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一點半,江城市南站指揮中心燈火通明。
“目標喬立明極可能已購票前往z省黃坪市——三天後淩晨345的k398次列車。”羅語彤手指著大屏幕,“但我們不能等三天,必須提前鎖定他。”
“他不傻。”程望緩聲分析,“既然提前購票,很可能是障眼法。他也知道警方追蹤手機、身份證,他的真實行蹤一定還有一套‘備用軌跡’。”
曹寧提問:“有可能現在已經離開江市?”
“可能性不大。”羅語彤推了下眼鏡,“據地鐵監控顯示,他最後一次刷卡出現在昨天下午1426,地點是天河公園站。他走出後,未再使用任何公共交通工具——如果他已逃離,勢必會出現交通工具軌跡。”
“那就是說,他還藏在市內。”
“對。”程望站起身,走到地圖前,“而他現在最可能藏身的地方是——天河公園周邊八百米至兩公裡範圍內的短租屋、黑網吧、旅館或地下棋牌室。”
淩晨三點,搜查行動全麵展開。
警方調取周邊十七家無監控或簡陋攝像的低端旅館入住記錄,重點排查近期以臨時身份證入住的可疑男性。
與此同時,反詐科技術員成功從喬立明使用的手機殘留緩存中還原出一條已被刪除的定位指令——一處位於“天河東路·南巷十三號”的共享公寓。
那是一棟五層樓的老式出租屋,樓道陰暗,信號微弱。
淩晨412,警方包圍公寓。
為了防止目標逃脫,程望要求不驚動物業,不敲門、不鳴警笛,由便衣攜帶定位設備先進行精準定位。
“他在402室。”一名刑警低聲彙報,“房間窗戶有布簾拉住,但紅外設備顯示內有熱源活動。”
“有無第二人?”
“無法確認,但隻感應到一人運動軌跡。”
“準備強攻。”程望點頭,“抓捕組,一分鐘內破門。其餘人封鎖樓梯上下通道。”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
420,行動開始。
“破門!”隨著一聲悶響,鐵門被撞開,數名全副武裝的刑警魚貫而入。
房間昏暗,窗簾緊閉。一個男人驚坐在床頭,剛要起身,被兩名刑警迅速製伏按倒。
“喬立明,你涉嫌重大刑事犯罪,請配合調查。”
“你們……你們搞錯了!”他掙紮著吼道,臉色蒼白,身上有酒味,“我什麼都不知道!”
“我們會讓你想起來的。”程望從後方走進,目光冷靜如刀。
經過初步搜查,警方從房間抽屜中發現兩部改裝手機、十餘張未注冊的si卡,以及一本寫滿女性姓名和生日的手賬本。
更令人震驚的是:衣櫃中有一隻偽裝成旅行箱的暗格,裡頭藏有數張偷拍照片——其中兩張正是案發女子“許倩”身穿便服外出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