼快手急出手狠!”大夥一聽是這個道理!
眼見的大道上的潰兵都逃個沒影,白賢弟讓王哥把所有的隊伍都拉上來,人多勢眾,給對手一個震懾的威勢,也緞煉一下隊伍,人馬兵分兩路,藏在大道兩邊,沒有聽到白賢弟的命令,絕不可擅自動手。還特彆囑咐!拿著槍一定要衝到敵人麵前,兩眼直盯著敵人,把槍直接頂在他的腦門和胸口上,手指一定要放在板機上,這不是燒火棍,中間不要有太大的距離,要扇麵圍著,以免傷著自己人,看著自己說,“你拿著長矛對準白匪兵,看誰有不服之意,立馬就捅過去,送他狗日的回他姥姥家!”
剛蹲下身藏好,那道上遠遠就走過來三個白匪兵,背著槍,耷拉著腦袋,一步三晃的,彎著腰幾乎快要趴在道上,等了好半天,這仨才走到麵前,隻見白賢弟大喝一聲,“不許動,舉起手來!”兩步跨到白匪軍麵前,槍口已懟在他們眼前,這仨一抬頭,六七支槍懟在他們的腦袋上,那長矛的矛尖幾乎貼在自己的胸口,那是嚇的“媽”呀一聲癱坐在地上,“交槍不不殺!快投降!”那三個白匪嚇的兩手叭在地上,直磕頭,“紅軍老爺,我們交槍,我們投降!,打仗時,我們開槍時槍口都抬高三分呀,紅軍老爺饒命呀!”繳了他們三個人的槍和子彈,就讓他仨快滾!這三相互攙著跑地比兔子還快!
旗開得勝,有了經驗,也壯了膽,有了信心,等了不大一會,就看到有一個當官的,帶著三個兵,其中兩個兵左右兩邊攙扶著他,兩個攙扶軍官的兵斜背著槍,隻有一個手拿著槍,白賢弟看了看,對自己小聲說,“要小心那拿槍的!“自己點點頭!不一會功夫,那四個白匪兵就來到眼前,白賢弟一聲“上”十來個人一下衝到這四個白匪兵麵前,齊聲喝道,“交槍不殺,快投降!”那個軍官和兩個攙著他的士兵,麵對從天而降槍口己直懟到自己鼻子上的天兵天將,嚇得聲都沒吭,麵色死白,一下跪在地上,嘴皮子隻是哆嗦,而那邊上拿槍的士兵是下意識地把槍一端,說是遲那時快,一矛搶捅在那丫的肚子上,自己想著,絕不能讓這丫的開槍,這時七八根大鎬把子,大斧子,大砍刀,大杠子直接伺候到那丫的頭上身上,那丫要是這樣還不死個旦地,那他一定是玉皇大帝派下的親兵。
‘那官這嚇的可不輕,哭著喊道“紅軍爹爹呀,我投降!我投降!”邊從腰間槍套裡掏出一隻小手槍放在地上,白賢弟撿起小手槍一看,這官不小,於是蹲在這官麵前說了聲,“紅軍不殺俘虜!”接著詢問前麵戰場的情況,據這官說,他們部隊接到的任務是,占領江邊小鎮,阻止紅軍渡過河!打了三天左右,敗下陣,兵也散啦”其它的是一問三不知,也就這麼點情況,想再問問對麵紅軍主力的情兄來著,一想這貨末必知道!白賢弟也沒為難他們,放他仨一馬!
看他仨走遠,他把拇指頂在自己鼻尖,“大少爺威武!”把那從白匪軍官繳獲的小手槍遞到自己手中,說這槍叫什麼朗博克什麼的,是外國貨,隻有高級軍官才有!說是送給小孩子家玩玩!自己擺弄著小手槍沒那心思搭理他!“不會玩了吧?”於是他就教自己這槍如何使喚!這小手槍大概是個玩具吧,才五發小小的子彈,裝在槍套上,白賢弟一再叮囑,這玩意可她娘地珍貴著呢!這子彈是打一發是少一發,沒地倒騰去。
一個下午,隊伍藏在此處,人多就放他過去,沒有背槍的就放他一馬,懶地搭理他,有仨倆過的就搞他一下,還彆說,真撿到不少便宜,撈到了甜頭,差不多每人都弄到一條槍,六七人還配上了駁殼槍。正當大夥看著手中的家夥,樂滋滋的相互嘀咕,有人低聲說,“注意點,前麵來人啦!”撥開草叢一看,有七八個白匪兵,按計劃就不打擾他們,放他們過,可一細看,都已經是傷兵了還背著槍,有的頭上紮著繃帶,有的吊著胳膊,有的瘸著腿!相互攙著,有一個還挑著一對大箱子!這要不搞一下子,天理難容吧?對地起誰呀?整地就是他們這樣的,便宜就是從他們身上占的!這不正符合偷襲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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