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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我自穩坐釣魚船(1 / 2)

咦?這子女犯事,於呂維何乾?

這事,可說呢?

沒人搭理你的時候,這事也就是個街頭巷尾的談資,花邊新聞都算不上。

但是,一旦有人拿這事說事,那就不一樣了。

而且,男女之間的事嘴嚴點的,基本事沒人知道。而且,這事取證比較難。除非把人給堵在床上。所以才有了捉奸捉雙的說法。

畢竟,這“上梁不正下梁歪”也是人嘴說得出來的。也彆急,下麵還有一句“子不教父之過”等著你呢。

況且,看著開封府這熱火朝天的勁,這事估計小不了。

而且,這詳報亦是到了這禦史台。估計過了年就開始折騰這事了。

平章先生驚詫之餘,亦是不敢相信,便又拿了拿詳報仔細看來,且見其中端倪。

這“呂氏姐弟,於私宅通奸,因懼敗露,傷人數命……”的字句中,也是個漏洞百出。

既然是“姐弟私宅通奸”,這主家藏著掖著還來不及呢。為何偏偏要帶了那麼多的丫鬟、家丁去?你組團私通啊?

好吧,咱換一種說法。

既然這些個能帶出門去丫鬟、家丁,定是那姐弟倆貼己的不能再貼己的身邊。怎的會還有一個“因懼敗漏”?

本身就是個“民不告官”不究的事。事主不發,即便是有丫鬟、婆子去告了,官府不僅不會受理,還會“以仆告主”,扔下刑杖的火簽,先打了再說。

如是這般,這呂帛卻還要去冒了風險“傷人數命”的殺人滅口?

這邏輯上,倒是有些個說不大個清爽。

況且,儘管呂帛這人,平章先生也是個不熟,然,這“半隱先生”和“呂半城”的名頭,也是江湖有所傳聞。

一個能作下“布絹歲幣”之事,大殺江南,京都兩地之人,你說他傻?我倒是更願意信了是你自己眼瞎。

更加吊詭的是,這事是禦史台的巡按密報而來。

按照程序,一般有事涉官員的案子,開封府會先問明了情況。清楚了來龍去脈後,自會與禦史台公文來往。

畢竟他們負責的是民事官司,涉及官員的案子一般都會轉到禦史台。

禦史台職權所在,也能正大光明的出函問了。

但是,這偷偷摸摸密報卻是來的一個蹊蹺。

但,卻又是此時由“密報”送來,倒是讓人不容置疑了去。

無奈,隻得偷偷揣了那密報,接了出恭之詞,一路跑了,先去報知呂維再做一個定奪。

但是,倒不用他跑多遠,那呂維也在這禦史台衙門。

咦?這貨不在中書,跑到禦史台乾嘛?

調驗童貫、蔡京等人在姑蘇疫貪腐之事唄。還能乾嘛?

他怎麼打一個官,怎不叫人送到中書去,非得親力親為的坐著冷板凳?

板凳雖冷,也是個不得不坐。

北宋的司法、行政、財政、國防是分開的。司法有大理寺、台諫院。國防歸樞密院、財政歸三司,這些個也是獨立於六部之外的。中書門下也管不著他。嚴格的說,這幾個都是平級單位。隻不過各自負責的事務不同罷了。

在宋朝,不要認為當宰相是件很牛的事。也沒有什麼獨攬大權,權傾朝野的事。

在宋,能稱的上“獨相”的也沒幾個。

章惇算一個,史彌遠算一個。還有一個就是秦檜。也就這仨了吧?

蔡京算不算?啊,他還差得很遠。

呂維?獨相?倒是個風馬牛不相及。

也得坐了這禦史台的冷板凳,被人看了查卷宗。

看了那“呂氏姐弟,於私宅通奸”的密報也是一個五雷轟頂。

且是連喝幾杯涼茶壓了驚,這才緩過神來。

然,這呂維回了魂,倒是個冷靜下來。

遂,又歎了氣,便穩坐了桌旁,隨手抽了張紙,涮刷點點一番。

這般的從容,饒是讓那劉容看了一個瞠目結舌。

如此塌天的大事,隻是幾杯茶便過去了麽?

換做常人,這會子早就腳打後腦勺了。兒子、女兒都被人抓了!還不動用全部關係想轍去?

且在想了,卻見呂維將那寫了字的紙單手與那劉容,道了聲:

“煩勞先生……”

表情依舊是那呂維慣有的謙卑祥和,仿佛這事不是自家的一般。

劉榮接過,見是封親筆書信,想是這呂維托了自家趕往開封府,去疏通一下關節。

然,見那信的內容,倒是心下一驚。

信寫的很簡單,中道:

“此乃本官家事,自有本官處理,如何敢勞煩開封府做事。”

這話說的硬氣,不管我家這事多麼有礙觀瞻,畢竟犯事的是我的兒女,死的也是我的家奴。且容不得你開封府越俎代庖!

不過,這話說的也沒什麼理可挑。

而且,再怎麼說這呂維在當官當的委屈,他也是個中書省掌印,官拜二品的左仆射!

再說了,什麼是仆射?

仆是“主管”,古代重武,主射者掌事,故諸官之長稱為仆射。

然,這信上並沒有中書的印章,隻是草草簽了那呂維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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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以個人名義寫了個條子,不用官身去壓了那開封府。

隻是讓那開封府彆多管閒事,趕緊放人。

哇,這開封府可是認定了呂帛殺人的。那躺了一院子的奴仆,命都不是命?

還真真的不是命。

宋朝的家奴分三種,一種被喚作“良口”的。中家奴和家主屬於雇傭關係,那月領工資。這路的不能算是家奴,頂天了算是個長工,你能打,能解雇,但是,絕對不能殺。

還有一種叫“賤口”,這個是簽賣身契的,想自由,得有人花錢贖。而且,贖人的價格都不會太低了。

這種人原則上也不能擅殺。聽清楚了,不是不能殺,是不能“擅”殺。而且還是原則上。

最起碼你的給人一個殺他的正當理由。事後,再給那亡人的家屬些個錢財,也能得一個兩清。

這也能兩清?怎個不能,他都能狠心賣兒賣女與人做奴婢了,你指望他替死去的兒女伸冤?

不是所有人都能稱得上一聲“爹娘”的。這路人,拿了錢便跑路,他們還怕你後悔了呢!

還有一種是犯事的官員的家眷,這樣的也是能買來做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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