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紹很快把鞋子套在了張嫣秀氣的小腳上。
纏足這個習俗,自北宋年間始,一直到民國初年方才斷絕。
在華夏曆史上,纏足之風曾一度相當興盛,漢族女子往往三歲以後就要纏足。
不過在有明一朝,纏足之風並不興盛,也就是在江南地區流行纏足,直到後來滿清入關以後,纏足這個風氣才被“發揚光大”。
張嫣的腳大概隻有三十五六碼,在這個時代,已經算得上“秀氣”。
郭紹給她準備的皮靴剛好是36碼,倒也還合適。
鞋子換好了以後,郭紹將張嫣的小腳放下,伸出他的玉手,在手背上輕輕吻了一下:
“我的女王陛下,請允許我帶您到舞廳去,我想和您跳一支舞。”
張嫣一聽郭紹稱呼自己“女王陛下”先是一怔,然後又聽郭紹居然要帶自己到什麼舞廳跳舞,心中頓時一緊。
難道郭紹這混賬想要自己在人前受辱?
看著自己這身衣服,雖說不至於讓她感到難堪,但堂堂的大明皇後居然穿著這種不倫不類的衣服,若是給人看見當真不如死了。
抗拒之下,張嫣直接把手拽回,驚恐的抱著自己的胸口,說道:“我哪也不去,你要是想淩辱我就在這。”
郭紹望著張嫣那副嬌弱、恐懼的樣子,恨不得把這玉人直接一口吃掉。
但他還是用強硬的口吻說道:“最好還是跟我出去,不然,娘娘,會有很多人因你而死。”
既然都已經當了壞人,那索性就一壞到底。
郭紹又對張寶珠進行了威脅。
不得不說,他的威脅確實有效。
掙紮了一下後,張嫣還是起身跟著郭紹出去。
幸好她腳上的高跟鞋是經過特製的,鞋跟平而厚實,否則她第一次穿非要摔跟頭不可。
饒是如此,張嫣在走路時還是搖搖晃晃,頗有那麼一種迎風拂柳的感覺。
郭紹有些後悔,早知道威脅有用,之前就不裝正人君子了。
但一想到自己是為了徹底征服張嫣,郭紹覺得,這個君子的人設還得樹立下去,不能崩塌。
哪怕是強行占有了張寶珠,也不能讓這女人惡了自己。
郭紹牽著張嫣,一直下了樓,來到了外麵的大廳。
說是大廳,其實就是會客的客廳罷了,這間客廳並不大也就隻有三四十平。
客廳裡的桌椅板凳都被抽走了,屋子裡看起來空蕩蕩的。
郭紹看著身邊的張嫣,躬身說道:“女王陛下,我們到了,請您與我跳一支舞吧。”
張嫣心中一鬆,幸好不是要自己在人前受辱,否則還真不如死了。
剛才張嫣已經下了決心,郭紹真是打算在人前侮辱自己,那她立刻便咬舌自殺不讓他得逞。
不過郭紹說要和自己跳舞。
張嫣卻是犯了難。
這個時代的大家小姐,是不會學習跳舞的ヽ( ̄д ̄;)ノ。
隻有那些青樓中的低賤女子,為了生計才會去學跳舞。
郭紹這家夥居然要自己跳舞,豈不是將自己當成繼妓女了?
一想到此處,張嫣的臉頰變得緋紅,抗拒之下又把手從郭紹手中抽中。
她側著臉,不讓郭紹看到自己難堪的樣子。
“娘娘,你不願意與下官共舞嗎?”郭紹看到張嫣這美人在自己麵前受辱的樣子,實在覺得想笑。
張嫣轉過了身,細若蚊音:“我不會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