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每月流入內地的貨品數量龐大,稍有不慎便會丟掉市場。
“可有探聽出原因?”
十三妹注視著韓賓,語氣嚴肅地問。
“尚未查明。”
韓賓搖頭後補充道:“我已派人在水警那邊打聽,目前還未得到確切消息。”
即便在香江水警內部,韓賓也有自己的眼線,隻是他們靠利益維係。
此事總讓韓賓覺得背後可能有隱情,可惜無從下手。
“待會兒阿紋到了,你們好好商量一下。”
十三妹看著韓賓說道。
“我此次前來正是為此事,阿紋比我機靈,看看他能否想出對策。”
韓賓點頭回應。
“行了,不提我的事了。”
韓賓擺擺手,然後轉向十三妹以及恐龍和駱天虹:“你們的買賣做得如何?”
“很好,非常好,簡直順風順水。”
恐龍喜笑顏開。
從恐龍的表情就能看出,他的生活過得十分愜意。
“你這小子說話能不能靠譜點?”
韓賓踢了恐龍一腳。
“嘿嘿。”
“沒關係。”
恐龍平靜回應。
韓賓是他的大哥,即使偶爾開玩笑也無妨,何況最近生意蒸蒸日上,日子愈發紅火,他根本不在意。
“具體進展如何?”
韓賓轉向十三妹,直接發問。
近來,韓賓全心投入水警相關事務,無暇顧及其他事情。
“簡單來說,才開業一周,就已經搶占了缽蘭街近百分之五的市場,你覺得如何?”
十三妹笑著說道。
“真有這麼厲害?”
韓賓聽後,滿是驚詫。
接著望向恐龍:“小子,你這回可賺翻了。”
彆輕視這百分之五的市場份額。
缽蘭街並非十三妹一人掌控,眾多社團在此立足,單波樓就有上百間,甚至更多,這隻是保守估計。
這裡的月收入至少千萬。
乍看巨大,但平均分配到每家波樓,每月僅十幾萬。
以千萬計,百分之五便是五十萬。
僅一周時間,這家店已達到五十萬的營業額。
照此發展,一個月至少能有百萬以上。
當然,初期部分收入源於新鮮感吸引的新客戶。
即便後期營收有所下滑,隻要維持月入百萬並不難。
一百萬的收入,扣掉各種開銷以及應付那些人的費用後,至少還能淨賺六十萬。
這份買賣中,十三妹占兩成股份,而恐龍和駱天虹各占四成。
這意味著一個月裡,十三妹可以分到十二萬,而恐龍與駱天虹每人則能拿到二十四萬。
過去在屯門時,恐龍一年辛苦下來也隻能掙十萬塊,而現在一個月就有二十四萬進賬,這收入比之前翻了好幾倍。
不過,相較於韓賓和李紋的收益,這些對他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
但恐龍對此已感到滿足。
不僅如此,最近屯門的轉機吸引了周邊其他勢力的關注。
以往屯門無法帶來利潤,因此無人爭搶,如今看到有利可圖,各方都想插一手。
“近期務必留意其他勢力的動作。”
韓賓對恐龍叮囑道。
“您放心,老大。”
恐龍聽後正色回應:“這方麵我和天虹已有準備,不會有閃失。”
畢竟自己地盤上的事務,恐龍十分清楚。
見恐龍如此表態,韓賓安心地點點頭。
僅靠恐龍,韓賓確實難以完全放心,但加上駱天虹就不同了。
駱天虹的能力,韓賓還是了解的。
手中一把八麵漢劍,即便對方人數眾多,也不一定能占到便宜。
而且,駱天虹曾跟隨李紋多年。
一旦出了狀況,李紋很可能會介入。
這段時間,駱天虹同樣獲利頗豐。
在屯門的生意之外,他還掌控著幾十輛穿梭於九龍與屯門的小巴,每月的純利潤輕鬆達到十多萬。
“說到阿紋,他人在哪?”
韓賓忽然想起李紋,隨即問道。
“不清楚,不過現在都快八點了,他應該快到了。”
十三妹搖搖頭,又看了眼時間回答。
他們到達時沒見到阿紋,估計是臨時出了點狀況。
話音未落,包間門被推開,李紋走了進來。
“人都到齊了。”
李紋笑著打招呼後入座,目光掃過眾人,“剛進門就聽見你們提起我的名字,聊什麼呢?”
“紋哥。”
駱天虹起身問候,同時讓出位置。
李紋點頭示意,然後坐下盯著韓賓和十三妹。
“沒大事,我們在說十三妹和恐龍合夥做買賣的事。”
韓賓笑了笑說道。
“哦?”
李紋轉向駱天虹,“說到這個,我還沒具體了解你的近況。”
駱天虹詳細彙報了一番。
聽完彙報,李紋微微點頭表示認可。
“對了,阿紋。”
韓賓表情認真起來,“最近生意上似乎有些問題。”
聽韓賓這麼一說,李紋坐近了些,追問:“什麼問題?”
這走私生意是李紋精心策劃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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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貓集團公司已正式成立,從下一批貨起,所有商品都將貼上熊貓的品牌標誌。
無論是小到香皂、洗發水沐浴露,還是大到冰箱、電視等,全部采用熊貓作為品牌標識。
這些產品都是代工生產的,隻需貼標即可,不費太多力氣。
重點是讓熊貓占據內地市場,逐步建立自己的研發團隊等。
當時,國外品牌還未留意內地市場,而內地人也不認可那些國際大牌。
誰能搶先進入內地,誰就能快速占領市場。
因此,這一初始環節至關重要。
“最近水警似乎加強了海上巡查,尤其針對我們的航線。
上次差點被他們的巡邏艇發現,下次可能就沒這麼幸運了。”
韓賓神情凝重地說。
他懷疑有人故意針對他們。
但沒有確鑿證據,隻是推測。
“賓哥,你不是在水警有熟人嗎?他怎麼說?”
李紋注視著韓賓問道。
“彆提了,我找過他,他答應三天內回複,可現在已經五天了,一點消息都沒有。”
韓賓有些惱火地回答。
“賓哥。”
李紋聽後,臉色驟然嚴肅:“立刻斷絕和他的一切聯係,今後他若再來找你,也彆理他。”
“啊?為什麼?”
韓賓滿是疑惑地追問。
李紋神色凝重地說:“我懷疑,這家夥恐怕已被警方秘密控製了。
若非如此,他不可能承諾三天內辦成,如今都過去五天了,卻毫無動靜。”
李紋推測,即便不清楚具體是誰在水警內部協助調查,但此人必定正接受警方嚴密監控。
然而,五天過去了,警方仍未對韓賓采取行動,說明對方可能並未交代實情,也沒有確鑿證據。
為了避免引起對方警覺,警方或許暫時按兵不動。
但李紋判斷,這樣的局麵不會持續太久,警方極有可能再次介入。
也許他們會假借對方名義聯係韓賓,隨後安排他人接手,聲稱對方臨時抽不開身,要求韓賓前往會麵。
一旦韓賓有所回應,便成了直接證據,警方定會立刻實施抓捕。
走私罪名一成立,韓賓至少要麵臨十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