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寶的主要著作
2、《乾將莫邪》
原文:
楚乾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劍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產。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鬆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出戶望南山,鬆生石上,劍在其背。’”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鬆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讎。王即購之千金。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邪?”曰:“吾乾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客曰:“不負子也。”於是屍乃仆。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王知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湯中,躓目大怒。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王即臨之。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複墮湯中。三首俱爛,不可識彆,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搜神記》
譯文參考):
題意:著名的鑄劍者乾將和妻子莫邪
楚國的乾將和莫邪為楚王製劍,三年才做成。楚王發怒,想殺他。劍是雌、雄一對。
莫邪懷孕即將生產時,夫對妻說:“我為楚王製劍,三年才做成;楚王很生氣,肯定會殺死我。你若生的是男兒,長大後你告訴他:`出屋向南山,在鬆生石上的背麵,有一把劍。’”
於是乾將攜帶雌劍去見楚王。楚王察看後大怒。劍都是一對,一雄一雌,你隻把雌劍給我,卻不給我雄劍,楚王一怒之下,把乾將殺死了。
莫邪的兒子名叫赤,等到長大後,問母親:“我父親在什麼地方?”母親說:“你父親為楚王造劍,三年造好,王一怒之下把他殺了。他走時囑咐我告訴你:`出門望向南山,在鬆生石的背麵有一把劍。’”
兒子出門向南望去,沒有山,但看見堂前有一根鬆木柱子豎立在石礎的上麵。就用斧把柱子的背麵破開,得到了一把劍,日思夜想向楚王報殺父之仇。
楚王夢見一男兒兩眉之間有尺把寬,說要報仇。楚王即懸賞千金通緝他。赤兒聽聞便逃亡到山裡,且走且歌。
有一客人見問:“你這麼年少,怎麼哭得這麼悲邪?”
赤答道:“我是乾將和莫邪的兒子,楚王殺了我父親,我想報仇。”
客說:“我已聽聞楚王懸賞千金要你的頭,你把頭和劍拿來給我,我為你報殺父之仇。”
赤兒說:“幸運之至!”
隨即自刎,兩手捧著自己的頭和劍奉上,屍體僵硬不倒。
客說:“你真是個孝順的好兒子!”這時屍體才倒下。
客拿著赤的頭去見楚王,楚王大喜。
客說:“這是勇士的頭,應當用煮水的大鍋煮他。”
楚王就用大鍋煮這頭,煮了三日三夜都沒有煮爛。頭從沸水中跳出來,睜大眼睛瞪著人大怒。
客說;“這頭煮不爛,請大王親自前往,靠近鍋邊觀看,他就爛了。”
楚王便親臨觀看。客估計準確後下手砍殺,楚王的頭隨即墮入湯鍋之中,客接著自砍己頭,也墮入湯鍋裡。
不多時三個頭都煮爛了,麵目全非,無法識彆,隻得把煮爛的湯肉分三份安葬,因此取名三王墓。東漢時在汝南北宜春縣界內今在河南汝南縣西南六十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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