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鄭青梅婆婆慌了,她跟這個兒媳相處了將近一年,知道鄭青梅是認真的,她對秦可說:“你不能借給她錢。”
話落,又覺得自己語氣太僵硬,怕惹怒秦可,她乾笑著解釋:“小可啊,一百塊錢可不是小數,你借給她,萬一她要是跑了,不還給你,你都沒處找。”
“我不會賴賬。”鄭青梅不看她婆婆,隻跟秦可強調,“小可,我不會騙你的。”
在她看來,言而有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
秦可現在就是鄭青梅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鄭青梅婆婆訕笑,“你身上一分錢沒有,你拿什麼還?”
“我的錢不都給你了嗎?”鄭青梅反唇相譏。
鄭青梅嫁來家裡後,徐小剛從沒給過她錢,鄭青梅自己賺的也都交給婆婆了。
按婆婆的話說,年輕人存不下錢,總喜歡買一些不需要的東西,還是她存著,等以後有了孩子,都給孩子花。
有時候鄭青梅想買點需要的東西,就得低聲下氣地跟婆婆要。
婆婆會仔細問她買什麼。
那回她想買點棉布,自己做個背心,婆婆說什麼都不給,還將她自己的破背心給鄭青梅,說是還能穿。
鄭青梅偶爾回娘家,想買點點心,婆婆還是拒絕,說是帶兩個窩窩頭就行了。
“這大半年我賺了起碼有五十塊錢。”鄭青梅對她婆婆說,“這些錢都在你手裡,我要買東西的時候,問你要十回,你最多給我一回。”
“你嫁到我家,那賺的錢就是我家的。”鄭青梅婆婆開始耍賴,“反正你不拿出一百塊,你不準走。”
“行。”鄭青梅不惦記那五十塊,就當是她先提離婚付出的代價,“一百就一百。”
隻要去了省城,她可以去找工作,乾什麼都行,她總能掙到錢的。
秦可拍拍她的肩,而後直接回屋,拿了一百塊,遞給鄭青梅。
鄭青梅將錢給婆婆。
“我不要!”那婆婆跳開,她又改口了。
雖然她一向愛錢,可她不能要,她要是接了,媳婦就沒了。
回去小剛肯定要怪她。
眼睛一轉,她說:“現在錢漲價了,今年的一百塊能跟去年的比嗎?”
“小剛媽,你這樣就不該了。”有村民看不下去了,“去年一百塊跟今年怎麼就不一樣了?”
“五年豬肉六毛一斤,今年才五毛五,我看錢還值錢了呢。”
“就是啊。”另一個村民附和,“我去年買了個的確良坎肩才十塊錢,今年才九塊八,我看青梅都不用給你一百,給你九十就夠了。”
鄭青梅婆婆一張嘴說不過這裡所有人,她掉頭,撒腿就往家跑。
她得去找小剛。
讓小剛把鄭青梅拖回去。
鄭青梅也猜出婆婆的打算,她捏緊了手裡的錢。
她是不可能跟徐小剛回去的。
要是被帶回去,她就出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