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越給沈穗引薦的老法官姓董。
今年已經七十有五,但耳聰目明思維敏捷。
沈穗就專利、知識產權相關的一些東西跟老法官請教,受益頗多。
畢竟即將出台的《專利法》的部分律條,就出自董老之手。
“你咱們國家的專利,受到國際保護嗎?”
董老笑著搖頭,“在專利這個範疇內,國際上兩個很有名的條約,工業方麵的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也就是經常說的《巴黎公約》。而關於著作權的則是《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尼爾公約》,一般我們都稱之為《伯尼爾公約》。目前咱們國家還不是締約國。”
“這兩個公約,可以說是兩個基本法,在國際上具有保護經濟、文化的效力。”
工業硬實力與文化軟實力。
董老細致的跟沈穗解釋。
其實國家即將出台的《專利法》,就是為加入巴黎公約組織做準備。
既然已經改革開放,那就得與國際接軌嘛。
工業產權也不例外。
“那我要是現在申請專利保護的話,是不是得以目前的締約國的公民身份來申請?”
“是的,你有什麼想要申請的嗎?”
董老過去幾次與英國人談香港回歸的事,都是坐空34師的專機過去的。
他在飛機上與秦越熟識,知道了他的女朋友。
年輕的軍官提及女朋友的時候,眼底是藏不住的驕傲。
這讓董老頗是好奇,不免想要見見沈穗。
年輕的女同誌很是沉穩,有不懂的地方就虛心請教,才不會覺得自己不懂丟人呢。
而且提問的問題,也挺有質量的。
難怪小秦同誌那般驕傲。
“那倒沒有。”沈穗笑了笑,“我就是問問看。”
她覺得薑教授可能有這方麵的需要,但也不確定。
到時候再問問她,真有需要的話,再請教董老也不遲。
沈穗又問了幾個關於商標相關的問題,末了有些不好意思,“我有些偏實用主義,董老您彆覺得我市儈就好。”
“沒有的事。”老同誌揮了揮手,“我倒覺得你能有法律意識,是件很難得的事。”
國家在普法這方麵做的還不夠多,普羅大眾的法律意識相當淡薄。
這其實不是什麼好事。
單純的依靠道德尺度來約束人的行為,那真的不夠。
指不定就來了個“約定成俗”。
而條理分明的律條,則是更大權限的保障每一個公民的權益。
隻不過現在普法並不容易。
老法官想到這事,也有些發愁。
但他已經這把歲數了,大概等不到法律普及的那一天。
但還活著,那就可以力所能及的做點事。
比如給眼前這位小友答疑解惑。
至於沈穗對婚姻法相關規定感興趣一事,老法官下意識的以為,她可能對結婚這事有些遲疑。
不過他還是言無不儘。
本來嘛,他對國內的法律都相當熟悉。
隨便一個都能解釋的清楚明白。
婚姻法不過是沈穗放出來的煙霧彈,她彆有目的。
“那如果我正當防衛不小心傷了人呢?法律會如何判定我的責任?”
她遇到那個害死自己的人販子了。
昨天沈穗跟著去火車站拿貨,又一次見到了那個臉上長著痦子的男人。
顯然,火車站是他的據點。
他現在主營業務,在火車站做些小偷小摸的事。
還沒開始拐賣孩子。
如何把這人弄死,是沈穗近來思考的一個問題。
釣魚執法,讓他偷一票大的,然後把他送進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