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報紙上的牛仔外套很有型,去服裝廠找耿為光商量弄牛仔外套了。”
《人民日報》的這篇新聞來的正是時候。
哪怕是漫天的批評也會給搖滾帶來討論熱度。
說的人多了,關注的人也會急劇增加。
總會有人產生共鳴。
產生共鳴的人多了,就能帶起一股潮流。
更彆提搖滾自帶叛逆屬性,能夠暗暗戳中人心中的隱秘角落。
沈穗有預感,不需要她費心去找人組建一個搖滾樂隊,談判磋商去工體開演唱會加以宣傳。
借著這次報紙論戰,她隻要稍稍推一把就夠了。
中午靳敏沒回來,沈穗在食堂吃過午飯後,跟何錦秋打電話。
還真問對了人,何錦秋對香港娛樂圈頗是熟悉,娛樂圈相關雜誌每期都看。
“今年剛成立的樂隊,三月份那會兒還參加了《吉他雜誌》舉辦的樂隊大賽呢。你對搖滾感興趣呀,那回頭你來廣州嘛,我帶你去跟他們吃飯,都是年輕靚仔哦。”
這要是麵對麵交流,何錦秋一準兒衝她擠眼。
“那請他們代言,貴嗎?”
“便宜的很,剛出道嘛。”何錦秋說著恍惚了下,“你的意思是,請他們做宣傳?”
“試試看嘛,反正又不貴,你回頭問問陳樹榮,看他想法。如果可行,我到時候再給弄幾件衣服,多一些款式。”
沈穗都想到了,加一些金屬元素進去。
很貼合搖滾青年的氣質。
不過前提是,陳樹榮覺得這可行。
畢竟香港距離她太過遙遠,事情還得陳樹榮去做。
先等消息就是,反正成與不成,明天都會有回音。
下班的時候,沈穗看到了鬼鬼祟祟的靳母。
“她來做什麼?”孟東梅皺著眉頭,總覺得看到她就沒什麼好事,“我去看看。”
她剛提腳過去,靳母一溜煙的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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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東梅:“……咋的,我是活閻王嗎?”
跑得還挺快。
沈穗也覺得奇怪,你說她怕吧,還來學校門口這邊。
要是不怕吧,孟姐剛過去人就腳下生風的跑了。
沈穗:“估計是聽說了消息,怕靳敏走吧?”
靳敏還在晏城,靳家就有機會跟她緩和關係。
走了的話,那就一點可能性都沒有了。
孟東梅撇了撇嘴,“我要是靳敏,走之前說什麼想法子揍他們一頓出出氣。”
“好主意,回頭記得跟靳敏說。”
孟東梅看著衝自己眨眼的人,有片刻的恍惚。
好一會兒嘟囔了句,“你也學壞了。”
不過,偶爾壞一下下,也挺好。
在這件事上,沈穗沒打算搶功勞。
不過她晚上還是多提了一嘴,“你媽來找你了。”
靳敏忙活了一天,這會兒累得夠嗆。
正享受著小滿的小拳拳,聽到這話翻了個白眼,“又來了?”
又。
沈穗沒想到靳母之前就來過,“她知道了?”
“也不知道聽誰說的,小滿往上一點點,對,用點力氣。”靳敏指揮一番後,這才說道:“上周的事了,估摸著是去鄧瑞民那邊告了狀,又要來我這邊裝好人勸架吧。”
沈穗有幾秒鐘才反應過來,正要問。
靳敏都抖摟出來了,“鄧瑞民上午就去找我了,我還以為他找我興師問罪呢。”
結果狗男人竟然問了一句“疼不疼”。
那一瞬間,靳敏想殺人的心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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