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製度將蕩然無存。但如果秦王一定要包庇一個人,也可以有辦法的。我就怕秦王會包庇公子勝。既然如此。我就安心了。”
他說道:“直接報官。說王理與簡遠兄弟合謀要殺我。我有人證。簡遠兄弟要殺我,一定還有一些外人知道。拷問就一切大白了。至於公子勝,我派人驚嚇一下他。讓他滾回鹹陽,再也不敢來關東。”
在秦國謀殺也是要被處以極刑的。包括但不限於斬首、車裂、腰斬,還會牽連家眷。
公子勝是與秦朝一樣,沒有任何前途的活死人。現在鮮豔,根係已經腐爛。等時間到了,自然會枯萎。
不用理會,趕走才是上策。
畢竟是秦國公子,告殺他還是有風險的。比如他的食客、親戚會不會為他報仇。
天下馬上要大亂了,韓嬰不想節外生枝,死在黎明之前,或者被迫逃亡。
但王理、簡遠這些人,直接利用秦法,把他們肉體消滅,牽連家眷,一棍子打死。
雙方區彆對待,這件事情就是水到渠成的。
“利用秦國的法來對付仇敵。妙。”魏亭已經猜出來了,聞言笑著捏著胡須道。看向韓嬰的目光充滿了欣賞。
謀定而後動。
不戰而屈人之兵,上策。
韓嬰才十二歲,但勇能率眾擊虎,誅殺猛虎。威可以統帥食客,井然有序。謀也可以借力打力,思慮深遠。
這樣的人,乘亂而起。豈不是必然的事情。
然後他又歎息:“可惜我女兒太年輕太傻,不願意嫁給他。她以後一定會後悔的。”
韓嬰得到了想要的情報,再三感謝魏氏父子,這才起身告辭離去。回到莊園之後,韓嬰依舊讓食客加強戒備,並派人去告訴欒布依計行事。
欒布現在已經不是韓嬰的食客,而是韓嬰的食客出身,秦朝的大鄉鄉長,負責輔佐縣尉拘捕盜賊。
他去縣中彙報工作,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次日一早。
欒布騎著馬,帶人趕往縣城。進入縣衙後,他立刻見到了張充。
不等坐在主位上的張充詢問,欒布便告了一聲“失禮”,便走上前去,彎下腰附耳說了一些話。
張充大驚,問道:“這是真的嗎?”
“千真萬確。”欒布神色肅然,滿臉殺氣。雖然他現在是秦國的官吏,但給誰賣命分的很清楚。
誰敢殺我家公子,那下場隻有一個。
滿門誅殺。
“好。我立刻派人抓捕拷問他們,公子勝那邊,不要牽扯上他。韓嬰做的很對,殺了公子勝,一定會有很大麻煩。”張充汗如雨下,臉色蒼白道。
這個事情他不乾不行。
秦法。
知情不報就是同罪。更何況他還是個縣令。他如果不辦這件事情,後患無窮。
韓嬰給他帶來了一個大麻煩。
不過他倒是不怪韓嬰,冤有頭債有主啊。王理、簡遠兄弟惹是生非,才是元凶。
滅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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