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都是合算的。
隻不過這個時代的人,在國營單位上班,都習慣了國家包辦一切。
對於自己掏錢買房子這件事挺抵觸。
能分,為啥要買呢。
具備投資眼光的人畢竟少。
沈穗也是占了過來人的便宜,才能眼光獨到。
倒也不存在看不上同時代大部分人的意思,她隻是想說時下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而已。
“我不是趕你們的意思,實際上我還有件事需要你們幫忙。隻是覺得你跟方建國還年輕,這兩年先攢攢錢,遇到合適的機會就買個院兒,也不一定要跟單位死耗著。”
沒等許慧開口,沈穗繼續道:“有件事還得請你先幫我保密,我過陣子就要離開晏城去彆地了。”
許慧一愣,“啊?這麼突然,是因為那個省裡領導的事嗎?”
她隻聽了個皮毛。
隻知道沈穗得罪了省裡的大領導。
原本還納悶沈穗咋沒事人似的。
現在又覺得,沈穗離開晏城,怕不是跟年前的那事有關。
“有那麼點關係吧。”沈穗笑了笑,“咱們說正事,你也知道的,這房子原本是林建業為我租的,後來他犧牲了,武裝部和街道幫我買了下來,給了我跟小滿一個安身立命的場所。”
沈穗原本想著,把這房子賣了吧。
她已經做了自己能做的,日後把小滿撫養成人,留下林建業的這點血脈,也算對得起林建業了。
至於房子,是死物。
留著做什麼?
但再搬回來後,決心也沒那麼強烈了。
“就當給小滿留個念想吧,她還小已經有些記不住父親了。”
這事辯證的來看,有好有壞。
忘記親生父親的犧牲,享受秦越帶給她的疼愛,這對孩子成長沒啥壞處。
但真的忘記了林建業,又覺得對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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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沒有林建業,沈穗早就成了孤魂野鬼。
沈穗不知道小滿長大後是否還會想著生父。
但她總是要做點準備的。
“正屋就不給你們住了,正好老孔家也搬走,這些廂房隨便你們用,一年給我十塊錢的房租就行。”
這房租就是象征性的收一下。
當然,也需要許慧幫忙做幾件事。
正屋久不住人,肯定會積攢灰塵。
需要許慧每個月幫忙打掃下。
另外就是林建業的祭日,若是沈穗回來也就罷了。
回不來的話,還得勞煩許慧幫忙在家裡燒幾炷香,去墳前祭拜下。
這都不是什麼麻煩事!
關鍵是許慧沒想到這好事會落到自己頭上。
三間西廂房再加東廂房和一個廚房,全都歸自家用,一年才十塊錢。
這跟白送有啥區彆。
彆說林建業祭日那天燒香祭拜了,就算讓她天天燒香也沒問題啊。
“你要覺得可以,咱們就擬定個合同。”
沈穗倒是不怕許慧回頭再鳩占鵲巢住進主屋。
一來信任對方品性,二來真要是如此,她也有辦法解決。
到時候許慧付出的代價,會比劉冬梅還要慘痛。
這種醜話,沈穗也都說清楚了。
許慧和方建國兩口子哪能不答應啊。
人不可能啥好處都占了,如今自家已經得了天大的好處,哪能再得隴望蜀。
那樣老天都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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