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我反對!”
霍庭洲沒有給對方機會,說話又強勢了幾分:“蘆花村,在南城就有3個,國內有36個。如果原告的控訴成立,那麼所有蘆花村村民是不是都可以來控訴玉庭酒業侵權了。”
原告律師:“既然被告方覺得,‘蘆花’這個詞普遍且普通,那為何又要取這個名呢?不就是圖蘆花村那點兒名聲?”
霍庭洲:“我反對,原告一再揪著名稱沒有意義,隻要蘆花沒有被注冊商標,我們就能合法使用。況且剛才原告也說了,蘆花自釀酒隻在南城這一帶出名,不代表全國出名,如今蘆花精釀銷往全國各地,酒類銷售排名位居前五,現在說是蘆花村沾了蘆花精釀的光更為合適。”
法官:“反對有效,原告律師沒必要一直揪著酒名不放,蘆花不是你們原告的商標,蘆花精釀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
霍庭洲算是扳回一局。
原告律師:“法官,這幾年蘆花村自釀酒的銷量越來越低,村裡人賣酒掙不到錢都出去打工了,自釀酒的文化在一點點消失,這難道不是玉庭酒業造成的嗎?讓他們對蘆花村做一些經濟補償合情合理。”
曉玉:“那我頭兩年一分不掙的時候,一個月10萬的薪資付給你們蘆花村的釀酒師傅怎麼不說話?我買的那些機器花了幾千多萬,每年耗損就要五百萬,剛上市的時候每年都要虧上一千多萬。要分錢是嗎?那前兩年的費用和虧損也要一起分才對,請問你們分擔的起嗎?現在酒的名氣上來了,你們就要好處了?要都像你們這樣,我們全去訛錢好了,還開什麼公司。”
法官:“被告,請注意你的法庭紀律和言詞。”
霍庭洲:“請問劉村長,你們自釀酒一年能賣多少錢?”
劉根華實話實說道:“以往我們村有一百二十餘人,三十幾戶人家,每戶都賣,每戶一年大概能賣個二十來萬。”
霍庭洲:“請問定價多少,利潤在多少。”
“我們一斤酒賣五十,利潤大概在二十。”
霍庭洲:“毛利潤40%,那也就是說,每戶人家一年的利潤10萬左右。”
劉根華:“差不多吧。”
霍庭洲:“那劉村長,現在你們家裡還在釀酒嗎?”
劉根華:“我還在釀,我兒子出去上班了。”
霍庭洲點點頭:“那您現在賣酒,一年能掙多少呢?”
劉根華:“現在因為釀的人少了,很多好喝這一口的基本都來我這兒買了,大概一年20多萬吧。”
霍庭洲:“既然你們家裡的自釀酒收入不降反增,您兒子為什麼還要出去上班呢?”
劉根華:“這......”
霍庭洲:“是村裡的年輕人不愛呆在村裡釀酒了,還是真的就是‘蘆花精釀’影響了你們的生意導致了村裡人的失業呢?”
原告律師:“我反對,霍律師所說的事情隻是猜測,並無證據。
霍律師:“猜測?那我問問劉村長,您兒子在外麵一年收入有多少?如果現在讓他回來陪您釀酒,他願意嗎?”
劉根華沒說話。
法官:“劉根華,回答被告律師的問題。”
劉根華:“我兒子名校畢業的,在京城的大醫院當醫生,一年大概大幾十萬吧。他肯定沒法回來釀酒。”
霍庭洲:“那剛才原告律師所說的,‘玉庭酒業導致村裡人掙不到錢都出去打工了,讓我當事人對蘆花村做一些經濟補償’並不合理。”
聽到這兒,梁晚意知道,這必然又是拿下了。
最後麵的一段兒,梁晚意倒是記憶深刻,在往後的日子裡,她時常會想起。
霍庭洲一身西裝,正襟危坐,領結還是她幫他係的,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眉眼,薄唇扯動,義正言辭:“法官,‘蘆花精釀’由我當事人高薪聘請釀酒師傅研發而成,最近已經提交了自己的商標,精釀的配方也申請了專利,後續我們會在知識產權上做的更加嚴謹。考慮到南城人民對蘆花自釀酒的情懷,玉庭酒業願意每年捐贈兩百萬給蘆花村,投入到村裡的基礎設備改善和學校改建中......”
梁晚意的視線停留在男人身上,他熠熠發光,在庭上顯眼的奪目。
他的光環不僅僅是霍家給的,也是他自己足夠優秀才有了如今的光芒……
(其實想把這個案件和對話寫完善和嚴謹一點的,這樣更好豐富霍庭洲的人物性格和設定,但篇幅太長可能很枯燥,加上我專業能力有限,就寫這些吧。還是繼續好好的談戀愛吧。這一章3000多字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