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峰心裡很清楚,他必須追查妖鬼祭,因為失蹤的總旗吳天華是關鍵——這人是破解那樁滅門案最重要的突破口。
從越明提供的線索來看,吳天華與妖鬼祭之間顯然有某種密切聯係。
隻要能找到妖鬼祭的蹤跡,就有希望順藤摸瓜找出吳天華,進而偵破整起滅門慘案。
上官無名既然親自趕來,肯定已經驗過屍體。李正峰借機問道:
“請問大人查看過現場之後,有沒有什麼特彆的發現?”
上官無名慢慢點頭,表情嚴肅:“下手的是個絕頂高手。他在駐點殺了這麼多人,還把屍體全都搬到了一處,幾乎什麼痕跡都沒留下——這一點極其困難,連我都辦不到。”
“你這一次要麵對的敵人,非常不簡單。”
彭誌惡狠狠地插話:“再厲害難道還能長出三頭六臂?不還是一個腦袋兩條腿?”
“我一棍子敲下去,就算是鐵打的腦袋也得裂開!”
上官無名聽得笑了起來:“自打我進門到現在,就數你這句話說得最像人話。”
這起滅門案實在離奇,幾乎沒留下什麼有用的線索。
後來武陽也趕到了,放出一群尋妖鳥仔細探查,可最終還是搖頭,說什麼異常都沒找到。
上官無名氣得說不出話,大家隻好等指揮使吳永前來主持大局。
幾位大人物的到來,反而讓李正峰輕鬆了一些。他可以把現場交給上官無名他們處理,自己則全力調查洪興幫的線索。
自古以來,山區地帶路遠難行、消息閉塞,但也有一個好處:身份不容易暴露。
李正峰雖然在玄鏡司內部名聲不小,但真正見過他本人的人卻不多。
所以他親自潛入洪興幫,並不是什麼太難的事。
這一次,還是他們三個人一起行動。
張世平動作利索地給大家做了易容:
他把林胡的頭發全部剃光,還在頭頂點了九個戒疤,假扮成和尚;
把李正峰打扮成了一位相貌英俊的道士,自己則穿了件舊長衫,偽裝成窮讀書人。
收拾妥當之後,他向大家解釋:“江湖上有個臭名昭著的組合叫‘三怪儒佛道’,是儒、釋、道三派裡的敗類湊成的。”
“裡麵的和尚叫‘斷頭鐵布衫’,道士叫‘鹹失道長’,書生叫‘剖心書生’。咱們三個的年紀和外形跟他們差不多,正好能冒充他們混進洪興幫。”
林胡摸著自己光溜溜的腦袋,半信半疑:“阿彌陀佛,這真的能行嗎?我們這次任務關係重大,隻許成功不能失敗啊!”
張世平一臉篤定:“無量天尊!隻要你倆好好配合我,聽我指揮,絕對不會露餡!”
林胡撇嘴:“你這‘剖心書生’一開口就是道士腔,還跟我們說沒問題?”
張世平有點不好意思:“咳咳,我這不是還沒進入狀態嘛!好了,從現在開始咱們就是真正的三怪!”
“走,去找洪興幫在這兒的窩點!”
洪興幫跟妖鬼祭可不一樣,它並不是什麼秘密組織,就是一群江湖人混在一起。
越明早就把他們的底細摸清楚了,說他們的分舵藏在城西一座老宅下麵。
這老宅四周荒涼,地上看不出什麼,地下卻彆有洞天,既是藏寶庫,也是關人的地方——
狗旺那些孩子就是被關在裡邊。
不過洪興幫的人平時並不在據點附近活動,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
他們常去的地方是飯館、茶館、賭場,還有風月場所。
李正峰一聽就明白了,開口說道:“那好,咱們就直接去——”
“賭場!”林胡信心十足地接話。
李正峰搖頭:“一邊去,不去賭場。”
林胡衝他擠眉弄眼,一副“我懂的”表情:“大哥你原來是想去勾欄院啊!”
“沒問題,咱們就一起去快活快活!”
“胡說!去酒館吃飯,到時候故意顯擺有錢,等他們自己找上門!”
嶺馬縣最熱鬨的酒館叫“雞黍飯莊”,哪怕是廣東冬天濕冷的天氣,這裡依然人聲鼎沸。
每張桌上都放著一個小炭爐,爐上煨著熱湯,食客們一邊涮肉燙菜,一邊泡餅吃,個個吃得滿麵紅光,非常滿足。
李正峰三人一進門就專挑價格高的菜肴點,什麼貴就點什麼。
點酒的時候,林胡更是扯開嗓子喊:“把你們這兒最好的酒給爺拿上來!”
店小二趕忙向掌櫃使了個眼色。
掌櫃笑眯眯地迎過來:
“三位客官好。您幾位要喝最貴的酒?”
“哎喲,小店最貴的酒叫‘醉鹹失’,是上好的女兒紅,一壇得要二十個銀元呐!”
他趕緊補充了一句:“哦,我不是懷疑三位客官付不起,在下的意思是朋友相聚不必如此破費。小店還有米酒、黃酒……”
“少廢話!你是怕和尚我給不起錢?”
林胡直接從那件袈裟裡掏出一把銀錢拍在桌上,金元銀元混在一起,閃閃發亮。
頓時,旁邊一桌幾個年輕人不約而同地斜眼看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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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峰心裡有數:魚餌起效了。
見他們這樣闊氣,掌櫃自然不再多話,連忙揮手示意:
“給大爺們上最好的酒菜!哦,先給大爺切一盤白切雞,算我賬上,就當給各位賠個不是。”
酒菜上齊,三人狼吞虎咽。
吃飽喝足,三人假裝醉醺醺的樣子,搖搖晃晃地往外走。
他們剛拐進一條小巷,前麵突然衝出來一個人拚命地跑,後麵還跟著一夥人邊追邊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