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抱歉,這一戰我沒能抓住李自成。”
邢氏抬起頭看著高傑,見對方臉上充滿愧疚之意,輕聲安慰:
“沒抓住就沒抓住吧,將來總有機會抓他。”
高傑恨聲道:“本來我還指望抓住李自成,立下一個大功就能調到京城任職,這樣夫人也不用跟著我在西北吃沙子,現在看來……”
邢氏把手上的毛巾放到銅盆裡洗了洗,用玉手一擰,銅盆裡的水頓時變成了血紅色,她將毛巾擰乾,給高傑擦拭臉頰,隨著毛巾不斷在高傑臉上擦拭,一張俊秀的臉蛋逐漸浮現出來。
高傑的長相很文雅,並不像那種打仗的粗人,他的皮膚很白,氣質也很灑脫,一眼瞧過去就像富家的公子哥那樣。
邢氏當初冒著風險跟高傑通奸,也是看上了對方這副好皮囊。
相較之下,李自成長得就有點不似“人類”,那家夥因為常年的風吹日曬,皮膚黝黑,個頭也不高,脾氣還很暴躁,張口閉口直娘賊。
那個粗魯的莊稼漢子哪有高傑這種小哥哥香?
邢氏也是西北的大家閨秀,要不是因為家鄉被農民軍洗劫,她父母慘死無路可走,邢氏才不會跟了李自成那個醜貨。
李自成也不是個東西,以前動輒對她打罵,從不將她當成人看,有時候興致上來,還會咬她,這弄的邢氏經常身上是傷。
一次邢氏挨了打,偷偷躲在帳篷裡擦藥高傑進來彙報工作,剛好看見她。
邢氏不想讓高傑看到她挨了打,故意把身子轉了過去,高傑卻主動迎上來,殷勤的接過他手上上了藥膏幫她擦拭傷口。
兩人也是那時候互相愛上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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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喜歡對方的溫文爾雅,一個則是純粹的想保護對方。
高傑少年時也是個屠龍的少年,若非朝廷昏庸無道,他也不會去參加農民軍。
邢氏就像公主,讓高傑有一種被保護的欲望。
帳篷裡的氣氛逐漸變得曖昧起來。
高傑抓住邢氏的手,溫柔的看著她的眼睛。
四目相對之下,兩人情不自禁的想吻住對方。
就在兩人的雙唇要碰在一起的時候,一個小兵極不合時宜的走了進來。
小兵看到屋內情形,臉漲得通紅,結結巴巴道:“將……將軍,外……外麵有個人求見。”
高傑眉頭一皺,心中惱怒,卻也隻能整理下衣衫,問道:“何人?”
“是孫都督身邊的人!”
高傑一聽居然是孫傳庭派人找他急忙出去迎接,孫傳庭可是他的頂頭上司,而且搞不好他以後要常在對方手下混飯,高傑可不敢怠慢了他的使者。
來到帳篷外麵,高傑看到了一個小個子的年輕人,這人是孫傳庭的義子孫傑。
兩人因為名字裡都有傑,故而感情還算不錯。
高傑抱拳道:“孫兄,今日前來所為何事?”
孫傑拱手回禮,神色嚴肅:“高兄,此次大戰,我們俘獲了不少叛軍將領,都督請你前去辨認,看哪些是李自成的心腹。”
“那我們走吧!”
高傑不敢怠慢慌忙跟著孫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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