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張輝說的這點,江樂對此沒有回應,隻是在簿子記錄了下來,雖然經過係統能夠確認兩人是含冤入獄的,但戴兵就在身旁,自己不能表現的篤信。
也就是說,現在不能夠僅信“犯人”的一麵之詞。
隨著叔侄兩人被強製傳喚到杭市公安局接受審訊,他們才得知王冬的死訊。
他們兩人原以為隻是來配合警方調查的,自己知道什麼,說什麼就是了,但下來的事情走向,完全沒有按兩人的預想方向走。
更讓他們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們這趟車竟開了整整十年都還沒回到家......
據兩人供述,聶海芳直接就把他們兩人當成凶手,並將其扣押了起來,在查證的七天內,兩人並沒有送進看守所,而是直接被鎖在警局中,所有的警員都可以和他們接觸。
毫無疑問,就這點已經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因為就算要對他們刑事拘留,傳喚的最高時間也才24小時。
張高平,這名60歲的男人帶著一絲哭腔說道:“一開始,我們是堅決不認的,但那個女魔頭為了讓我們承認,直接對我們用刑了。”
問:你們遭受了怎樣的對待,才決定說是自己殺的人?
張高平:“沒辦法啊,警官,七天七夜,整整七天七夜,我都是跪著,沒得站,沒得坐,沒得蹲,沒得躺。”
“他們還將我的右手從頭上折到脖子背後,將我的左手從左胸繞到背後,用手銬在背後把我的雙手給拷起來,為了蹲著不讓我的膝蓋產生淤青,他們還專門拿了一雙皮鞋,讓我跪在上麵。”
“當時我就感受到了身體內有股鑽心的疼痛......”
“他們還在我嘴裡塞了兩根香煙,就讓我用嘴巴控製著吸,不能用手去碰,當然,我的手被背拷起來了,也碰不到。”
“還要求我必須保持兩根煙的煙灰長度一致,否則就是墊著一本厚厚的書對我進行毆打。”
旁邊的張輝消瘦的臉龐上出現一絲掙紮的痛苦,努力回憶起十年前那些天的黑暗時光。
“他們好幾天不給我吃的,又不給我睡,還打我,就這樣子幾天幾夜的對我進行折磨,把我弄得神誌不清。”
問:那你們供述的內容是如何產生的,特彆是一些細節,從何而來?
答:我們對於案件的細節其實並不清楚,他們就叫我猜,一直叫我猜,就像問我王冬那天晚上穿什麼衣服,我猜不對,就給我打巴掌。
“猜對了,他們就立馬拿出攝像機開始錄像。”
“如此的反複,才會有了我們那所謂承認強奸殺人的口供視頻!”
......
遠隔千裡之外的浙省這邊,經過兩天的“演戲”,陳寶雲終於拿到了5.17的案卷材料。
接到江樂所提供的信息,立即找出叔侄兩人的口供視頻,陳金元帶來的一名刑警比較擅長這方麵,立即在電腦上播放查看,這一看,果然發現了不對勁。
“陳主任,這盤錄像的中間有過刪減,斷了大概半個小時!”
......
經過七天七夜的審訊,為了不讓自己死在審訊室內,迫於無奈,叔侄兩人隻能“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在這份口供中,兩人是這麼說的:
在得知杭市西站沒有人接王冬的時候,張輝就對她起了邪念,並且把意圖告訴了張高平。
兩人再次邀請王冬上車,說要繼續載她一程,王冬毫無防備上車,隨即兩人駕車掉頭,駛至杭市西湖區留下鎮,在留泗路東吳村路段的僻靜處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