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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峰手指敲著桌麵:“九月十七…考生們結隊去北門寺那天?”
“沒錯!”
“胡明也去了。在寺裡,要麼是遇上了什麼事,要麼是碰見了什麼人,知道了什麼驚天秘密,一下子想法全變了。”
“回來就寄信,然後挖坑…把自己給活埋了,是這樣吧?”
“八九不離十!”
李正峰眼神像刀子:“他寄出三百七十四封信。但《離騷》攏共隻有三百七十三句!那麼——多出來的那一封,寄到哪兒去了?”
林胡撓頭:“興許…買多了?數錯了?”
李正峰嗤笑:“買四五百個,或許可能數錯。三百七十四個?絕不可能!”
他語氣斬釘截鐵,“胡家窮得叮當響,銀子恨不得一個掰成兩個花!他既然咬牙買了三百七十四個,那就肯定是用足了三百七十四個!一個信封的錢都不會白花!”
林胡一拍大腿:“是這個理!查民郵局!城裡的信,他能隨便找個跑腿老頭。”
“可天南海北三百多封,他上哪兒找那麼多靠得住的人一一送到?肯定得靠民郵局!”
這年頭傳信法子不少,托熟人、搭商隊、雇鏢師…
但最穩妥常用的,還是遍布各地的民郵局。雖然慢得像老牛拉車,勝在可靠。
林胡斷定,胡明給外地朋友的信,肯定走民郵。
李正峰完全同意。兩人二話不說,直奔民郵局。
民郵處有專人登記,寄件人、收件人、地址,白紙黑字,清清楚楚。
李正峰亮出腰牌,說要查九月十八、十九兩天胡明寄出的信。
負責登記的老文書抬了抬眼皮:“三百七十二封!老漢記得真真兒的!”
地址名錄厚厚一遝,都記在上麵。
李正峰大喜,誇道:“老爺子心真細,乾活認真,本官佩服!回頭一定向上頭給您請功!”
老文書笑得滿臉褶子都開了花。
雖然知道是空頭支票,但能讓玄鏡司千戶誇一句,也夠他吹噓後半輩子了。
兩人飛快掃視地址名錄。
林胡突然手指一點,驚訝道:“李爺!您看這個!怪了!他怎麼會往這兒寄?!”
李正峰瞥了一眼,眼神一凝:
“你留下,把所有的地址、收信人原原本本抄一份。我回去準備。本來打算明天去北門寺…看來得改道了!”
當官,永遠是老百姓眼裡最亮的那根燈芯!
玄鏡司雖說是個刀頭舔血的苦差事,在嶺南郡廣大府又被楊家人壓得死死的,可招募榜文一貼出來,想搏個前程的漢子們還是烏泱泱湧來!
短短一天功夫,駐點的門檻都快被踩爛了,挑挑揀揀,最後留下二十個硬手。
這二十人裡,四個開了陰陽眼,能看見鬼怪;
五個肚子裡有點墨水,能寫會算;
剩下十一個全是練家子,身手當個小番那是綽綽有餘。
李正峰把他們留下,也留下林胡、陳笑和彭誌坐鎮府城。
他自己,則準備單槍匹馬闖安北縣!
為啥?胡明那第三百七十四封要命的信,赫然是寄給安北縣玄鏡司駐點的一個總旗——萬聰!
這事兒,他李千戶必須親自去掂量掂量深淺!
林胡不放心:“李爺,安北縣那地方水渾得很,那個萬聰看著就邪門,您一個人去,太危險了!”
李正峰擺手:“你留下。陳笑一個人,怕是壓不住那幫新招的刺頭。”
“你倆搭把手,穩當點。”
陳笑是殺妖鬼練出來的狠角色,可惜他那管理能力一般,麵對一幫潑皮屁用沒有!
所以還得把彭誌留下。
這家夥武宗修為,揍人打鬼都跟玩似的,就是腦子…嗯,跟他那根金箍棒一樣直不楞登。
林胡還是皺眉:“李爺…”
李正峰打斷他:“我帶上鄭雅婷。”
供桌上的水甕裡,一條草魚“咕嚕”冒了個泡,頂著光禿禿的腦門,眼巴巴瞅著。
李正峰遺憾地衝它搖搖頭:“沒你事。”
草魚“噗”地吐了口水泡泡,悻悻地沉底了。
林胡咂咂嘴:“帶她?暖個被窩還行,關鍵時候能頂啥用?”
鄭雅婷氣得胸脯起伏:“我是定了親的!你們彆胡說八道!我才不給李爺暖床!”
林胡一攤手:“你看,沒用吧?”
李正峰笑道:“再帶上花飛雨,他身手利索,關鍵時候能搭把手。”
花飛雨傲氣地抱著胳膊:“李爺放心,有我在,天王老子也動不了您一根汗毛!”
三人三騎,出了駐點。
夕陽像熔化的金子,把湖麵染得通紅,也給遠處的山巒披上了火紅的外衣。
駿馬飛奔,踏著最後一抹晚霞衝進了安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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