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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酒酬放任(1 / 1)

酒館內光線暗淡,正是這幽暗的環境裡,適合三三兩兩的夥伴在一起喝酒。酒要選擇適合自己的,味道適合自己,杯具適合自己,喝酒的量自己控製。

鄉朗最近沒怎麼喝酒,一個人喝沒啥意思,而且平日要教學生識字,老喝酒怕把腦子喝壞,教學生教錯了。

鄉朗是老實本分人,讀書的時候,老老實實讀書,教書的時候,老老實實教書。他人生的路走得順風順水,沒有經曆過大的挫折,一直很安穩。衛靈是眾所周知的富人,他喜歡珍奇的東西,總是到處搜尋奇異的物品,當然,也會找各種女人。這孔文墨就是衛靈找來的異域女子,她有金黃的頭發,靈動的雙眼,每當想起孔文墨,衛靈都激動不已。

衛靈對鄉朗的建議是多喝酒,人生需要時不時放任自己,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完好地放任自我,比如在舞場,有人就放不開,不太會跳舞。放任並不容易,時不時放任也是挺辛苦的,這是一種難得的精神活動,而慰勞這份辛苦的方式,在衛靈看來,就是喝酒。多喝酒,才舒爽。

夜晚喝酒,最容易喝多,仿佛喝完這些酒,生命就結束,而在結束之前,酒是一杯一杯地喝。鄉朗是一名教師,他有一個愛好,就是去很多地方遊玩。那些名山大川,那些旅遊景點,總是吸引著鄉朗,不同的景區有不同的風光,鄉朗能從那些風景名勝中看出韻味。衛靈似乎跟鄉朗有同樣的愛好,除了喝酒,他也愛四處看看,但他比較奢侈,他不是一個人去看,而是帶一個人去看,看山看水,不能沒有美人陪。

能喝酒是一種能力,能走很長的路去看風景也是一種能力,這些能力的培養需要一個過程,誰都不是一開始就酒量大,誰都不是一開始就能走很長的路。在長時間接觸某些事物後,就逐漸具備了某些能力。

酒館裡走進來三個蒙麵的人,他們藍巾蒙麵,手中拿著明晃晃的刀。進來就殺人,毫不留情。衛靈看到這些人,知道他們是煙山十六騎的人,不由得心驚肉跳。忙拉著鄉朗往一處躲,那酒櫃旁邊有一個倉庫,他們趕忙進了倉庫。倉庫裡麵好多貨架,還有很多其他物品的堆積物,他們找隱秘處藏身。在倉庫裡麵,就能聽到倉庫外麵的嘶喊聲,男男女女的哭叫怒喊,並不能阻擋蒙麵人的殺戮,他們的刀揮舞著,刀刀見血。那透明的酒杯裡原是裝著透明的酒,因為落進去鮮血,酒成了一杯紅酒,血在酒杯裡,氤氳成迷茫的人生。

衛靈怕那些蒙麵人進來,就把倉庫的門反鎖,鎖得死死的。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那外麵的聲音聽不見了,隨即一串馬蹄聲遠去,衛靈判斷蒙麵人離開了。衛靈先出來,然後叫鄉朗出來,到倉庫外麵的酒館內一看,他們嚇傻了。地麵布滿血液,到處都是屍體,屍體橫七扭八地在酒館裡陳列著,猶如一場藝術展。

人的死去令人悲傷,這些人的死狀,一個個都很慘烈。蒙麵人對他們的殺害,造成了人間悲劇,剛才的哀嚎聲,現在聽不到,因為他們已經死了。

走過這些屍體,踩著血液,衛靈和鄉朗走出酒館的門。他們本來是來買醉的,剛喝得有些醉,就被這場混亂攪擾,現在酒已醒了半分。

外麵的風有些涼,看來秋天在一天天加深,天兒會一天天涼下去。筆直的樹木,在風中搖曳著葉子,在高空中的葉子,明晃晃如刀。

人生應該放任,放任是因為太過緊張,諸如剛才的事情,是使人精神緊張的,人的靈魂因為一次次的刺激、緊張而變得黑暗。放任,使人放鬆。然而,作為人生酬勞的美酒,現在喝不到了,那布滿血液的空間,他們再不想進去。

他們到達酒店,孔文墨來迎接他們,見到他們後,就問他們有沒有玩得很開心,他們都不說話。孔文墨猜他們肯定遇到了什麼不開心的事情,要不然不會這麼一言不發。衛靈便把酒館裡發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講給孔文墨,孔文墨聽後大為震驚。這煙山十六騎孔文墨以前聽客人說過,就是看她跳舞的客人,客人之間議論過這些殺人不眨眼的惡魔,當時的孔文墨聽後,隻當作是一個聽來的故事,而這次聽衛靈的講述,感受大不一樣。衛靈是自己的朋友,他又親身經曆了此事,這在孔文墨,絕對是一件驚心動魄的事情。現在衛靈、鄉朗都沒事,沒事就好。

