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齊齊說道:“不敢不敢。”
楊歡看著戴兵笑道:“行了,差不多得了,看在江樂和陸沉兩人在湘聲那邊辛苦了大半個月,下不為例就行了。”
“要不是楊部對你們這麼好,我肯定叫你們在會場罰站兩個小時!”戴兵怒氣衝衝說著。
當然,都是假裝出來的,這不是為了讓楊部當個好人嗎?
“咚咚。”
敲門聲響起,進來的是總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
“楊部,戴局,張律師到了。”
“快請他進來!”
沒多久,工作人員便領著一名身材微胖,穿著黑色西裝,係著紅色領帶,臉上帶著自然微笑,頭上已滿是灰白色,年紀應該接近60歲許的男人進來。
楊部和戴兵兩人當即起身迎接,“張律,來來來,請坐,先喝茶。”
張律師小跑上前,連忙和楊、戴兩人握手,表示感謝。
戴兵作為主人公,自然是要說些開場白,並介紹一下的。
“張律,這位是江樂,粵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
“這位是陸沉,公安部禁毒局總隊長。”
接著轉頭瞪了一眼兩人,“你們兩個聽著,這是張律師,首都一家非常專業的律師機構主任。”
江、陸兩人連忙問好。
張律師當即笑道:“非常高興認識二位,我是張揭,兩位如此年輕,就穿上了白襯衫,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聊了一會開場白後,戴兵點燃一根香煙,沉聲說道:“把你們兩個叫來,同時把張律請來,是為了破一宗案件。”
“當然了,這個案件發生的比較久,是在1994年,那時候,江樂你還沒出生呢。”戴兵苦笑了一下。
江樂嘗試問道:“是殺人案?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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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發生的時間久了一點,但是江樂又不是沒有破過這麼久的案件,其中更是有27年前的案件呢。
楊歡這時候開口,“不是殺人案,是被投毒致重度殘疾的案件。”
江樂點了點頭,心裡有個大概了。
投毒案放在這個以前那個基本沒有監控和互聯網的年代裡,注定是很難偵破的。
首先是毒物的特性導致溯源困難,因為凶手最起碼要做到一點,那就是投放的毒物最起碼要無色無味吧?
否則你剛放進人家水杯中,人家還沒喝,一聞就聞到了,肯定不會喝下去。
那麼無色無味的毒物在日常的環境中是很罕見的。
那個年代,受害者出現症狀,送醫往往會被誤以為是普通疾病,延誤了檢測和取證時機。
其次是證據鏈構建難度很大。
投毒多為熟人作案,作案時間和地點非常隱蔽,基本沒有目擊證人的存在。
毒物的獲取來源、投放過程,雖然容易留下模糊痕跡,但時候非常容易被銷毀或者汙染掉。
最後就是因果關係認定複雜。
投毒案中,嫌疑人與受害者存在複雜的社會關係,需要警方排查大量潛在動機,但動機又無法直接作為定罪證據。
同時還需要排除受害者自身意外中毒、自身用藥的可能性。
總結一句話:投毒案對警方的偵查邏輯嚴謹性,要求非常的高!
求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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