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是什麼?
是沈穗毫不留情的說出真相,讓鄧瑞民幾乎站立不住。
其實她那天就聽到了兩人的談話。
看到鄧瑞民那蒼白到沒了血色的臉。
她想要上前跟沈穗解釋,替鄧瑞民辯駁一句。
卻被男人喊住了,“回來。”
沒什麼好說的。
我咎由自取。
從鄧瑞民臉上看到這麼兩句話時,關向蘭難受的要死。
她清楚得很,鄧瑞民對她一點感情都沒有。
一絲一毫都沒有。
關向蘭很想要問一句,“你是不是後悔了,是不是在恨我。”
後悔跟我結婚,讓事情不能再糟糕。
恨我提出“我們結婚吧”的提議,讓事情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
可她又不敢。
她不是沈穗,不是局外人,可以暢所欲言。
也不是靳敏,時至今日她依舊是鄧瑞民放在心頭的人。
關向蘭什麼都沒有,除了好不容易謀求來的這段婚姻。
沒什麼依仗的人,連說一句重話的權力都沒有。
她隻能和過去一樣,麵對父母的嘮叨,選擇忍受,假裝什麼都不知道。
可這次又不一樣。
她的心情真的很糟糕,生理期的腰酸小腹墜痛都比過去強烈的多。
再這麼忍著,關向蘭覺得自己怕不是要比鄧瑞民死的還早。
所以她選擇來找沈穗。
哪怕自己完全說不過沈穗,將心底話說出來,也好受的多。
沈穗並不想跟關向蘭做無異議的辯論。
因為彼此立場不同,她們是無法說服彼此的。
“隨你。”
但關向蘭並不想讓沈穗走,“能不能麻煩你讓靳敏回來一趟,他真的挺不好的。”
糟糕至極。
也正是因為此,關向蘭才有可乘之機。
她知道自己卑劣,過去如此,現在亦是如此。
但她沒得選,副局長夫人的身份固然讓人不少說閒話,可誰又敢當著自己的麵說呢。
關向蘭不想自己結了婚,卻又早早守了寡。
鄧瑞民顯然是不在乎他自己的死活的。
“我們結婚前,就約定好了,他的遺產我一分都得不到,你知道的,他把這筆資產給了誰。”
說完全不在乎,那是自欺欺人。
但鄧瑞民開出了條件,她答應了。
那就不存在欺騙。
她就算心裡頭不舒服,也是她一個人的事。
沈穗不為所動,“我對此沒興趣。”
離婚時分割財產合乎法律規定。
鄧瑞民當時也沒提出異議。
靳敏拿著他給的資產,不需要故作清高的“我淨身出戶什麼都不要”。
至於鄧瑞民又寫了遺囑,把靳敏列為唯一的遺產繼承者。
那是他的事。
遺囑不是靳敏逼他寫的。
直到現在,沈穗還是那個態度。
他愛人,卻又不知道怎麼愛人,甚至不了解曾經的愛人。
這就是最大的錯誤。
小滿過去不喜歡吃雞蛋,如果沈穗強逼著她說,“雞蛋很有營養哦,小滿不吃媽媽不開心。”
孩子會硬著頭皮去吃,可她真的高興嗎?
自以為對孩子好的疼愛,就真的是小滿所需要的嗎?
親情如此,愛情亦是如此。
老房子著火不是錯,隻不過燒了人,那就是再多的情有可原,也都是錯誤連連。
關向蘭看著沈穗離開的背影,她臉上也沒了血色。
嘴唇顫抖著說不出話來。
還是汪嬸看人不對勁,連忙把人攙扶到包子鋪,“同誌,你喝口水。”
汪嬸怕人倒在店門口,反倒是給包子鋪帶來無妄之災。
……
沈穗離開晏城前,耿為光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