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已經27了還不結婚!讓我的麵子往哪放?”
“我不管,今年你必須嫁出去!”
“你要是不結婚,以後彆怪我不認你這個女兒!!!”
林月剛剛進入新的身體,就被中年女人尖銳的嗓音震得差點耳鳴。
她一抬眼,便對上了一張憤怒到幾乎扭曲變形的臉。
麵前的中年女人是她這具身體的母親張鳳英。
現在,她正在給女兒逼婚。
原主張蘭蘭自幼喪父,從小和母親相依為命,因此母女倆的關係十分親密。
但原主長大後奉行單身主義,和張鳳英的傳統觀念發生了矛盾,母女倆的關係就變了。
原主和母親說了很多次,自己不想結婚,一個人也能很開心,但張鳳英對此很不讚同。
她不僅自作主張給女兒介紹對象,還逼他們結婚。
這人是張鳳英的牌友,他叫程勇,人雖然長得可以,但整天不務正業遊手好閒,快30歲了還沒找到媳婦。
但因為他牌技嫻熟,每次贏了錢都會請桌上的牌友們吃喝玩樂,張鳳英對他很有好感。
一次,程勇隨口提了一句自己老大不小了還在打光棍,張鳳英腦子一抽,當著許多牌友的麵說要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
程勇大喜,開始對張鳳英各種獻殷勤。
後來每次打牌的時候,還一口一個丈母娘叫著。
張鳳英剛開始也隻是腦袋發熱,後來她也後悔了,但程勇總是當著牌友的麵誇她,打牌的時候也總給她放水。
張鳳英把心一橫,直接叫女兒回來和程勇相親。
後來更是用斷絕方式的關係,逼原主和程勇結婚。
原主被逼無奈,隻好和程勇結婚。
婚後沒多久,程勇打牌被人做局,欠下巨額債務。
他還不起錢,就逼原主下海賺錢。
原主不願意,和程勇發生了爭執,他氣急敗壞之下掐死了原主。
後來為了掩蓋罪行,程勇放火燒了房子偽裝出失火的假象。
原主死後,張鳳英發現了異常,她準備打電話報警。
程勇卻撲通一聲跪在了她麵前,說自己不是故意的,求她原諒。
張鳳英居然真的原諒了程勇,後來兩人還成了男女朋友,生下一個兒子。
接受完原主記憶的林月,血壓一下子就飆升了。
這是什麼奇葩媽啊?
居然把自己女兒往火坑裡推,還那麼輕易就原諒了殺死女兒的凶手。
要說她和程勇之間沒點貓膩,她才不信!
張鳳英看到女兒一直神情古怪的盯著自己,莫名其妙感覺有點心虛。
但她很快又恢複正常,態度強勢的吩咐。
“我不管!反正我挺喜歡程勇那孩子的,你要是不和他結婚,以後就彆回這個家了,我也沒你這個女兒!”
林月麵無表情的直視著張鳳英。
“你說的是真的?”
張鳳英似乎沒有發現女兒的異樣,她輕蔑的掃了她一眼,高傲的抬起下巴。
“哼!你要是還想認我這個媽,就按我說的做!否則......”
不等她把話說完,林月便斬釘截鐵的說道。
“行!那以後我們就沒關係了!對了,你身上的金手鐲和金項鏈都是我買的,趕緊還給我。”
隨即,她一把拽住張鳳英的胳膊,把她左手手腕上的大金鐲子給擼了下來。
這鐲子是原主省吃儉用攢了好幾個月的工資買的。
她可不想便宜眼前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