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沒關係,那就學好了。
學什麼不是學呢?
新的一周。
沈穗和過去一樣,整理翻看報紙。
隻不過她今天在報紙上看到了一篇奇怪的報道。
上周末在首都工人體育館外,有兩個青年,一把吉他,一個架子鼓。
竟然開起了免費的“演唱會”。
看到照片的瞬間,沈穗就意識到——
那是搖滾。
彈吉他的青年穿著牛仔套裝,牛仔褲上的破洞,顯得他那糊了臉的長發,每一根都放蕩不羈愛自由。
敲架子鼓的青年留著寸頭,胳膊上纏著的紅布似乎在迎風飄揚。
那是一個兩人組成的樂隊,他們給自己取名為紅色。
這麼一張照片,一則新聞出現在《人民日報》的頭版,可不是單純的宣傳。
這是一種試探。
試探各方態度。
有點類似於八一年中的那個論戰。
一個事件拋出來,讓各方討論去。
也不見得就是非要討論出來一個結果,但有句話說得好,真理越辯越明。
報紙上你一篇我一篇的辯駁,其爭辯的主題就是搖滾是否能夠作為一種新的音樂形式,在華夏的土地上發芽生長。
或許沒人能說清楚,也沒誰敢下定論。
但哪怕報紙上是長篇累牘的報道。
黑紅也是紅啊。
沈穗將《人民日報》上的那篇報道又從頭到尾看了幾遍。
每一個字都仔細讀了又讀。
她這才打電話給單林染。
“你說那倆音樂青年是吧?看了的,照片拍的真不錯。”單林染忍不住誇讚了一句。
就特彆有型。
單林染雖然做的是傳統的媒體工作。
但他骨子裡是一個有點叛逆的人,不然也不會為了撫養初戀的孩子至今未婚了。
沈穗聽出了他話裡的意思,“那你能不能寫一篇支持的稿件,我額外付你潤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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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錢俗氣啊,多少啊?”單林染養孩子也得花錢嘛。
他雖然單身父親帶娃,但也不少花錢的。
尤其是還得花錢堵他媽的嘴。
省得見天的催他結婚。
有外快還是要掙的。
沈穗笑著道:“肯定不會虧待你就是了。”
這會兒傳統媒體還沒那麼賺錢,等到電視機普及,國內工業發展起來,那才是他們躺著賺錢的時候。
畢竟單是廣告收入,就足以讓一個小報社活的十分滋潤。
現在,大家都是拿著工資,偶爾寫個文章投稿賺點外快。
單林染覺得電話裡麵說不清楚,來機關小學這邊跟沈穗麵談。
單林染:“我覺得這跟前幾次報紙論戰還不一樣,這次其實國家沒那麼支持。”
能夠在《人民日報》的頭版弄出這麼一個議題,當然是國家默許的。
但單林染覺得,默許不見得就是支持。
“恩格斯說音樂是生活中最美好的一麵,但你也知道的,音樂能很好的宣泄情緒。相較於文字那種安靜的力量,音樂的力量可就太澎湃了。”
比如,咱們的國歌。
順境唱《歌唱祖國》。
逆境唱《我的祖國》。
要是到了絕境,那就要祭出國歌。
這就是音樂的力量。
單林染忽然間想起什麼,“你知道這倆音樂青年唱的什麼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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