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位季阿娜終於洗漱完從房間內出來,白色的頭發還是濕的,幾乎貼地的發尖還在滴水,看來這次瑞文西斯烘乾季阿娜頭發又是個大工程呢。
季阿娜為了行動輕便隨意挽了個發型,搬根板凳坐在桌子旁——為了不讓沙發沾水濕掉。
看看瑞文西斯又看看汪達,最後看向李時雨,李時雨對她攤手。
季阿娜挑眉對瑞文西斯道:“你欺負汪達了?”
“季阿娜,是汪達沒記住我的全名。這小子,共事六年了,他都記不住我的全名。”
“唔……”汪達弱弱地嗚咽一聲,像失落的小狗。
季阿娜再次看向李時雨,李時雨聳肩微笑,表示自己也無能為力。
“好吧,瑞文西斯,我知道你的全名叫艾爾迪恩·拉卡亞·菲利斯托福·唐·瓦卡諾瓦萊特·瑞文西斯。”一口氣說完,季阿娜小小的喘息道,“你的真名確實長的離譜。”
聽見季阿娜能完整不喘氣地念完她的全名,瑞文西斯精神世界得到極大的滿足,笑的眼睛眯成兩條縫:“對嘍,我的全名就是這個。愛你,季阿娜!”
“哦,那你可彆愛吧。我承受不住世界第一吟唱魔法使的愛意。”
季阿娜用玩笑回應瑞文西斯,看向桌上的食物:“先吃飯,餓著肚子不行。對了,謝謝你,李時雨,外麵這麼冷你還出去冒著寒風去買東西。”
汪達一臉感激地看著季阿娜,謝謝她幫自己解圍。
瞧著汪達沒出息的樣子,李時雨眼神嗤笑回複季阿娜:“沒事的,先吃先吃。把麋鹿叫出來。”
瑞文西斯表示明白,站起身去麋鹿房間門口。
麋鹿沒有關門,她敲敲門:“麋鹿,吃飯吧。一會兒睡前再繼續保養你的角,不差這一會兒。”
麋鹿回應:“好。”
大家等著麋鹿出來,才正式開餐。
每個人都是隊裡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麋鹿的毛發相較於下午沒有那麼潮濕,而且這個旅館房間內隻有一根板凳,季阿娜比麋鹿更需要這根凳子,所以他就在瑞文西斯身邊的空座上坐下。
李時雨很有先見之明,提前切分好所有的熏肉、麵包和芝士,除了抱著一整塊麵包啃的麋鹿,其餘四人都是兩片麵包之間夾著熏肉和芝士一起吃的。
嗯,不算特彆美味,都是冷的,卻還是能填飽肚子,這已經很好了!
如果沒有瑞文西斯提醒,李時雨都忘了他其實還拎回來一小桶蜂蜜酒,聽到是蜂蜜酒,汪達和瑞文西斯興衝衝地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間將四個人水壺拿出來,在李時雨的再三要求下汪達才給李時雨那份少裝一些。
沒有人客套的詢問麋鹿要不要喝酒,大家都知道麋鹿不會喝酒。
有酒喝的瑞文西斯舉著水壺到四人中間:“乾杯!”
另外三人舉著水壺碰杯。
瑞文西斯又將水壺舉到麋鹿眼前,問道:“碰碰麵包,就當乾杯了?”
也隻有瑞文西斯能想出“碰麵包”這個奇妙主意。
不讓瑞文西斯掃興,無奈的麋鹿隻好將手上的麵包和瑞文西斯的水壺碰碰,意思到了就行。
有了蜂蜜酒,又冷又乾巴的食物都變得豐富精彩起來。
沒有什麼事情比吃飯更令人感到開心和滿足,尤其是在一群乾了大體力活後又沒能及時吃飯的人麵前,這根本沒有抵抗能力。
餓到極致的人,哪怕隻有乾硬發酸難以下咽的麵包,隨便從小水窪裡舀上一小抔臟水,也是能就著吃下去。
隻有吃了東西才有活下去的機會。這是人類求生的本能。
一開始,大家都各吃各的。
吃了兩份食物,喝下最後一口蜂蜜酒,李時雨最先結束“戰鬥”,他站起來,動一動,消消食。
知道李時雨的飯量是除了麋鹿以外四個人中相對較小的,瑞文西斯還是一如既往的難以相信:“李時雨,你要不多吃一點?我覺得我隨便使用一個風魔法都能把你吹跑。”
奇妙的比喻,瑞文西斯竟然這次不用動物,改用魔法了。
李時雨圍著四人轉圈圈:“還好吧,也不算少。我從來都沒吃那麼飽。”
“哦,好吧。”瑞文西斯第三次拿起麵包。
“剛才我出去買東西,楊天宇和我一起的,我們說了很多話。”
宛如平地一聲驚雷,眾人皆驚訝地看向李時雨。
什麼?
和楊天宇說了很多話!
汪達是最吃驚的那一位,畢竟隻有他和李時雨承受了下午楊天宇的白眼,怎麼還不到一天,楊天宇對李時雨的態度就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換呢?
汪達問他:“很多話?可是下午他還討厭我倆來著。”
瑞文西斯想起這件事:“對啊,對啊。行動之前楊天宇不還特意交代隻能讓我和季阿娜去和他交流嗎?我們當時不是得出他‘討厭男人’的結論嗎,怎麼一下就對你轉變態度了?”
李時雨想到楊天宇最後回旅館的路上說的“你和我在盛國一個朋友很像,都長著一副分不清性彆的容貌”,他將這段對話內容大致告訴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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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阿娜瞧著李時雨的臉,覺得楊天宇說的沒錯:“‘男生女相’,意思是李時雨你雖然是個男生但是長了女生的容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