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大家看看,他宋誌剛雖然暫時落魄,但底子還是體麵人!
結果呢?
根本不是風光,是當場社死!
當著林蔓的麵,當著那兩個看熱鬨的外人,像個小醜一樣被指出來——褲腳塞襪子,後背露衣角,土得掉渣,滑稽透頂!
等等!
該不會……
從出門起就這樣了吧?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他的頭皮頓時一陣發麻。
他猛地回想一路走來的場景:路上那些人一直瞅他,有老頭眯著眼打量,有婦女抱著孩子偷偷笑,有賣菜的小販盯著他看了好幾秒……
原來不是因為他帥,不是因為衣著出眾,是因為他穿得滑稽?
是因為他像個剛從鄉下進城、連衣服都不會穿的傻子?
越想越對味——他從出門到現在,壓根沒動過身上這身打扮!
連整理都沒整理一下!
一路上還昂首挺胸,自以為風度翩翩,殊不知早成了彆人的笑柄!
“我呸!”
宋誌剛氣得直跺腳,鞋跟“咚”地砸在地上,震得腳心發麻。
他低聲罵了句臟話,嗓音壓得極低,卻滿是怨毒:“操他娘的!丟人現眼!”
他一腳踢翻了旁邊堆著的竹筐,乾癟的竹條“嘩啦”一聲散開,幾根枯柴滾了一地,驚起一隻趴著打盹的黃狗,“汪”地叫了一聲竄了出去。
他深吸幾口氣,胸口像被鐵箍勒著,憋得難受。
他強迫自己冷靜下來,閉上眼,攥緊拳頭,指甲掐進掌心。
不行,不能崩,不能在這兒倒下。
周老板還在等他回話,三萬塊的貸款機會不能丟!
他挺直腰板,拉了拉襯衫下擺,把領子捏了捏,重新擺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樣,仿佛剛才的狼狽從未發生。
他邁步從巷子裡走出來,步伐刻意放得沉穩,臉上擠出幾分倨傲,眼神斜睨著前方,像極了一個剛剛辦完大事的城裡人。
路過鐘表鋪時,他順手瞥了眼掛在牆上的老式掛鐘,黃銅邊框,玻璃罩子有些模糊。
好家夥,指針已經指向了三點半!
分針不緊不慢地走著,可在他眼裡,每一秒都像在催命!
得趕緊去車站趕回省城的班車!
周老板可是說了,必須在下班前給他回話!
遲了,這事兒就黃了!
宋誌剛一路快走帶小跑到了車站,皮鞋在石板路上敲出急促的節奏。
車站隻有三四個人在等車,他站到角落,低頭拍了拍褲腿,順手把包拉鏈拉好,儘量讓自己看起來體麵些。
“哎,那不是早上去林老板那兒鬨事的那個?”
一個穿灰夾克的中年男人忽然低聲對同伴說,聲音不大,卻剛好能讓周圍人聽見,“看這樣子,灰頭土臉的,連包都敞著——該不會是被轟出來了吧?”
有人一眼認出宋誌剛,轉頭就小聲跟同伴嘀咕了幾句。
那聲音輕得像風吹過草尖,生怕被人聽見。
宋誌剛彆的本事或許不怎麼樣,可耳朵卻靈得很,像是天生就長了對順風耳。
哪怕對方說得再輕,他也能從空氣的細微震顫中捕捉到每一個字。
那人聲音壓得再低,他也聽得清清楚楚,一個字都沒漏。
那些話像針一樣,一根根紮進他的耳朵,刺進他的心裡。
這下他臉黑得像灶膛裡燒糊的鍋,青黑發烏,幾乎要冒出煙來。
嘴唇緊抿成一條線,額角的血管微微跳動,顯然氣得不輕。
他卻不急著發作,反而嘴角一揚,冷笑一聲,語氣裡帶著譏諷和挑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