衛靈和孔文墨還要去開封呢,鄉朗在附近教書,不能陪他們一起去。現在教書的人少,像鄉朗這樣的人,屬於稀缺資源。衛靈說要在開封給孔文墨開一個舞蹈培訓基地,到時候,孔文墨教彆人舞蹈,也跟鄉朗一樣,是一名先生了。

孔文墨對她的未來是充滿希望的,古來女子為男子做衣裳,操持家務是女子的大業,像孔文墨這樣,不思家務而籌劃事業的女性,似乎不多見。衛靈是一個說一不二的人,他說要給孔文墨開一個舞蹈學院,肯定要為孔文墨實現的,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說出去的話就沒有不兌現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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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朗送了孔文墨幾本書就去了,這些書,是他平日教孩子的。他認為孔文墨也應該識一些漢字,將來不僅可以跳舞,還可以舞文弄墨,那是再好不過的事情。

夜晚,窗外的街道依舊繁華,四處燈火通明。孔文墨拿出錢來,要請衛靈吃飯,難得有孔文墨請客吃飯,衛靈欣然答應。

在酒店的樓下,有一些露天的攤位,攤位上的食物,說不上高檔,但都很美味。孔文墨拉著衛靈的手,在這些攤位前麵轉悠,選擇食品。衛靈很喜歡被孔文墨這樣拉著的感覺,拉著手一起走,美好與快樂由此產生。

坐下來吃飯,絕對是一件歡快的事兒,尤其是與孔文墨這樣美貌的人在一起,衛靈心裡有說不出的愉悅。

吃飯吃到半截,孔文墨突然發現自己的玉不見了。那玉是她打小就帶在身上的,是一個很漂亮的手串,這手串明明戴在手腕上,怎麼就丟了?這事很蹊蹺,有可能是誰再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從她的手上偷去了,隻能說,偷玉的人本領高強,是個慣偷。熟能生巧,偷得多了,就有了超乎尋常的偷盜本事。不管怎麼說,戴在孔文墨手腕上的手串不見了,她的左手手腕空空如也,孔文墨內心是著急的。

衛靈也替孔文墨著急,不管是戴在脖子上的玉,還是戴在手腕上的玉,都是極為寶貴的。寶玉的丟失,對孔文墨來說是大事,那可是她的命根子。自打小的時候,多少年,那玉一直戴在身上,從未有過丟失。來到這座城市,奇怪了,好端端戴在手上的玉,居然丟失了。這其中的蹊蹺,是孔文墨不能理解的。

衛靈決定幫孔文墨找玉,他聽朋友說起過,這街上,經常會有人偷盜東西,你戴在脖子上的玉,戴在手腕上的玉,都會被人偷去,甚至有人在吃飯的時候,戴在耳朵上的金耳環被人偷走了,這都不算稀奇的事情。上個月,衛靈的一個朋友,在逛街的時候,戴在手指上的一枚金戒指,丟了。

找玉需要一個過程,這跟官府破案是一樣的,衛靈決定從細微處思考,找尋事情的來龍去脈。如果有可靠的線索,順藤摸瓜,就能找到偷盜者。說來也奇怪,這城市裡,偷盜的事情時有發生。頻繁的偷盜事情,攪擾得很多人無法安眠,生怕睡著的時候,腦袋被偷走。

衛靈說要幫孔文墨尋找丟失的手串,孔文墨這才有些心安,不過她還是有些擔心,擔心找不到。找不著手串,應該是很正常的事情,她以前的一些朋友,丟失的東西,就從來沒有找到過。

最近這街道上,經常能聽到敲鑼打鼓的聲音,這聲音不為彆的,是因為娶親。喜事當然要大操大辦,當然要鳴鑼開道,當然要紅紅火火、熱熱鬨鬨。經過一天的喧鬨,人的人生就從陳舊轉入光鮮。

然而這些喧鬨,孔文墨覺得跟她沒啥關係,那是彆人的熱鬨,她這裡丟了手串,還煩著呢。

孔文墨買了些酒,自己喝。衛靈見她喝酒,就陪她一塊兒喝。街景不錯,每到一個城市,都能看到街景,而街景是不同的,不光是因為建築設施不一樣,主要的是人不同。

看著街上的人,喝著杯中的酒。街道上很喧鬨,他們則很安靜,在安靜的角落,默默喝著他們的酒。

路上來來往往的都是陌生人,他們喝過幾杯酒後,更加感覺這些路人陌生,同時,又感覺這個世界也是陌生的,仿佛這個世界他們沒見過,從來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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