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局三樓技術辦公室內,彌漫著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法醫姚明哲費力地脫下厚重的防護服,額頭上滿是細密的汗珠,順著臉頰緩緩滑落。他摘下口罩,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隨即便遞出一份簡要屍檢初步報告。
“程隊,”姚明哲神色凝重地說道,“死者周瑤,女性,身高約一米六三,體重在五十公斤以下。死亡時間初步推斷為五至六個月前,考慮到當時季節寒冷,加上掩埋深度的因素,腐敗程度有所延緩,但軟組織仍呈現典型屍蠟化傾向。”
程望迅速接過報告,眼神立刻在報告上快速掃動,急切地問道:“致死原因初步判斷是什麼?”
姚明哲伸出手指,指著一張骨骼x光影像,認真地解釋道:“頸椎第二節至第四節存在骨折跡象,推斷為被外力施加壓迫形成;喉部軟骨塌陷,結合周圍肌肉組織瘀血狀態,排除機械撞擊,支持人為勒壓。”
“也就是說,很大可能是他掐的?”程望擰緊眉頭,目光中透露出憤怒與凝重。
“概率極高。”姚明哲語氣肯定,“而且力度大、時間長,絕非扭打中下意識的一擊,更像是蓄意行為。”
程望緩緩點頭,目光仍停留在報告上,思索片刻後說道:“繼續留樣,加快dna核對進程。一定要儘快確認死者身份,這對案件進展至關重要。”
姚明哲微微點頭,接著補充道:“還有一點值得注意。死者指甲中提取到了明顯的表皮組織殘留,帶有男性角質蛋白特征,但量極少,難以進行完整比對。”
程望微微一怔,立刻反應過來:“這說明有掙紮?”
“掙紮非常明顯。”姚明哲肯定地回答。
程望的目光緩緩收緊,心中暗自思忖:這意味著梁某在訊問中所述“她自己撞到牆上”完全站不住腳。死者被勒死,且死前曾試圖反抗,根本不是所謂的“意外”。
他緩緩合上報告,腦海中迅速梳理著目前掌握的線索,片刻後,立刻調派法檢與情報兩組,有條不紊地做如下布置:
“一、屍體殘留角質組織送省廳加急比對,調梁某近半年內所有生活、活動接觸對象樣本備案。這很可能是關鍵線索,凶手很可能就在這些接觸對象之中,務必儘快排查。”
“二、立刻比對現場挖掘出的衣物纖維與林音所述被借出運動褲的信息。衣物是重要物證,通過比對能進一步坐實死者身份與案件關聯。”
“三、調取現場封坑的水泥原料來源,查梁某是否在短時間內購買或囤積。從封坑的專業程度來看,這背後肯定有文章。”
會議結束後,程望快步回到辦公室,輕輕坐在椅子上,深吸一口氣,撥通了林音的電話。
“林音,我要你再回憶一次,那天晚上的所有動靜。請你儘量詳細地描述,任何細節都可能對案件有重大幫助。”程望的聲音儘量溫和,試圖安撫電話那頭可能還沉浸在恐懼中的林音。
電話那頭沉默了好一會兒,林音聲音帶著明顯的顫抖,猶豫著說道:“我……那天晚上快十一點,四周特彆安靜,我躺在床上正準備睡覺,突然就聽到後麵柴房傳來聲音……好像有人在拚命喊‘你放開我’,那聲音特彆驚恐,緊接著還有東西重重砸到牆上的聲音。”林音說到這裡,聲音忍不住哽咽起來。
“你確定是柴房?”程望追問道。
“我確定,”林音抽泣著回答,“因為靠近廚房,那片木牆很薄,聲音聽得很清楚。而且柴房那邊平時很少有人去,晚上更是陰森森的,我印象特彆深。”
“之後還有聲音嗎?”程望繼續追問,同時拿起筆,在本子上快速記錄著。
“……後來沒了。我第二天早上去打水,看到地上有點血跡,但被灰覆蓋了。我當時……我當時以為……以為是兔子咬傷了。”林音的聲音越來越低,帶著深深的自責。
程望輕聲問道:“你為什麼不說?”
林音語氣低沉,帶著恐懼與無奈:“我怕……那時候,誰出頭誰倒黴。我們都被嚇得不敢說話,不敢問。我隻能把自己關在屋裡,假裝什麼都沒看見,不敢多看一眼。”
“你有沒有見過梁某和周瑤正麵衝突?”程望繼續詢問。
“沒有,他很少罵她……周瑤其實是最乖的,做事最多。她跟我說她妹妹生病,家裡沒錢看病,她想攢錢,回去給妹妹治病。”林音說著,聲音再次哽咽。
這句話像一根尖銳的釘子,直直地釘在了程望心頭。他深吸一口氣,強壓下內心的憤怒與同情,繼續問道:“那你最後一次看到她?”
“那晚,之前一天中午……她煮粥,跟我說晚上吃完要悄悄跑,問我能不能幫她看路。我……我不敢,就搖頭。她也沒再問。”林音的聲音帶著深深的愧疚。
“她說要去哪?”程望追問道。
“去林子東邊,她說自己找過路線,穿出去有小路能走出鎮子。她還說,隻要能出去,就去報警,回來救我們。”林音說著,忍不住哭出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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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望閉了閉眼,心中一陣刺痛。周瑤死前已經準備逃跑,林音知道卻沒能幫上——不是她冷漠,而是她早就身陷囹圄、懼怕威脅。梁某控製這些女孩的方式,從來不是鎖鏈和鐵門,而是“恐懼”,這種恐懼像一張無形的大網,緊緊地束縛著每一個人。
……
縣局會議室內,氣氛凝重得仿佛能擰出水來。案件定性小組召開第二次討論會。法醫意見、林音證言、遺體特征、現地情況、梁某口供等所有線索被重新梳理,鋪展在眾人麵前。
程望站在白板前,神色嚴肅,手中的馬克筆在白板上一條一條地理清案情脈絡:
“一、周瑤曾計劃逃跑,並在前夜與林音談話,顯示其情緒穩定,有明確目標。這說明她逃跑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並非一時衝動。”
“二、案發夜林音聽到‘放開我’與物品撞牆聲,第二天地上有血跡。這些聲音和血跡是案件發生的重要線索,與後續發現相互印證。”
“三、屍體頸椎骨折、喉軟骨塌陷,為他人施力致死,法醫排除‘自行撞傷’。這直接證明了周瑤的死亡是他殺,絕非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